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成本的实质性测试案例分析及思考
2015-09-10刘福清
刘福清
【摘 要】 文章利用对A公司生产成本进行审计的具体案例,分析了如何利用分析性程序对生产成本进行实质性测试,发现疑点并最终找出舞弊事实。该案例的分析及思考一方面帮助审计人员以后在审计过程中利用分析性程序发现重点及异常现象,并利用审计中其他审计程序找出舞弊事实,给出适当的审计意见及建议;另一方面促进企业日后在合法的基础上完善生产成本的核算及管理。
【关键词】 生产成本; 分析性程序; 反应釜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17-0098-03
制造业中生产成本核算涉及凭证和记录单据较多,在对生产成本实质性测试过程中需要采用询问、分析性程序、检查、核对、计算等审计程序,一般来说耗费审计时间较长,也是审计发现差错和舞弊的高发区域。本文拟对A公司生产成本实质性测试的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审计建议,希望有助于企业日后规范生产成本的核算和管理。
一、案例背景
2014年2月某会计师事务所接受A公司的委托,对其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事务所首先了解该公司生产方面基本情况:A公司是自然人投资的民营企业,年产值接近5亿元,产品主要原料为大豆油,投入到产出时间大约8小时左右,该企业有14个反应釜,车间工人实行“三班倒”制度,除法定的节假日和设备检修外,生产设备日夜不停。每种原材料存放地点不在同一仓库,生产产品要领用三种原材料(一种主料,两种辅料),产品成本中材料所占的比重达到95%以上,因而每天涉及的领料单较多。另一方面每天每个反应釜至少可以产出两批次的产品,产品入库单据也较多。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领用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对生产成本进行分析性程序时,产品入库成本走势与采购主料大豆油单价走势在2月份和7月份出现背离,原材料采购单价下降而生产产品的单个成本不降反升的现象引起审计人员的注意。
二、审计目标和范围
审计目标是判断生产成本会计处理的合法性与公允性,通过采取适当的审计程序来确定:生产成本的发生、用途、性质和数额是否正确合理;生产成本的核算对象、分类、归属是否适当;生产成本分配、成本计算方法是否合理且全年没有变化;生产成本期末余额是否正确,生产成本的披露是否恰当。
审计范围是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生产成本核算以及涉及的相关财务资料和非财务资料。
三、审计过程及审计发现
(一)获取生产成本分配汇总明细表
核算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明细账合计数相核对是否相符。表1是A公司2013年7月份生产成本分配汇总明细表。
审计结论:审计人员复核了7月份生产明细汇总的正解性,将直接材料与材料耗用汇总表、材料明细账、材料总账相核对,直接人工总额与工资汇总表、员工工时记录表、人力资源提供在职人员表、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账、总账相核对,制造费用总额与制造费用明细表、制造费用明细账、制造费用总账相核对,没有发现异常,账账一致、账表一致。
(二)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
审计人员对生产成本进行了分析,首先将主料的采购单价与每月入库产品单个成本利用折线图的方法分析产品入库单价走势是否合理,发现2月份和7月份两个月出现背离,采购单价下降,产品入库成本反而上升。表2和图1显示了产品XB001在2月份和7月份与主料大豆油采购单价背离现象,接着审计人员又将每个月原材料领用表中每个产品的领用原材料的数量进行绝对额比较,每个月单个产品消耗主料的数量上下浮动不大,但7月份单个产品消耗辅料的数量上涨较多,采用分析程序得出的结论需要进一步抽查凭证和进行核对、计算才能确认差异是否正常。
另外还对各期直接人工总额和制造费用总额进行分析性程序,没有发现明显异常现象。
(三)查实分析程序所发现的异常
审计人员通过询问、核对、审阅、计算等程序后,重点抽查了2月份和7月份有关成本归集与分配的凭证,查实2月份单个产品的入库成本存在背离的现象是因为2月份我国春节期间,企业生产的产量较低,约是其他月份产量的三分之一,导致生产车间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分摊到单个产品的费用较高,没有其他异常。查实7月份背离现象是单位在该月接收一笔加工业务,领用了辅料进行加工,总共领用辅料价值180 790.93元,该企业收取委托方450 000元加工费(含辅料)没有确认收入(收到的货款作为“小金库”),而是将领用的辅料计入当月XB001的直接材料中,导致XB001产品单个成本上升78.51元。审计人员建议A公司账外450 000元加工费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辅料成本180 790.93元确认为其他业务成本,并确认应补交的增值税、营业税金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审计人员在审计底稿中记录调整分录如下(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
借:其他应收款——某某 450 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委托加工 384 615.3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 384.62
借:其他业务成本——委托加工 180 790.93
贷:主营业务成本 180 790.93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 538.46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 576.92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 961.54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94 519.23(378 076.92×2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94 519.23
审计结论:该公司没有对委托加工事项确认收入,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相关事项产生影响,其中应调整资产负债表的项目:调增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450 000.00元,调增应交税费科目余额166 442.31元,调增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283 557.69元;应调整利润表的项目:调增营业收入384 615.38元,调增营业税金及附加6 538.46元,调增营业利润378 076.92元,调增利润总额378 076.92元,调增所得税费用94 519.23元,调增净利润283 557.69元。
(四)生产成本计价方法的测试
1.了解A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成本核算方法,检查成本核算方法与生产工艺流程是否匹配,前后期是否一致并作出审计记录,得出审计结论为相一致。
2.抽查成本计算单,检查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是否正确,前后期是否保持一致,通过抽查得出:直接材料领料时有明确的用途,直接归属,不用分配,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的分配原则前后期是保持一致的,按当月生产量的比重进行分配,所选分配原则也符合企业实际。对材料领用的抽查如下:从1月、5月、11月领料单据中随机抽取50份,追查至对应的明细账和总账并进行核对;又从3月、6月、12月明细账记录中随机抽取50笔业务,追查到领料单据并进行核对,抽查记录记入审计底稿,审计结论没有发现异常。对直接人工费用的抽查:选择1月、8月、12月三个月工资汇总表进行抽查,核对生产工时记录、职工手册、职工上班打卡记录、工资明细表之间是否相符,并按小时工资率进行计算,以判断是否正确。审计结论没有发现异常。
(五)制造费用的测试
1.编制制造费用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审计结论相符。
2.对制造费用各明细进行绝对额比较,询问并分析波动的原因,需要重点核实审计底稿中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和维修费用各月增减变化情况。
3.选择重要或异常的制造费用项目,检查其原始凭证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经审计,发现A公司对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原则前后不一致,当维修费用高时,低值易耗品摊销就少一些,反之亦然,存在调节生产成本的现象。查实维修费用6月发生额中一笔70 256.00元的支出和10月一笔26 886.38元的支出是属于购买机械设备(固定资产性质的资本性支出),不应直接计入维修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以折旧的方式反映在制造费用中,这两台设备与固定资产盘盈两台设备结果相一致。也查实该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手续不健全,只对单价较高的低值易耗品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其他低值易耗品购买后就直接堆放在车间管理办公室,车间管理人员不需要经过任何手续就可以领出,审计人员利用低值易耗品盘点结果,倒算出2013年应摊销低值易耗品的金额,与账面上摊销金额相比,查出2013年多摊销低值易耗品75 433.93元。审计人员记录整个审计过程,并在审计底稿中记录建议调整分录(预计固定资产净残值率5%,预估机械设备折旧年限10年,该公司低值易耗品单独作为一级会计科目核算,鉴于当年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调整时直接调减主营业务成本)。
借:固定资产——机械设备类 97 142.38
贷:累计折旧 3 762.86
主营业务成本 93 379.52
借:低值易耗品 75 433.93
贷:主营业务成本 75 433.93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42 203.36(168 813.45×2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42 203.36
审计结论:该公司存在着制造费用核算中没有分清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以及低值易耗品管理不规范,多摊销低值易耗品的问题,这些事项都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其中应调整资产负债表项目:调增固定资产项目97 142.38元,调增累计折旧项目3 762.86元,调增低值易耗品项目75 433.93元,调增应交税费项目42 203.36元,调增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26 610.09元;应调整利润表项目:调减主营业务成本168 813.45元,调增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168 813.45元,调增所得税费用42 203.36元,调增净利润126 610.09元。
四、审计建议
(一)对需要调整事项的建议
审计人员取得审计证据后将上述确定需要调整的不符事项,以书面方式及时与A公司管理层沟通,征求A公司对需要调整会计报表事项的意见。取得管理层书面同意调整的确认函后,审计人员取得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针对舞弊事项和其他不当事项给予管理层的建议
1.建议公司经营要在合法的基础上,及时履行纳税义务,不得偷逃税款。按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而管理层要高度重视企业经营过程中不要设置“小金库”,要按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申报纳税,履行纳税人的义务,以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规范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制度,将低值易耗品归于仓库管理,按正常入库、出库程序进行填报入仓单和出库单,及时登记在用、在库的低值易耗品,避免企业会计核算处理过程中对低值易耗品摊销的随意性以及错误分摊的现象,严格遵循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3.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正确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不得将资本性支出直接列入当期制造费用中,而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以折旧的方式在日后摊销到成本费用中。
五、该案例对审计人员的启示
生产成本项目涉及企业自制原始单据较多,在料、工、费的归集和分配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单证和账表,审计人员不仅要注重这些单证与账面之间存在的勾稽关系和这些证据的收集和复核工作,而且要特别注意采用分析性程序,这对于确定审计重点和发现差异和异常波动非常有用。●
【参考文献】
[1] 刘华.审计案例[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3.
[2] 张立民,等译.审计案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3] 李晓慧,李爽.审计学实务与案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