确保食品安全:扭住不放
2015-09-10朱杰
朱杰
近年来,全国各地和本市发生了不少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受到各方高度关注。尽管本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不小成绩,但这项工作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体现在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食品安全基础尚不牢固。因此,有必要持之以恒地开展执法检查,监督、推动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积极作为,依法行政,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自2011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每年把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作为年度重点监督工作,年年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监督工作创新上下功夫,探索运用多种新方法,改进执法检查方式,让执法检查组能认真听取和反映民意,执法检查报告能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审议后有效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切实提高监督实效。事实表明,“执法检查—政府整改—跟踪检查—次年再执法检查”的模式,可以起到集中力量打攻坚战的作用,达到“积小胜为大胜”的目的,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效果。
创新“定重点”原则
连续数年对相同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的模式对每年选择哪些领域作为检查重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委员会在确定重点内容时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原则。一是突出延续性。每年的重点之一就是检查评估去年常委会对执法检查审议意见以及市政府整改措施。例如,2012年的检查重点包括2011年检查涉及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情况等三个方面。二是体现代表意愿。在2014年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的“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健全监管体制,保障食品安全”专题审议上,代表们提出了加强城乡接合部无证无照摊贩管理、加强对超市等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管、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在当年开展的执法检查中,这些内容成为检查重点。三是反映食品安全热点问题。2013年和2015年执法检查把群众和媒体普遍关注的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管理、肉类食品监管、保健食品监管问题等作为重点内容。
创新“晓实情”途径
能否看到真相、听到真话直接决定了能否发现问题、剖析成因、提出对策。委员会在执法检查中坚持以暗访为主,不搞形式主义,不作表面文章,避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而是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群众呼声,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全面真实掌握政府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各方面意见建议,善于发现问题及其症结所在,以扎实的调研来提高监督质量。2011年,31次明查暗访活动中暗访为26次,暗访比例为83.9%;检查的73家单位中,暗访为66家,暗访比例为90.4%。2014年,检查活动全部是暗访,出发前由参加活动的代表们从生产经营企业名单中随机抽取部分企业进行暗访暗查,委员会领导、政府陪同人员事先都不知道暗访地点。执法检查组还在早间经营高峰时段随机选取部分路段暗访小餐饮店、小食品店,了解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监管工作。
2013年,为深入了解区县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的情况,委员会改变以往开座谈会听汇报的做法,采用个别访谈的调研方法,单独听取部分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分管副区长的意见建议。由于参加人员较少,气氛相对宽松,分管副区长们直言工作面临的困难,畅谈思考和建议,提出了高度重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尽快建立涵盖各个监管部门及各级监管网络的监管信息平台、探索采用“黑名单”曝光等措施推动食品企业诚信建设等高质量的建议,为执法检查报告所采纳。
创新“聚合力”方法
监督法第24条规定,执法检查组的组成人员,从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本级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确定,并可以邀请本级人大代表参加。委员会在实践中凝聚更多力量参与到执法检查中来,从而形成合力,增强监督实效。一是横向合力。委员会探索与其他专门委员会开展合作,共同开展执法检查。2014年,委员会和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同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两个委员会按照“一个主题、两个侧重、有分有合”的要求分别组织、共同参与,起到了“1+1>2”的效果。二是纵向合力。委员会在历年的执法检查中,都有针对性地邀请部分区县人大常委会参加,以便全面了解中心城区、城郊结合区、远郊区县的不同需求,从整体上掌握相关工作情况。2012年,委员会委托各区县人大常委会重点就食品摊贩管理问题开展不同形式的检查或调研活动,力求全面反映全市食品摊贩管理的做法、成绩与不足。2013年,委员会还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完善市和区(县)人大教科文卫工作联动机制的建议》,不断完善执法检查等方面的联动机制,增强工作合力。三是代表合力。委员会通过各种形式,发挥市人大代表、区县人大代表在执法检查中的作用。2012年,委员会探索在执法检查组之外专门成立了由8位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小组,自主设计调研方案,选择特定领域,与执法检查组同步开展平行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作为执法检查报告附件提交审议。2014年,市人大代表多次在深夜和清晨出动,深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卖场、标准化菜场开展暗访。在2011年执法检查中,共计446人次参加了检查活动,其中市人大代表196人次,区县人大代表97人次,分别占44%和22%。2015年,委员会将执法检查与食品安全领域市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建设有机结合,让代表专业小组成员全程、深度参与执法检查,也通过执法检查推动代表专业小组的运行和发展。
创新“借外脑”方式
善于借助“外脑”,掌握相关专业机构和专家的各种成果,对提高监督调研效果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一是善用统计数据。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是权威的政府部门专业调查机构,执法检查报告多次运用统计数据作为重要论据。例如,曾援引“当大规模食品安全问题发生时,85.8%的受访市民希望从政府公告或大众媒体获知有效信息”的数据,建议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和知识普及,帮助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全社会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二是发挥协会作用。2012年,认真听取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等协会的意见,了解到政府监管部门在餐厨垃圾处理、餐厨废弃油脂处置、油水分离器安装等工作中,一些制度没能经受现实生活的检验,没能持久发挥作用,并提出相应工作建议。2015年,召开食品行业协会座谈会,了解协会在促进、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方面发挥的作用。三是用好专家资源。每年执法检查都会邀请专门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代表全程参与活动,让他们在活动中发挥专家作用。例如,良友集团是全市最大的粮油生产经营国有企业,该集团数名负责同志先后参与执法检查,其中一名以市人大代表的身份在2011年执法检查中担任一个小组的组长,领导该组就粮油安全领域进入深入检查。
创新“督整改”策略
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系列执法检查中,委员会改变以往对政府回复意见只作书面审查的做法,赴相关区县、企业开展跟踪检查,了解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2012年执法检查报告审议后,委员会专门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等执法检查重点内容,赴奉贤区进行调研,听取了相关政府部门及区县政府的情况汇报。除了法律规定的跟踪检查外,委员会还采用了其他形式督促政府部门整改。2014年,开展“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健全监管体制,保障食品安全”专题审议,要求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就专题审议上代表们提出的5个方面11类建议提交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委员会将按照常委会领导“多年持续监督、每年突出重点”的要求,聚焦于惩治食品安全犯罪、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推动政府进一步完善监管与指导并重的企业监管模式、完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及基层监管网络建设、推动政府强化科学监管、实现重心下沉等方面,继续做好执法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