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皇帝”不是吓唬出来的
2015-09-10唐昊
唐昊
研究传统社会的政治史,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中国传统社会的领导者习惯于拥有无限的权力,而从梭伦到华盛顿的西方领袖相对来说较多的会自觉地为自己的权力设限?
这在很大程度上来自复杂理论所强调的“初始条件设置”。也就是说,系统运行的状态是其成员之间互动的结果,而最开始的互动模式对以后的系统形态产生重大的引导作用。在政治系统内部,最高权力一开始是如何分配和行使的,影响了以后的权力拥有者的想象力和判断力,这样的代际影响逐渐形成较为固定的权力运行模式。
例如,在文明刚刚开始的时候,族群通过何种方式来求得生存是最重要的考量。中国文明成长于大陆内部,是典型的灌溉农业文明,对于“龙”的崇拜就是在缺水的文明中成长起来的。马克思更将为取得稳定的收成而大规模兴修水利作为灌溉农业文明的生存关键。因为兴修水利需要权力集中下的设计和指挥,否则千千万万人一齐上阵的状况是不可想象的。而希腊文明则起于地中海,是典型的航海文明。几十个人、一艘船就可以进行航海贸易,并且要根据具体环境与生意机会做出恰当判断,不可能始终从一个中央权威那里获得指示。
文明的最初形态决定了其对中央权威依赖程度不同。但在此后的漫长岁月里,则是社会政治结构以及行为体之间的互动,不断地强化初始条件,形成了所谓的“法治”传统和“人治”传统。例如,欧洲国家内部的“去中央权威化”进程一直没有停止。在日常政治中,权力一直不能达到绝对权力的水平。古希腊罗马自不待言,民主政治下的选举、公民大会、元老院都将最高行政长官的权力限制得死死的。即使在“黑暗的中世纪”,国王也不能一人说了算,外有教廷和其他国家对其权威形成挑战,内有贵族和境内教会与其抗衡。英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法制化文件《大宪章》,即是由贵族打败国王后逼迫其签订的。
对于这些权力的拥有者,想要行使绝对权力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开始的时候是“非不为也,是不能也”。而等到“不能”成为习惯,习惯成了自然,也就成了自觉的“不为”传统。华盛顿等美国国父们对于限制权力深信不疑的信条,正是直接来自于英国都铎王朝的有限权力传统。所谓法治,其实还是政治,只不过是妥协的政治罢了。
当然,在中国的“人治”传统中,也有比皇帝更大的权力,那就是上天。但上天在人间没有代理,无法介入日常政治,也就无法真正发挥制约权力的作用。那些天谴、灾变、异象,不过是大臣经常拿来吓唬皇帝的说法而已,至于皇帝吃不吃这一套,就全凭运气了。一般来说,贤明的君主常常会相信这些说法,像唐太宗为玄武门事件而深具上天惩罚的情结,促成了贞观之治的隐秘动力。但有着同样经历的隋炀帝则根本不相信这些,只是关注“大好头颅有谁来取”的现实权力争夺。但我们不能说迷信的皇帝就是好皇帝,真相是:那些相信自己的权力不是绝对权力、心怀敬畏的皇帝,才有机会做一个好皇帝。
而西方的国王们不大用吓唬,他们的权力本就不能任意行使。像英王亨利八世,离个婚也搞得惊天动地,差点引发战争,正是来自于教权对王权的限制。而在中国传统社会,最高权力甚至体现在三宫六院的畸形性权力之上。这事实上也成为当代某些官员追求权力的内在动力—权力的封闭性使官员可以打造自己事实上的小三宫六院,而为维持特权享乐就无法让权力公开透明,更别说放弃或分享权力,从而形成了绝对权力能够持续存在的恶性循环。
所以说,绝对权力真的是很有吸引力的东西,它会轻易地征服一个人的内心,对于这种魔鬼般的权力诱惑,唯有信仰、制度、法律能与之抗衡。而事实是,只要绝对权力不受限制,人心就不会改变。普通人掌握了这样的权力,一不小心就会步入专制主义的泥潭。
法治的关键恰在于限制绝对权力—只要权力有所敬畏,一切善治都好说。目前中国进行的国家治理体系改革,确实需要集中权力;但达到真正的国家善治,就需要分散权力;而长期性地反腐败,又需要限制权力。所以,权力的分配,是一个永远新鲜的命题。对于政治家来说,从对手手中集中权力是最困难的;但对政治学家来说,如何让集中起来的权力不会成为绝对权力,才是真正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