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待遇获提升
2015-09-10
民生周刊 2015年3期
日前,《關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已下发。
《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根据《意见》,举例说,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意见》还对实施职级晋升制度的机构范围作出明确限定: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的在编人员。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其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热评】@andypeker:这个措施杜绝了公务员系统内的“绩效考核”之类的怪东西,晋升透明,也不折腾!实施以后,公务员系统内一大批有能力有梦想的青年会出来,投入社会,做更有挑战更有价值的事情。(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