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水平散文三篇
2015-09-10
想起四月,便想起桃花挑开的月色,一壶热茶退隐到呼应的气息之后,一群女子挽腰搭背吆喝着看戏去。
戏在民间,让历史有一种动感。大幕二幕层层开来,开,好端端的历史开合在人间戏剧里。乡间的风花雪月都是在舞台上和舞台下的,舞台上的行事带风,一言一行一招一式,都程式化,“上场舞刀弄枪;张口咬文嚼字”,“台上笑台下笑台上台下笑惹笑;看古人看今人看古看今人看人”。
《三堂会审》剧中苏三受审那场戏中,潘必正问:“鸨儿买你七岁,你在院里住了几载?”苏三答:“老爷,院中住了九春。”刘金龙问:“七九一十六岁,可以开得怀了,头一个开怀的是哪一个?”苏三答:“是那王……啊郎……”苏三那兰花指一跷,那些花阴月影下,照他孤零,照奴孤零,轻弹浅唱出奴给你的温柔就全部殷出来了。那是“情”之一字贯穿古今的热闹啊。兰花指,挑拨岁月的一种味道。兰花指,纤长而优雅,举手投足间便有了一种情绪、欲望的指向。我极喜欢那一跷。在古代,跷兰花指是男人的专利,是他们显示男子气概的标志。如今,男子极其单调且流于僵直的手势,怎么看都缺失了一种内敛的气质。
戏是用来教化人的,看戏的人很会看出戏剧人物的深刻。生活中的吕不韦是大流氓,流氓的行径都出自一个套路,偷而奸。说他是大流氓,是因为他钓得一个难得的女子,这个女子生了一个皇帝,不是一般的皇帝,是始皇帝。好像没有后来者,有偷而奸者,没见生出过皇帝。帝王家的史料并不能直接产生艺术感染力,它必须经过戏剧化转换之后,才能作用于观众的情感,吸引观众的感性关注。
真或假?“以史说为内核,以戏说为外衣”,说是“戏”,可人人都相信始皇帝的爹就应该是吕不韦。我一直觉得吕不韦之后再没见过超越他的商人。吕不韦画像中,大多把他画得很丑,奸诈干瘪的瘦老头儿,太卡通,有点无厘头。人对不及的人,都会产生厌倦、妒忌,站在矛盾中,以虐待来享受那些优秀者。其实,古时选拔干部大都要相面的,做生意也一样。戏剧中的吕不韦和始皇帝相比有极大的反差,很戏剧,反而有点伤了历史的筋骨。
除了演绎历史,戏剧脸谱也好看,来源于生活,也是生活的概括。生活中晒得漆黑、吓得煞白、臊得通红、病得焦黄的人脸,在戏剧中勾勒、放大、夸张,成了戏剧的脸谱。关羽的丹凤眼、卧蚕眉,张飞的豹头环眼,赵匡胤的面如重枣,媒婆嘴角那一颗超级大痦子等,夸张着我们的趣味。不管怎么说,历史都是一张面具,带着面具离审美才会很近。
上海有一位艺术家,因人权问题,常没事琢磨把秦桧弄得站起来,不管缘由对否,这不是拿棍子在广大人民的精神心理积淀层搅乱时局吗?戏剧是啥东西?就是老不正经。
早几年我在京看过人艺的一台话剧《俄亥俄小姐》,是以色列重要剧作家、导演、诗人哈诺奇·列文的作品,讲的是一个老乞丐,一辈子都梦想找一个高档次的美国妓女——俄亥俄州小姐,共度浪漫良宵。70岁生日这天,他决定送给自己一件可以安慰一生的礼物,可由于囊中羞涩,他只能找一个街头流萤舒缓一下饥渴的灵魂和肉体。戏剧就这样不正经。一面是美好的理想,一面是崇高的理想;一面是肮脏的现实,一面是卑琐的行径。剧作家的本事就是在充满矛盾和多样性中并不惮撕开来给大家看,让你笑,让你哭,让你感慨,让你妥协。戏里演绎的看似生活,实际是梦幻的殿堂。
从前的舞台上没有麦克,声音不装饰,将自身作为人物的一部分,尽量让音乐从人烟当中响起,对热闹糟乱到极致;现在不是了,变幻多端的灯光让戏剧花里胡哨。我很迷恋戏剧里的戏文,有时候听一段唱,不无寂寞面对着空无学两句。在一个时间段上,我觉得只有戏剧才是人性的,看电视,我只看戏剧频道和少儿频道。《功夫熊猫》看了好几遍,每琢磨熊猫有那么细小的一个爹就想笑。美国人居然如此理解了中国的戏剧化。
历史上乱世英雄,都是来历不明的飞贼,都是由戏剧演绎出来的。
《苏武牧羊》里的苏武,一身单薄的青衫,天地苍茫间,大片的雪花飞落在他身上,他手握那根汉使节杖,那一声:“娘啊——”会叫我难过好久。再看那演员,一切酸苦都隐藏在那副严峻的面孔后面,一身单薄,一身骨节,一个最有意志的人,一身尘埃,一身岁月,世间没有一个人能从精神和信念上战胜他。幸福是一种心境,我刻意追寻和揣度的苏武应该是一个真实的人。有一段时间,苏武就是我喜欢的那种男人的样子:瘦、高、耐冻,最主要的是有一颗满怀对君王无限忠情的种子,生长期间宁肯让自己的世界变得狭小。历史中有些人物天生就是来入戏的,现实中真要有那样个人在,爱起来怕也吃力。
看戏多,且老与乡间观众坐在一起,戏看进去才有味道。看戏看热闹,台下的看见哪个女子水灵了,一涌一涌,涌到人家跟前,拉人家手一下,有些时候两个人就往庄稼地去了。生活和戏剧一样,只要能动情,合理性也是要大胆忽略的。舞台上唱到激动处,舞台下男人们沉重的咳嗽,妇女们尖利的噪音就小了。苏武牧羊,贝加尔湖的北海,那一声异族的声音响起:“你什么时候能让公羊生下小羊,我就放你回去。”就这句为难人的话,我就觉得苏武就是整个汉朝的气节。看到这里,台子下常常是嘘声四起。
戏剧演奏乐器里我最喜欢二胡,真要能配合上演员的唱是板胡,各个剧种有各个剧种的头把。京剧里有京胡,两根弦,拉出来的音千娇百媚。我无端地喜欢悲情的东西,二胡很适合对我煽情。现在戏剧乐队里增加了许多西洋乐器,只是还没有钢琴。舒伯特和托赛里的小夜曲也好,但我还是喜欢二胡;德莱克曼的钢琴曲也好,比较下来,我也还是喜欢二胡。我根本就是个山汉么!小时候,家里喂养了一头母猪,生了小猪,不知何故不愿意喂小猪奶,我爸用他自己做的二胡在猪圈上坐着拉,狗脖子竖着,不能发出正经音调,我爸拉了一段梆子戏哭腔,那声音灌满了整个村庄,那段曲子拉完后,母猪主动靠墙躺下叫小猪吃奶。
人养一个定乾坤,猪养一窝拱墙根。猪是家庭中最没出息的家畜,也懂得艺术。我认定是二胡特质的美感动了母猪。
戏剧乐器里没有箫,有笙。汉人的箫极好听,比筝和古琴都早。是否与剑和简书同一时代产生?箫是竹子做的,很适合淡薄仕途的人吹奏。也有神仙眷侣的戏中有箫,也只是一段落落寡欢地吹,不和众多乐器合奏。徐悲鸿先生画过一幅画《箫声》,画作于20世纪20年代,那幅画很唯美,据说画中的青年女子是他的前妻蒋碧薇。朦胧的色调下那个吹箫的蒋碧薇很闲雅,有云端的意境,犹如遥远的天籁。箫的独奏名曲有《妆台思秋》《鹧鸪飞》等,但都很适合月下或空谷里孤独吹奏。不知为什么,我一听箫音就感到山水要起雾了,大概箫声中有古典文化气息吧,喜悦和哀愁都是淡淡的,有一种含蓄的内敛。箫有安详知足的与世隔绝的大美,辽远空阔,但我好像没有见过在麦地或稻田里吹奏。陕西出土过一种乐器——埙。陶做的,粗粝、不匀称,甚至有些变形,吹出来的音也很古远。戏剧里的乐器是可以进入岁月的,凡是能入了岁月的东西都很适合生存。能存活下来的入了戏,存活不下来的,只能停留在某一个时期,顾影自怜等待入了小说中的传奇。
舞台是一扇窗户,如果你是演员,你可以由此而向外观望;如果你是观众,舞台是四维空间,它是你选着观望历史和现实的途径。不知为什么,我特别喜欢看《两狼山》。《两狼山》是杨家戏,由杨家衍生出来的戏很多。杨家的男子、女子,就连风烛残年的佘太君最后都要向她的国家交还一把骨头,有大国子民的气魄。杨家戏在舞台上用得最多的是马鞭,马上马下,奔波于疆场要依靠的,是他们的坐骑——强悍的马匹。马是龙的近亲,工业文明没有到来之前,农耕文明推动了战争,良马可以使萎靡的军队振作起来。
我的一位本家爷爷喜欢唱戏,也算民间把式,唱《两狼山》里的杨继业,唱到《苏武庙》碰碑那场戏,台上台下遍地哭声。盖世英豪,撩起征袍遮面,一头向李陵碑碰去!叹坏苏武,愧煞李陵。苍天啊,泪雨漾漾,洒向人间都是怨!
我的本家奶奶,性子滚烫,地里做工不输男人,搂茬割麦,打场,没有人敢把她看作是个女子。家里也是一把好手,做黄豆酱、腌萝卜芥菜,稍带做醋,日常生活拿得起,还要赶会,看丈夫唱戏。有一年看丈夫唱《两狼山》,在台下看到丈夫碰碑而死,她托小腰,一步三晃,走上舞台递一罐头瓶泡了胖大海的水给他的丈夫,台下笑场。
人间纷扰,形形色色的诱惑比仙界多得多。白蛇变化成白娘子下凡来了,想过人间的日子,说白了,是下凡找性爱来了。《白蛇传》是佛和俗展开的内心搏斗和尖锐的世俗交锋。人生会有这样的世俗情景,它需要某个人成全某件事,假如没有法海,一本戏就泄了;假如没有许仙左右摇摆的性情,两个人的爱情则无戏可演。断桥是《白蛇传》里的重要背景,背景对于剧情有非常重要的凝神作用,极大地形成了故事的向心力,并告诉我们爱情是在雨中诞生的。一把伞是道具。下雨的时候,关于天空是什么颜色?我好像觉得就是灰蒙蒙,伞下是什么颜色?是两个人的气息。气息之下呢?是一层雨水,摇曳着无数的雨涡涡。昏沉沉、冷飕飕、脏兮兮、湿漉漉,而这是尘世里才有的东西,云朵之上谁见过有雨。
戏剧就是这样,在熟识的世界里尽量叫你感觉陌生化。
西湖最美好的季节是秋天,道路两边长满了粗壮的金桂树、银桂树,地上星星点点,树上趴着一遇冷风就射尿的蝉,蝉鸣声却很有感觉。白蛇就出入在这里。我一直不喜欢许仙,没有啥好喜欢的,动不动就来句:“啊呀呀,娘子救我——”倒得牙一嘴口水。
戏剧讲究“无巧不成书”,一个“巧”字,就有戏看了。我喜欢去恭王府的戏园子,它暗藏着青砖莹润内敛的霸气。享受在演出中,有昂贵的欲望,那是王爷和珅的府邸。嘉庆四年正月初三太上皇弘历归天,次日嘉庆褫夺了和珅军机大臣、九门提督两职,抄了其家,估计全部财富约值白银两千万两,相当于清政府半年的财政收入,所以有“和珅跌倒,嘉庆吃饱”的说法。在这样的园子里,喝茶嗑瓜子听戏,一时间觉得很知足,历史的政治舞台上自己的当下也有了几分出息。从前,死后的鬼魂都进不了这戏园子。说实在话,去恭王府听戏,我更喜欢享受夜晚走过那胡同的幽暗。
我在恭王府听过一次古琴演奏,如裂帛,撕开丝绸的感觉。觉得古琴是接近古人的唯一路径。听音,听的是山水、是胸襟;陶醉,醉的是寄寓、是心曲、是志趣。朋友说,古琴有点孤寂冷涩,有点不近烟火。仔细想想也是,少一些意浓姿逸,人心世情的气温。本来嘛,清风月白之夜,一曲《广陵散》就是鬼交给嵇康的。竹林七贤中性情最真的一位,也是最有骨气的一位。一进境界,则魂魄升腾。那一晚我听了《仙翁操》《秋风辞》《关山月》,听到最后忽想起:“清风明月不用一钱买,玉山醉倒非人推”来。古时还有一种乐器叫“瑟”和“筑”。瑟无徽而有柱,是二十五弦,李商隐的“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现在也无法争清楚是瑟五十弦,还是人五十寿。至于“筑”,现在也只有《荆轲刺秦王》里高渐离在易水河边“击筑”送行了。每一次听琴,我都要焚香打坐,全身心进入,想那些曲子背后的戏剧故事,仿佛自己也穿越到了古时。
我不喜欢大红的艳,比如,看谁家客厅有一幅那样的红梅,看到了会极其不舒服,不想停留,看戏剧舞台上那艳俗反倒喜欢得不想动步!生动的色彩,是民间的,我赏读它们时会心生一份雅童的眼光,觉得世俗是喜人的。戏一开场,锣鼓家什都不安分了,金枝欲孽都摇曳在舞台上了,让我眼睁睁地醉下去,醉在快要被人遗忘的戏剧里,到最后遗忘了我自己,才好!
一个夏日的午后,我读一本关于首饰的旧杂志。一篇文章说胡兰成的女人怀孕了,找张爱玲去倾诉,那女人讲到她肚子里的孩子时,脸上有哀婉之色。张爱玲打开她的箱子,取出一只金手镯递给那女人。爱,生活的,全都逝去了,寂寞和孤独扑面而来。张爱玲要那女人去当了镯子,取掉那个孩子。那个孩子的出现本就带了一点鬼气。镯子如胡兰成的市井情调,即刻烟消云散了。对胡兰成的认识有赖于一张照片,照片上一个耗尽阳气的男人,嘴角轮廓还算柔和,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因为张爱玲,我看他时我的嘴角略带嘲讽。一个女人用一只金镯子给他爱过的男人埋单,这个女人容我五花八门去想,始终会想到她的大气。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仨字儿,动摇着这个世界建立起来的爱情。
这个社会没有一个人敢穿一袭清朝大袍走在大街上,张爱玲敢,她有那份举手投足间的气度。我看张爱玲的照片,她手上戴着的手镯不像是金子的,老照片已尽见她的雍容和妩媚,有一段时间我老想她的气质,那腕间戴着的该是什么材质?她的耳环长长短短,倒是都很明朗,每一张照片都可说是配得上经典。
旧杂志里我看见了宋美龄,106岁,那张素脸,那两粒翡翠耳扣,左手腕上一圈翡翠玉镯,右手腕上一圈翡翠玉镯,长长的一串翡翠珠子挂在脖子上,我猜她一辈子是喜欢翡翠的。一个女人,年老时脸上已经挂不住胭脂和薄粉了,她依旧画嘴唇涂指甲油,依旧戴环饰。一辈子颠倒众生,迷惑人心,到老都保持着政治界贵夫人的格调。欲望对女人的诱惑没有权力支撑时,首饰可以代替并满足一切。
我想起了林徽因。我没见过一张照片上林徽因手腕上有环饰,最多时候是脖子间的那一粒小巧的鸡心长项链,黑裙白衣,她是以书卷味与才女气质行走在民国。从个人化的诗人转型为北京的设计师,当年她拍案大骂吴晗保护北京不力,并勇闯北京市市长彭真的办公室,百试无功下,她痛心疾首地问天:有朝一日,悔之晚矣!这个女人,天也妒忌。我一直无法想象她戴镯子的样子。那么,如果她手上戴了玉镯呢?有人说,首饰很大程度上是围绕人的生殖区而装饰的。假如是,那一定是吸引。
林徽因不需要,好看的人不戴什么也好看。
说真的,我很喜欢腕间有悦耳的叮当声。有一位朋友,手腕上常戴着沉香珠子,知道他是什么珠子协会的。珠子协会里的人都喜欢收藏什么样的珠子呢?玛瑙?琉璃?玉石?珍珠?金子呢?水珠、泪珠、钢珠算不算?“泪落连珠子”,我想“泪珠子”也该算一种珠宝,因为它有情感。凡是掉泪珠子的人,内心都受到了外伤的冲击。其实,任何一种珠子都来自一次意外的伤害。比如珍珠,当海底一只海贝的身体被无意中嵌进一粒沙子的时候,为了保护沙子给身体带来的疼痛,海贝们开始分泌一种液体包裹那粒沙子,时间的最后让它们凝结成一粒珍珠。还比如琥珀,无端地把一只在尘埃中飞行的昆虫胶死在里面。“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试把临流抖擞看,琉璃珠子泪双滴。”我当年看电影《红河谷》,当它的主题曲响起,我一听到那句“我的眼睛里含着你的泪水”这一句,我便也想落泪珠子。
想起来了,我有一串元青花包银手链,老瓷黑褐色的斑点上有带点锡光。我一看到它便怀想蒙古帝国控制下的漫漫丝绸之路,到达亚洲的另一端,已经是七百年前的事情了。青花瓷作为中国古瓷中最茁壮的一支,曾经为17、18世纪的欧洲人所迷恋。2009年7月我去新疆看到艾提尕尔清真寺,我突然明白了青花最初的发展壮大,却是为了响应伊斯兰世界的审美要求。包括后来用的“苏麻离青”就很可能直接来自伊拉克那个至今仍然称萨马拉的地方。艾提尕尔清真寺外墙贴满了青花瓷砖,一个叫香妃的女子葬在里面,听当地的人讲,棺椁里葬有她用过的首饰。
我的那串手链,一些时间里成为我着装的一个“眼”,我穿什么样的衣服,它在腕间都有一种与众不同的婉约。
旧杂志包含的信息量很多,仔细阅读,似乎办刊宗旨就是为了取悦女人。依旧是说女人的配饰,下意识地,我看我胸前的三粒“蜻蜓眼”,出土的玻璃料器,也叫琉璃。琉璃被誉为中国五大名器之首(金银、玉翠、琉璃、陶瓷、青铜),也是佛家七宝之一。到了明代已基本失传,只在传说与神怪小说里有记载。《西游记》中的沙僧就是因为打破一只琉璃盏而被贬下天庭。我用粗麻编了一条绳,那三粒琉璃就坠在我的胸口上。它沉积了历史的华丽,早晨一起床洗漱完毕我挂上它,抬眼时便看到世界到处是绚丽的快乐。
和“金”比较,我喜欢“银”,并且一定要老。喜欢老银的色调、质地、做工的样式,因为它传达着一个时代更为丰富的个人气息。有一段时间,我的手腕上会戴五六只很素的银镯,它的声响不是翠响,是若即若离。我举起手,放下,动作里我得到银的慰藉,真的很好,它让我愉悦。什么可以让女人愉悦?我认为就该是首饰。手腕上的银镯,如早晨的树,阳光升起来,隐约间闪亮着银的光,那光如喜动的蜜蜂。
那一年去德国,在海德堡的老店里,我买过一只民国特色的卡扣镯,可以开合,有簧片扣,两端有银链相系。与漆器手镯同戴在一只手上有意想不到的特殊美感。我在海德堡还买过一只红金手镯,是一条蛇,两只眼睛是红宝石,蛇头镶嵌绿松石,一头一尾是红金雕花,身子是一种麻,我说不出到底它是麻类的哪一种植物。蛇头下有一行英文,大意是1865年打造的,为一个女人。天光迅速流尽的冬日傍晚,它弯曲在我的手腕上,我举着一杯红酒,酒精在体内涌动,情绪在流淌中高涨,它从一个欧洲女人的手腕上来到中国,它诞生的那个时代,到底发生了怎样的故事?我的女友说,它的出现有可能是为了纪念他的母亲。首饰天生就是为女人打造的,母亲也是由爱情进化过来的名词,终归是和感情有关。我一直弄不懂,但我完全相信,这个世界发生的比我想象的要多彩丰富。
我还有一只藤包银的手镯,上面刻有暗八仙、寿字纹、葵花、盘长、芙蓉等纹饰,分别代表着幸福、长寿、多子、吉祥、富贵。它的空白处有一行小字,上面写了“月下美人来”,另一空白处写了“庆爷”。都是后刻上的。我觉得这几句话有些蹊跷,像是一个女人在偷情。银上的寓意已经明白,再写就是多余。何况那两个字“庆爷”江湖味儿又很是十足。我不管它的曾经,我戴着它,我想象我和那个“庆爷”调情,我不给他拒绝感,我只能告诉他,我是你想不到的唯一的一个例外,你已旧去,我还半新。
清代到民国时期精工打造的锁片、项圈之类也是我颈上配饰,如果搭民族风的衣裳走出去,也会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老银耳环中隆重的点翠和嵌宝耳坠我也有,一般不戴,我怕丢失。如果要戴,也要选面料柔软、不带蕾丝或网眼的衣服,以防摩擦或勾拉损坏。老首饰全是老银匠手工一点一点打制出来的,可见古代银匠工艺非凡。我朋友的父亲年轻时是一位小银匠,他说,在古代,好的银匠没有三年是出不了师的。好的首饰戴在气质般配的女人身上会叫人眼前一亮,会让我有惴惴不安的心跳。
旧杂志上有文章纪念屈原,诗人把屈原当作自己的祖先。多少富贵荣华,多少功成名就,多少道德文章,多少方略宏图,一概远去了,可是谁的生命能够嵌入历史呢?那些被欲望绊着脚的享乐不能,历史把屈原抬到了文字的高处。不想那些沉重的话题了,想五月端阳是一个节日。我想起了端阳节前,生得白里透粉的女孩儿手腕间和脚腕间拴上了五彩丝线,温婉清丽的样子。在黄昏苍茫的院子里蹦蹦跳跳,时间和空间在氤氲之中被分割为两段,小女孩最幸福的年龄时段我认为是一无所知。端阳节好像是给女孩儿过的节日。各种丝线粗粗细细,袖管挽了很高,洗脸玩水都不舍得打湿了。我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年龄怎么回忆都是一团影子,只记得腕上最早的首饰是母亲给的。“彩线轻缠红玉臂,小符斜挂绿云鬟。佳人相见一千年。”是女孩儿的另一段开始。苏轼写这首《浣溪沙·端阳》的第二天就是端午节,他写给他心爱的女人朝云。岭南的旧历五月,天气应该是很热了,他的女人要用兰花香草来沐浴,然后用彩线缠臂,以期祛病除灾。男人是不是每一首诗歌里都要珍藏着自己的情感秘密和生命气息?
端阳节拴五彩丝线,有的地方叫“五彩长命缕”或“五彩续命缕”。“系出五丝命可续”,“五月五日,以五色丝系臂,名长命缕。”后人也称“续命缕”。我小时候戴端午彩线要戴到八月十五,躲过酷夏,在一个有雨的日子,我母亲帮我剪下扔进河里。母亲说,五彩丝线可以避邪和防止酷夏五毒近身。我还记得剪下丝线时,我和母亲站在河边,母亲口里念念有词:“叫河刮走吧,刮走近我闺女的邪门歪道。”我看着那旧了的丝线漂在水面上,一个小波浪、一个小波浪翻滚着远去了。河流带走了许多,我一直希望,守着一条河流,过世界上最美的日子。我知道我已不能,每个人都无法逃脱命运的悲剧。
说到悲剧,这本旧杂志上也写到了“杜十娘”,女人一生的财富是她全部心身换得的首饰,她想戴着她的首饰离开那个淫言秽行的下流之地,去寻求清洁雅淡的风流。她不知,世间的“风流”原本都是露水恩情。她只能感叹:“妾腹内有玉,恨郎眼内无珠。”翠羽明珰,瑶簪宝珥,祖母绿、猫儿眼,值钱么?要我看最值钱的是睁着眼看世间百态。我认为,女人自己买首饰,某种程度可以助长女性的独立意识和欢喜,男人送女人首饰只能说一时之间可以扩大感情的衍生空间。
有一年去枣庄,去时已是冬天。去看“李宗仁史料馆”。经营史料馆的女人已经逝了,是李宗仁最后一位太太,影星蝴蝶的女儿,叫胡友松。她活着时说:“一生有着太多的迷茫,胸中有着万千沟壑。”影星蝴蝶告诉她:“记住,你只有母亲,没有父亲。”她是蝴蝶和人偷欢而来的。她和李宗仁的婚姻只有两年半。不知道她是否也一样拥有母亲“蝴蝶”的花容月貌?我问那个讲解员,那女孩看着我半天想不出来该如何回答。走到楼上的阳台前,她突然回转身说:“她手上一直戴着一个绿色的塑料镯子,因为她的首饰都捐献给了桂林李宗仁官邸,就那个塑料镯子,没有人看得出它的贱来,六十多岁的她戴着,衬托得她贵气逼人。”
我想到了女人手上的指环。在古代,戒指是用来区别和记载宫廷女子被皇帝“御幸”的标志。女人“进御君王”时,都要经过女史登记,女史事先向每位宫女发放金指环、银指环各一枚。如果某一宫女左手着银指环时,表示已安排将要与皇帝同欢,而右手着银指环时,表示已与皇帝同欢完毕。如果右手着金指环时,表示正当月事、怀孕之时,应该暂避君王御幸,女史见了就不将其列入名字,起到“禁戒”作用。项链和手镯就不用多说了,最早则起源于原始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变时期所发生的抢婚。在从夫居的制度下,男子往往掠夺其他部落的妇女或在战争中俘获的女子作为妻子。为防止被抢妇女趁战乱或夜间逃走,胜利者往往用一根绳索或树环套住女性的脖子或双手,企图使她们驯服。后来逐渐演变成用金属套住脖子或手。耳环也是驯服女性的“刑具”之一。女人们啊,一路风雨而来,因祸得宠了。生命不可以返回初衷,到后来却点缀得女人风情万种。
看好莱坞大片,会发现好莱坞从来都是混迹着世界上最有型的帅哥,这些人的举手投足,包括他们的各种行头通过镜头传递到世界各地,手环、耳环、项链,就是潮流和魅力的标杆。再配上独具个性的发型,一副酷劲十足的眼镜,若隐若现着内敛奢华的袖扣,抑或是标准的六块腹肌……这些面子功课无非是“耍帅装酷”打造出一个酷型男。只是任何的修饰都不如一款有分量的手表和首饰来得画龙点睛、切中要害。看强尼·戴普,他可以算是手镯的忠诚粉丝,嬉皮的、西部的、搞怪的……你可以在他手腕上看见各种稀奇古怪又个性十足的手镯、手链。想想看,一个魅力十足的男人,必须是一个懂得在合适的场合借助恰当的配饰表达自我的男人。男人的首饰对接了男人的气质,有时候就是女人的毒药。
杂志的封底是一张老照片,旧的月份牌上穿旗袍的女子,旁边放着一包香烟。和中国的香烟比,我更喜欢西方的雪茄。其实雪茄之于男人,正如首饰之于女人,虽然男人表现魅力不在于肤浅的形式,而在于品位和生活态度。可我总认为雪茄在男人身上的表现,可以让生性浮躁的心有收山之势。作家里边陈忠实抽雪茄。抽抽停停,说说话话。似乎李敬泽也抽,记忆不起来。对陈忠实想起来较多,主要是因为那张脸,沟壑纵横,似乎是灞河水的波纹深嵌到了脸上,他那张脸很适合画油画。想他头顶扑打脸的尘土,一路走来,在一片金黄色的麦地前圪蹴着,嘴里一根长长的旱烟袋,温暖、结实、安泰。可他偏偏抽雪茄。雪茄与他的《白鹿原》的关系,实在容不得我们在阅读中太过傲慢。我和他聊天,雪茄的香气总是在谈话的背景中缭绕,很好闻,有一种促使话谈下去的潜移默化功用。仔细想来那种范儿,不是人人都能抽雪茄的。
真正西方现实生活中,能代言雪茄的大佬恐怕只有一人,那便是英国首相丘吉尔。历史风云人物,都有自己的嗜好。几乎所有的历史图片中他都是抽着雪茄的,因此雪茄被认为是他的标志性符号。据说,丘吉尔一生中吸过的雪茄的总长度为46公里,吸食雪茄总重量为3000公斤,是世界上吸食雪茄吉尼斯纪录的保持者。一个首相抽雪茄抽出了自己的牌子,为前卫的世界带来了丰富的人文意义。这些都还是其次了,我欣赏二战期间丘吉尔和一个记者的对话,记者问:“莎士比亚与印度哪个更重要?”邱吉尔回答:“宁可失去50个印度,也不能失去一个莎士比亚。” 他之后再没有一个领导知道:能够征服世界,主宰世界,不是因为战争,而是因为拥有文化的精神力量。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如今郎骑竹马渐渐远,远的过程就是一切。怀旧,是人的通病,也是人的不正经,这些年很盛。说白了,不正经,是刻意营造一个自由宽松的环境,去想象历史,调侃生活。当下中国传统秩序严重退化成“一本正经”,从一个层面上展示了民间情怀的瓦解,另一个层面上又和政治衔接得紧张;再一个是怀旧风泛滥时,很多时候人会变得“醉生梦死,百无聊赖”。其实,“一本正经”和“不正经”就差那么一丁点儿。前者,毫无人味,有生活崇高志向作怪;后者,有人性解放,看淡衣食苦而风情不减。前者,把天下早已经整明白了的道理拿起当思想说;后者,则是把社会和那个常和社会打交道的神经,从崩溃的边缘拉回来的东西。
不正经,林林总总,俯拾即是闲言话语,和文人的情怀有关。文人坚守的领域,一直有一层神秘的面纱。在他们文字的不同叙述中似乎仍然是中国最后的精神和道德堡垒,仍然怀有和民众不同生活信念或道德要求,仍然生活在幻影和恶作剧当中。在社会中叙述故事,却不是故事中心,蠢蠢欲动又方向不明的社会里,文人的性子不能够尽情张扬,在社会的消费欲望中开辟发展新的领地,这个领地里的文人越发拿不正经当情趣了。
古时民间饮食是有规矩的,两宋之后百姓才有了一日三餐制。在此之前,按礼仪天子一日四餐,诸侯一日三餐,平民两餐。西汉时,给叛变被流放的淮南王的圣旨上,就专门点出,“减一日三餐为两餐”。普通平民日常饮食能从两餐到三餐最欣喜的是文人。
把饮食描写融入吟咏的诗词文赋中,苏轼的不正经决定了他的情趣。他写有《东坡羹颂》《猪肉颂》《老饕赋》《试院煎茶》《和蒋夔寄茶》等。饭饱生余闲,见人家妇人卖饼利少,心血来潮帮卖饼妇人写下了广告诗: “纤手搓来玉色匀,碧油煎出嫩黄深。 夜来春睡知轻重,压匾佳人缠臂金。”
“少年一段风流事,只许佳人独自知。”那个时代的苏东坡,有失意的处境,没有失意的人生。有一盘菜叫“东坡肉”,既是居士又吃肉,可说是人生修养的一个范例。“黄州好猪肉,价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着火,少着水,火候足时它自美。每日起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不正经的贪吃改变了他生命中很多重要的事情,历史才让他长久活在了当下。
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被前人称作以孤篇压倒全唐。那一句“谁家今夜扁舟子,何处相思明月楼?”真叫把风月推向了四级之高。闻一多曾给这首诗极高的评价:“在这种诗面前,一切的赞叹是饶舌,几乎是亵渎。”又说:“这是诗中的诗,顶峰上的顶峰。从这边回头一望,连刘希夷都是过程了,不用说卢照邻和他的配角骆宾王,更是过程的过程。”闻一多1925年留学归国。走下海轮的刹那,他难以抑制心头的兴奋,把西服和领带扔进江中,看着它们漂向西方,他的中国身子急切地扑向祖国怀抱。
我见过出土的陶俑唐代侍女,乍一看就很温暖,暑气撩人的样子。元稹诗句“藕丝衫子藕丝裙”,欧阳炯诗句“红袖女郎相引去”,能看出唐代文人喜女子红装,喜媚俗。清风日朗,写虢国夫人身着描有金花的红裙,裙下露出绣鞋上面的红色绚履,走在长安郊外晒富,倦意来了,几个肥肥的女子,停留在日头晒不到的凉亭下饮酒,一幅挥汗而就的奇异画面,酒喝到火候,哥哥妹妹鱼水情深的样子。盛唐的音乐文化在与各民族的音乐文化融合后,发展兴盛到了历史顶峰。如是说文人不正经那份开放,不如说不正经那口酒和女子胸口前的大朵牡丹。
历史上不正经的文人被女人怀念的文人多了,比如北宋词人柳永,是一个具有艺术家气质的词人,他风流、落拓而又饱富才情。只是他那个时代,入仕是所有文人追求的核心目标,也是文人唯一的出路,因此艺术才能也要为之服务。那些在文坛执牛耳的领袖都能将两者完美地结合在一起,所以柳永虽有令人敬佩的才华,也只是用于花街柳巷。柳永最后家无余财,死后被一群妓女送葬,如果不是那活着时不正经的深广情怀,怎么能在历史上独成风景?
喜欢看文人不正经的书屋。文人的书屋安适独立,于世间纷乱争逐之外,不一定大,有书足可以裹卷文人的气场。
丰子恺先生在他的“缘缘堂”里写作、画画,多少打击和创伤能伤及他那颗善良的心?他的心一定具备了自给自足的本领,不然他不会给自己起名字叫“缘缘堂”。他不露声色地点化着凡尘俗世中心乱意迷的人们,他是可以在乱世中获得文化定力的那种。看看先生的漫画便知先生有多么不正经。他让一个孩子尝试雪花膏、牙膏的味道,他就想告诉世人,不为执着还为洒脱,人就这样一天天在无知、有知中把自己堆叠成了历史。
文人在历史上一直处于寂寞之中。又不甘寂寞,努力地在社会空间寻找自身的位置和确立话语权,寻找容身之地。文人率直,有一种莽撞地介入现实的力量,文人的不正经应该算是社会角落里的一朵奇葩。
现实生活并不是一般意义的一本正经,适用性太强的俗世,很容易激发人的功利体系,太正经的文人在此间活着,既不能真正的精神独立,又不能真正的空间独立,有几个字支着,很容易“看不惯一切”,很容易营造出一个“偏静”之境。中国文字在当代中国实用性中一直处于衰变过程,自己的书屋取一个什么样的名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有点不正经。文人活在精神田园里最典型的代表人物是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你看他那“桃花源”似的生活,千百年来,无论平民百姓还是王胄贵族,都在声色犬马的天地间念叨这种生活。现代社会,农民都不能够守节,真要让文人过这样的生活,恐怕文人不比农民强。
见过许多书屋的叫法,“人境庐”“双忘斋”等,无非是“堂”“斋”“轩”,所有的出现形态大都是从古文人的文章间获得启悟。什么样的名字能有丰子恺的“缘缘堂”好呢?什么样的名字能有鲁迅的“三味书屋”好呢?什么样的名字能有郁达夫的“风雨茅庐”好呢?
岁月粗糙如煤渣,又粗糙了多少情怀?“朝来风色暗高楼,偕隐名山誓白头。好事只愁天妒我,为君先买五湖舟。”到最后变成在泪眼中争吵度日的夫妻,寂寞一旦被世俗化,郁达夫也只好不正经地拿起笔,饱浸浓墨,在那衣衫上大写“下堂妾王氏改嫁前之遗留品”而已。
不知为什么,我一直不喜欢文人的山水画,偏重人物。再好的山水,也明知人家是在取法宋人元人,也具备了雄浑沉稳一格,可我偏就不喜欢。可能是住在太行山上,看多了自然山水的缘故,看那雨淋山崖皱的样子,一看就是为画画走进山中的,少了纵酒放笔,任气使才的性情。喜欢看文人的人物画,喜欢那一脸的人事之渺小,天地之唯我的样子,很耐琢磨。
文人不正经是俗世的窗口,有呼吸,有体温,有古今。看看当下的社会闹腾得多有阵势,闲余看看文人不正经的文字,文人说:看看吧,看看吧,阳世哪里有鬼,鬼都在人心里,藏着呢。
文人里的字画最难求的,大家认为是贾平凹,其实是错误的认为。平凹老师的字很好求,只要你和他不正经。那一年去四川郎酒集团开笔会,酒桌上我说:“平凹老师,外界对你评价不好呀,都说你小家子气。”他说:“我哪里小家子气了?”我说:“比如想求你字……”他没等我把话讲完,急忙说:“你把你的地址给我,我回去就写好寄给你。”果然,半月后收到十个大字:“凤栖常近日,鹤梦不离云。”和一个人正经,怎么可以求得到他的字呢?
文人喜竹子的人不少,由喜而画。画竹可以写实,可以写心,来得快,有文人难得的高雅在纸上。我一见难得的高雅就想到了难得的流俗。能画好竹子的人是有画者骨格在里面,竹影疏朗,看似画得自在,却能看出笔头生拙老辣,意态清新俊逸来。风流才子唐伯虎曾在一扇面上画了竹子,铺纸沾毫,他的画如何?倒是《画竹诗》:“一林寒竹护山家,秋夜来听雨似麻。嘈杂欲疑蚕上叶,萧疏更比蟹爬沙。”可说是“流俗”得太不正经了。王维有“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之句,与《黄冈新建小竹楼记》有一比,王维是唐时难得高雅的诗人。不是所有的文章都说竹子是好东西,也有骂的,“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人是个怪物,多少好诗句我没有记住,偏偏这尖酸、不正经,反倒鲜活在我心里。
古今能说出“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的,只有东坡一人。“门前万竿竹,堂上四库书”,只为了确证一件事——不可一日眼中无竹。可知他的另一面的不正经呢,“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一个“压”字,道尽无数未说之语!
我的书房里挂过一幅字,不是名家写的,很普通的一位友人应我要求写下。八个字:“真水无香,假山有妖。”我喜欢这八个字。如今人到中年,觉得越老越难正经,倒不是想“玩世不恭”,实在是对自己很难正经。我不是名人,但知道名声卓著的人都有点儿不正经。看卢梭、托尔斯泰、雨果,包括我们的鲁迅。周先生给许广平写信是这样的:“广平兄,我是你的小白象呀!”那年他44岁,长得又老又黑又瘦。
几年前在京看电影《东邪西毒》,东邪带着一坛新酒,从绿色遍染的东边,到风沙干烈的西域,送给那里的西毒。一坛酒,一世人,就只为了一个女人——桃花。桃花是以此试探西毒的真心,东邪是为借此一睹桃花的芳容,西毒是为了从此得到桃花的消息。一年一次,坛底见空。极喜欢王家卫那句把心掏走的台词:“今年因为五黄临太岁,周围都有旱灾,有旱灾的地方一定有麻烦,有麻烦,那我就有生意。我叫欧阳锋,我的职业就是帮助别人解除烦恼的。”王家卫的电影有一种文人在美学上,甚至空间关系、人际关系上自己的解释,有些不正经的强调诗情画意。
我喜欢庄子说过的一句话:“天地岂私贫我哉?”但,这句话一时没有想出来叫哪个不正经的文人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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