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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演”是否违背纪录片真实的创作原则?

2015-09-10刘庄

新闻世界 2015年9期
关键词:纪录片创作艺术

刘庄

【摘要】流行观点认为,“搬演”可能是洪水猛獸,会侵害纪录片的创作理念和真实性原则,必须坚决抵制。但深入挖掘纪录片的历史以及“搬演”的原则,就会发现二者间的关系错综复杂。那是否应该在纪录片中采用“搬演”手法?“搬演”具有怎样的艺术价值?存在哪些现实问题?“搬演”在微纪录片中使用是否暗藏隐忧?这些都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纪录片搬演真实表现手法

“搬演”,介于纪实和虚构之间,又称为“真实再现”,指对那些早已不复存在,或者难以捕捉的画面,由他人表演或者运用光影声效果,重构事实的一种创造性手段。针对“搬演”在纪录片中的运用,目前业界和学界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现实主义者认为,“搬演”从来都是那些心术不正或图谋不轨者难登大雅之堂的伎俩,违背了纪录片真实的创作原则,应该坚决抵制;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搬演”借鉴了故事电影的叙事方式和表现手法,有利于提升纪录片的艺术张力和感染力。

真实作为纪录片的基石和本质特征,失去真实,也就意味着纪录片失去生命。但对于真实的界定,包括哲学和心理两个层面:前者多指那些不依赖于人意志的客观存在,是绝对的真实;后者指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是相对的真实。纯粹的客观真实仅仅存在于逻辑思维层面,是一个关于现实的“神话”。所以即便是“纯纪实”的镜头,也会不可避免地掺杂各种主观因素,都传达着纪录片创作者的审美选择和情感体验。那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创作者可以在纪录片中肆无忌惮、随心所欲地滥用“搬演”呢?本文从纪录片的艺术表现和审美选择入手,尝试回答“搬演”是否违背纪录片的创作原则。

一、用历史修正误解

其实在纪录片产生之时,“搬演”就近乎如影随行。作为世界公认的第一部纪录片,《北方的纳努克》也并非是对客观现实的忠实反映。为了拍摄到更为原始的场景,导演罗伯特·弗拉哈迪不惜精心安排纳努克一家来充当演员,按照古老的生活方式和民俗风情进行“搬演”:如大费周章地借来爱斯基摩人的传统服饰,甚至是一些“舞台服饰”;为了拍摄需要,当地人花了几天的功夫搭建了一个25英尺宽的巨大雪屋用于拍摄;甚至摆拍猎捕海象的镜头。但这些具体的细节都是曾经真实存在的,弗拉哈迪借鉴了故事片的结构方式和表现手法,创造性地将非虚构的场景同艺术想象完美结合,高度还原了爱斯基摩人的生活状态、文化形态。

之后,在巨大商业利益的驱动下,“搬演”之风愈演愈烈。聂欣如把这一时期的“搬演”称之为“欺骗搬演”。其实,它更近于“扮演”:找一些专业的演员,按照提前设定好的情节、对白进行表演,完全模糊了纪录片与故事片的区别,甚至为了制造噱头,大量充斥低俗、滥情的内容,这也逐渐被观众所厌恶和遗弃。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纪录片禁锢于单调的解说、访谈和长镜头等传统的模式之内,尽力保持事物的“原貌”,选材范围狭窄、表现空间不足,导致纪录片很难引起观众的观赏欲望。

而90年代初,新纪录电影的横空出世,无疑使纪录片柳暗花明、绝处逢生。与传统的纪录电影相比,新纪录电影更加强调自我意识以及主观性思维的发挥,这突破了传统纪录片刻板叙事模式的窠臼,也昭示着纪录片创作已经实现突围、转型和提升。创作者也开始认识到,纪录片创作的目的并不是单纯地再现复杂的社会现实,而是通过这些视、听觉符号传达其自身的价值认知,而这也让“搬演”再次回归纪录片的艺术创作。

二、增值的艺术表现力

很多学者把“搬演”视为洪水猛兽,认为这种创作形式同纪录片的本质规定性是相对立的。其实不然,“搬演”作为一种艺术表现形式,能够给观众提供更加完整直接的视觉体验。主要表现为:

1、填补素材的空缺

由于历史的不可逆性以及镜头的局限性,对于那些不复存在、很难获取的声画素材,“搬演”可以恰当地填补这些空白,既不损害纪录片整体的真实感,又拓展了表现空间的广度和深度。

2、丰富视觉的符码

数字科技的突飞猛进,标志着纪录片成像方式的更新换代。CG技术、3D全景还原技术的运用,更直观地表现了纪录片想要表达的内容,比单一化的解说词和文字,更能吸引观众的眼球和注意力。

3、弥合结构的断裂

纪录片完整的结构链条有助于把观众带入真实的“时空”,让观众自己去感知和体悟声画背后的意蕴和内容。但经常会在后期剪辑中发现:一些重要场景、画面的缺失,导致整个纪录片叙事结构断裂,所以“搬演”真实发生过的事物,无疑会确保纪录片的完整性和流畅性。

之前很多纪录片创作者在艺术表现方面因循守旧、固步自封,陷入“自然主义”的泥潭,无法自拔。同期声、长镜头、追踪纪录等僵化的手法一旦无法确保纪录片内容上的新鲜感、形式上的审美性以及情感上的感染力,也会使其陷入发展困境。所以目前,越来越多的纪录片人开始在艺术创作中,尤其是一些人文历史纪录片中,运用“搬演”手法。

我国早期的人文历史纪录片多模仿新闻纪录片,一味地堆砌纪实性素材,并强调纪录片服务政治、宣传教化的功能,从而导致这类型纪录片长期停滞不前。但随着大众消费文化的飞速发展,人文历史纪录片因为承载着厚重的文化底蕴,而愈加受到人们的关注。其创作者们也积极吸收影视片创作的理念和思维,不再依赖单一的画面加解说范式,基于可考证的具体史料,用故事化的结构来审视历史,甚至请一些职业演员来再现历史,把一些影视作品的片段剪辑进纪录片中,极大地提升了纪录片的艺术表现力。

三、“量化”的“超真实”

法国电影大师戈达尔曾经说过:“纪录片真实地纪录世间一切可见的事务,是一段不可再现的真实历史。这种‘真实’不仅仅是对世间事物的客观反映,而且凝固了创作者的思考、选择和价值取向。”所以,对于合理把握“搬演”手法的度,就显得至关重要了:完全纪实会降低纪录片的表现力、感染力,而不被大众所关注;“搬演”太多又会损害纪录片的真实属性,与其追求的价值标准相悖。欧阳宏生教授指出:“尽管‘搬演’并不是洪水猛兽,但它也绝不是随便乱贴的狗皮膏药。”纵观国内外的纪录片创作,在“搬演”手法的运用上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1、没有明确“搬演”部分

除非观众能明确的界定清楚某一部分内容是否为“搬演”的,不然就得提前声明,避免混淆视听,造成观众认知上的错误。同时,因为纪录片承载着传承国家文化和历史发展重要使命,对社会成员知识结构的完善,刻板印象的修正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2、频繁地使用“搬演”

因为“搬演”能够拓展纪录片的时空横纵感以及艺术表现力,以至于很多创作者程序化地使用“搬演”手法,全然不顾其适用性以及纪录片整体的艺术感。他们会偏激地认为:“搬演”越频繁就越能吸引受众眼球,将其作为投机取巧的工具,并满足自我“成名的想象”。

3、削弱纪录片的深度

为了增强纪录片的可视性,创作者们“盲目”地使用“搬演”,使整个纪录片流于肤浅的真实。从视觉效果来看,艺术的时空模拟显然比直接的追踪拍摄要好,但先进化的艺术创作手段也可能影响纪录片的社会价值和时代意义,偏离主创人员的初衷。

所以,我们必须清楚,“搬演”只是纪录片展示艺术内涵的一种手段,将“搬演”融入纪录片的创作中,可以给人造成一种艺术的“间离效果”,在延展纪录片表现空间的同时,让观众在不同的时空转换中感受其深刻内涵,但终究纪录片的本源是人的历史和现实的存在,不可本末倒置。

四、蓬勃发展中的微纪录片

随着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大行其道,微纪录片应运而生。它以其生产周期短、制作成本低、传播速度快、个性化程度高等特点,满足了新时代受众碎片化的需求,也逐步改变了纪录片的生产模式和传播渠道。草根创作主体的加入,不仅模糊了生产者与传播者之间的界限,而且使选材内容更加多元。基于平民化的视角和手法,微纪录片也深受广告商的青睐。广告商可以根据客户群的不同诉求来定制微纪录片,用以传递产品背后的文化价值和生活理念。这样的方式显然会比纯广告片,更令受众喜爱。因为纪录片是取材于真实的现实世界,并通过一种叙事化的结构来再现真实,并透过有限艺术选择来传达创作者的观察、思考和领悟。而微纪录片几乎囊括了纪录片的所有特征。

例如宝马公司在其MINI PACEMAN中国上市之际,联手金马摄影师曹郁推出了一部微纪录片《城市微旅行》。三位忙碌的城市人,用一天的时间来游走每天朝夕相处的城市,发现曾经错过的美好。镜头以这三个人的旅行为线索,缓缓展开,但并没有采用传统纪录片单线条的叙述模式,而是加入了一些电影的表现手法,包括“搬演”:如冯唐站在冰面上,一个小丑模样的人围着他滑冰,娴熟漂亮的旋转、跳跃,却最后重重地摔在冰面上,宛如死去。而这有意为之的设计,旨在于告诉观众:“人可以重生,只要他有庞大的内心”。不得不说,“搬演”表现出来的“超真实”,不仅没有打破纪录片的结构链条,反倒是增添一股别有韵味的诗意。

然而,这种商业化熏陶下的微纪录片,也暗藏隐忧。多数原创微纪录片,质量参差不齐,视觉符码和影视语言夸张歪曲,甚至把一些子虚乌有的内容和客观现实剪辑在一起,以假乱真,干扰公众认知。同时,部分原创微纪录片掺杂谣言信息,波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综上所述,“搬演”手法自紀录片出现就如影随形,其本质特征同纪录片的真实属性相吻合。而新纪录电影的发展,又进一步凸显了“搬演”在纪录片艺术表现方面的重要价值:填补素材空缺、丰富视觉符码、弥合结构断裂。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地滥用“搬演”,因为它毕竟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需服务于纪录片的创作理念和基本诉求。同时,微纪录片的发展,不仅拓展了纪录片的选材范围和表现形式,还对“搬演”的运用提出了新的挑战。这就需要公众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和社会责任,尊重纪录片真实的创作原则,恰当地运用“搬演”手法来提升纪录片的表现力和感染力,从而精准地传递创作者想要表达的社会思考和人性认知。

参考文献

①钟大年:《纪录片创作论稿》[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1997

②欧阳宏生:《纪录片概论》[M].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

③张同道、胡智锋,《2012年中国纪录片发展研究报告》[J].《现代传播》,2013(4)81-89

④何苏六,《2012年中国纪录片:一个新增长极的形成》[J].《当代电影》,2013(6):117-121

⑤聂欣如,《纪录片和搬演》[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2):79-84

⑥比尔·尼克尔斯著,何艳译,《纪录电影中的搬演:似是而非的时空》[J].《电影艺术》,2009(2):66-71

⑦史兴庆,《谈纪录片的“搬演”》[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2(9):50

(作者: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13级新闻学研究生)

责编:姚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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