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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末中国少数民族女作家文化寻根的话语表述

2015-09-09蔺一佳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15年9期
关键词:女性

蔺一佳

内容摘要:20世纪末,中国少数民族女作家以民族和女性的双重身份写出了大量具有文化寻根倾向的文学作品,她们的作品既有民族性的体验,同时又有女性的话语表达。本文将以藏族女作家央珍、梅卓为例,她们多元化的身份,使其自觉深入本民族的传统文化本原,从女性的视角反思民族宗教、重构民族历史,用文学为民族文化记忆谱写了新的篇章。

关键词:文化寻根 女性 民族宗教 民族历史

在新时期“改革开放、解放思想”的历史大背景下,伴随着国内民族政策的“拨乱反正”、寻根文学思潮的兴起以及外来文化思潮的影响,中国少数民族作家的民族身份认同意识逐渐觉醒,他们对本民族文化产生日趋强烈的认同感。这些具有民族身份意识的少数民族作家回到本民族文化地带,或书写本民族的历史与文化传统,或审视本民族文化以此拓展了民族话语的表述空间。这样的文学书写,我们称之文化寻根现象。在这些具有民族身份认同意识的少数民族作家群中,包括一批少数民族的女作家,尤其是一批藏族女作家的出现,她们站在民族与女性的双重立场,凭借其女性特有的敏锐洞察力和感知力,以细腻的情感和民族性的话语表达,写出了大量具有文化寻根倾向的作品。她们的“文化寻根”不仅带有浓厚的民族性色彩,同时还从女性的视角出发,将女性体验与民族文化相交织,使其作品呈现出与男性少数民族作家“文化寻根”作品相比不同的特质。

作为作家的少数民族女性,她们的身份无疑是多重化的,既是少数民族又是女性本身。首先,作为本民族的后裔,她们深受母族文化的熏陶,对母族文化有着自觉的传承,不管是对本民族的民族历史、日常生活、民族习俗,还是对本民族的精神世界,她们都有着深厚的民族生存积淀和稳定的民族文化记忆,因此,在作品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女作家们笔下大量民族元素和民族记忆的书写:宗教信仰、生活习俗、神话传说、民族历史等等,有意识的去反映民族文化的独有魅力。其次,作为女性本身,这些女作家们都有着充沛的女性生命体验,比男性更能理解和感受到女性的生存境况和情感需求,女性生命的内在感受使她们在书写中开始目光向内,塑造了一大批有血有肉的女性形象,关注女性的命运和个人的情感世界,使其作品呈现出鲜明的女性意识。通过其个性化的叙述,我们可以感受到她们在多元文化语境下超越狭隘的民族界限,体现出对民族复兴强烈的责任感。本文将以藏族女作家央珍、梅卓的作品为例,来探讨在当代文化背景下,中国少数民族女作家是怎样来进行文化寻根的话语表述。

一.对民族宗教的反思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它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是由对神灵的信仰和崇拜来支配人们命运的一种意识形式。”简而言之,宗教的核心就是对神的敬畏心态,而这种敬畏之情繁衍出人们对宗教的依赖感,虔诚感和罪恶感,使得人们把一切的自然现象和人世命运都归因于神的旨意。青藏高原险恶严酷的自然环境伴随而来的是藏人生存的艰难不易,在人与自然的抗争中,人们饱受身体的磨练与心灵的煎熬,对自然的恐惧使得他们不得不敬畏自然,崇拜自然,对自身命运的无力把握促使他们不断寻求避免这一切的办法,于是宗教成为人们面对苦难和不幸唯一的解脱。“佛教自公元七世纪从印度传入西藏以后,与西藏的本土宗教——苯教相互吸收融合,并不断发展壮大,最终在公元10世纪取得了在西藏的统治地位,由于其在传播过程中吸收了大量藏语言和藏文化的特点,因而被人们称为藏传佛教。”在几乎全民信教的西藏,藏传佛教不仅是藏民全部的精神信仰,同时它还对人们的道德规范、行为整合乃至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也正因如此,西藏形成了特殊的政教合一的社会结构。

在藏族作家文学作品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与宗教相关的描写。自20世纪50年代西藏的和平解放发生巨变之后,宗教被视为落后甚至反动的思想遭到了彻底的批判,这一时期最具代表性的作品:扎西达娃的《朝佛》,正是通过宗教与现代文明的对立来否定宗教的愚昧。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国家对民族政策的不断调整,宗教文化得到恢复,与此相应的文学作品关于宗教的表达也逐渐丰富起来:扎西达娃的《西藏,隐秘的岁月》从历史的风云中来洞悉宗教的永恒;阿来的《尘埃落定》中,宗教成为权力与财富的争夺;范稳的《水乳大地》中,宗教成为人们从纷争走向融合的精神纽带。纵观此类男性作家的作品,不难发现在男性作家笔下,其对宗教重点所要揭示的是宗教元素在民族文化和民族历史中的话语表述。

然而,作为女性的藏族女作家们,她们一方面既有对藏民族宗教生活方方面面的描写,作品洋溢着浓烈的宗教氛围;另一方面,她们比男性作家有着更为清醒而自觉的女性困难意识,敏锐地将目光投射到女性个体的生命上,看到了女性的个人命运始终被一只无形的手——宗教所掌控。

以央珍的作品《无性别的神》为例,作家将创作深深植根于本民族肥沃的土地之中,精细展示了西藏上层社会及僧人的衣食住行、生活习性和风俗风貌,描绘了飘舞的经幡、悠悠的诵经声,可以说,全书处处弥漫着神秘的宗教气息。例如书中写到母亲去德康庄园接央吉卓玛回拉萨,途经龙布藏绿湖,相传这是西藏的圣湖,可以看到人的未来,当她们一行人在朝拜这个圣湖时,站在湖边的央吉卓玛顿时感受到一股神奇的力量,而此时的湖面突然刮出一阵凉风,五颜六色的水波层层翻滚,紧接着湖面又恢复平静,犹如一面明亮的镜子,渐渐出现了楼房高塔的幻象。果然一回拉萨,母亲就要送央吉卓玛去寺院出家修行。从这里我们可以感受到,现实世界中的活动与神秘的宗教相重合,在时间与空间中交错流动。虽然宗教世界是一个虚幻的世界,但是在人与神灵的精神沟通中,对神的感应却是人们对不可知命运的唯一预言式把握。作家通过央吉卓玛的眼睛所看到的神奇异像,把宗教所带给人的精神感受完整地传递出来。特别是在央吉卓玛的剃度仪式上,繁琐的宗教仪式并不使人感到枯燥乏味,反而带给人心灵的升华“蓦然间,她有一种飘然升华之感,仿佛背上添了一双翅膀。她的心里有种从未感觉到的温暖惬意。这种吸意来自红袭装本身的热烈、神圣,来自师傅那张端庄沉稳的红润面孔,也来自门外响起的阵阵脚步声和爽朗的笑声。”对历经磨难的央吉来说,宗教抚慰了她受伤的心灵,重新将她带回到恬静的美好,当她真正靠近神的怀抱,宗教的精神性力量让人性得到升华,让苦难得到解除。由此可见,藏传佛教在藏人心目中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它不仅融入了藏民的生活,更渗透进了藏民的精神之中。可以说,人们正是借助宗教来坦然面对生活的苦难,用信仰来浇灌受尽磨难的心灵。

但是宗教在带给人们信仰的同时,却又带给人性极大的禁锢,女性作为弱者,很多时候是没有自主选择权利的,她们的命运并不被自己所掌控,却常常被“神灵”所安排,在宗教文化中遭到了不公正的对待,这些女性不仅没有自己的话语权,丧失了独立自主的地位,同时还饱受生活的磨难,在生存困境中苦苦挣扎。

在央珍的作品《无性别的神》中,德康家的贵族二小姐央吉卓玛的悲剧命运正是源于传统宗教文化对女性的歧视与束缚。正如我们前面所提到,藏族是一个笃信宗教的民族,佛教深入藏民骨髓,也涉及到西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宗教对女性的定位必然会影响到现实社会中女性社会地位的建构,而在西藏传统宗教观中,女性往往被视作是妖媚、不洁的化身,这种消极的女性观直接导致了女性在社会中被歧视的状况。例如,女性不能用手触摸男性的护身符;为神点灯、敬献净水的事也不允许由女人来做。佛教以神的名义定义了女性的不洁,由此也衍生出诸多对女性的禁忌和不公平对待,“污秽”和“不祥”成为女性身上的标签。正因如此,在一个把宗教文化作为家族思维定式的环境里,出生后啼哭不止,加之又是出生在雪天的央吉卓玛才会被视为不祥的象征,果然,不久她的哥哥,这个贵族世家的惟一继承人就死于肺病,接着父亲又抑郁而逝,于是家族败落的灾难被一些人归罪在这个无知、无辜的女孩身上。然而相比之下,当母亲与继父所生的小弟弟出生时,大家的恭维声、祝福声却不绝于耳“福相,这是福相。”由性别所决定的命运从一出生就被注定,男性的性别光环不管在家庭还是社会中都使其拥有至高无上光芒与荣耀,而女性却不得不承受被贬低、被束缚,没有人格的社会地位。当六岁的央吉卓玛展现了我们面前的时候,她已经听惯了别人对她所说的没有福气、不吉利的话。虽然表面上她对一些不公的指责也已习以为常,但她的内心却是极为敏感的。“央吉卓玛常常独自一人,静静望着天空中飘游的风筝,或者墙头的经幡,或者窗外夜晚的星星,会想出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运气到底是什么东西呢?佛国到底在哪里呢?母亲为什么要哭呢?为什么过去常来家中玩的老爷太太现在都消失了呢?自己真的是不吉利的人吗?”从这些细节描写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小央吉卓玛已经开始对自己的命运有所追问。虽然央吉卓玛出身于贵族家庭,但事实上她的生活是非常凄楚的,内心的是很孤独的,小小年纪的她早已尝尽了亲情的冷漠、生活的颠沛流离,在经历了对温情的渴望与失去的痛苦后,在她的心中始终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压抑感,自己似乎永远处于一种被抛的位置。作者以一个六岁的小女孩的伤痛和无助反衬了受宗教文化熏染的大人思想的无知,人们在宗教思维的影响下,形成一种定势,就是把一切都神化了,把幸与不幸都归结到个体身上,让善良弱受的小姑娘来承受整个家族的不幸,这就给女性个体的生命历程带来了巨大的打击。

通过对以上作品的分析可以看出,宗教在渗透进人们精神深处的同时,对于女性来说,却常常变成了致其不幸的刽子手,而不再是温情脉脉的面纱了。央珍将女性的命运与宗教的压抑结合在一起,从另一种角度透视了女性悲剧命运的本质,那就是宗教虽然带给人们精神层面的寄托,却不能成为女性救赎新的出路,反而进步一制约了她们的生命与自由,这种关于女性悲剧命运的深刻思考,是女作家身上女性意识觉醒的表达。

二.对民族历史的重构

埃莱娜·西苏在《美杜莎的笑声》中写道“她们在自己的历史中始终被迫缄默,她们一直在梦境中、身体中(尽管是无言的)、缄默中和无声的反抗中生活。”事实上,在历史中,在父权宗法的绝对统治秩序下,女性一直处于一个“失语”的地位,特别是在男性作家的文本中,由于创作主体的性别差异,男性作家的创作过程中,常常是对人与命运、人与权力等较为普遍的人类难题展开思考,忽略了女性深层心理、潜在的情感欲望以及她们在历史中的社会身份、文化身份等等。或者是把女性作为受难者形象出现,或者是作为男性精神和欲望的对象物,成为被物化的客体,她们在书写中沉默,只是作为一种空洞的能指安插在必要位置,“以父之名”让女性不得不让位于民族血性的历史,女性活跃的话语就这样被无情的排斥在男性文化的视野之外,被历史所藏匿。而在这些少数民族女作家笔下,当女性意识开始进入民族历史的书写中,女性开始自己实实在在的进入现实的动荡变革之中,并彰显出自己的独立与人生价值,在历史事件中作为书写主体浮出水面。

在我国的少数民族中,虽然各民族男女两性生存状况不尽相同,但少数民族整体的男尊女卑现象是毋容置疑的。不论是藏族史诗《格萨尔王传》,还是蒙古族史诗《江格尔》,核心结构都以男性(男权)为中心,特别是在某些富有革命性的行为中,先行者一定是男性,这是不容争辩的事实,正如我们前面所提到的,以往的历史常常是以男性为中心来言说,“在两千年的父与子的权利循环中,女性是作为妻子、妇人、婢妾而无历史的,她们是集体缺席的,女性在历史中,活在男性的阴影下,公然沦为男性的附庸,只为男性的需求而调整自己的存在,没有属于自己的声音,没有自己的生命。”其实,女性作为同样焕发着勃勃生命力的群体,她们也有自己的精神力量和社会力量的。少数民族女作家们在言说民族历史时,不再仅仅以男性为中心言说,同时也包含着女作家们对两性关系的思考,把更多的目光投向女性命运身上,使女性作为民族历史存在的一部分,参与到男权社会中来,通过女性的生死爱欲来重构历史。

对历史的追踪向来是文化寻根小说的重要组成部分。梅卓的两部长篇小说《太阳部落》和《月亮营地》描述的是从民国初年到解放前40多年中,在反动政府的多重压迫和欺凌下,藏族部落从最初的沉沦麻木到逐渐觉醒、从自相残杀到最终团结一致、为保卫家园而战的艰难历程。在追溯民族历史的过程中,梅卓以独特的地域文化作背景,一方面展现了藏族人民的生存本相,部落纷争,反思民族痼疾,另一方面书写了草原上的儿女情仇,把民族叙事与女性叙事相交织,将爱情、人性、民族历史的演变融合在一起,构筑了其个人化的、女性化的历史图景。

情爱纠葛的书写一直是梅卓长篇小说的一个重要特征,然而她笔下的爱情却往往充满了悲剧性的无奈与伤痛,那些年轻美丽的女性在父权文化下隐忍着痛苦艰难的生存,却始终无法抑制自己对爱情的追逐的脚步。在《太阳部落》中,桑丹卓玛的丈夫云丹嘉措在女儿两岁时离她而去,孤苦无依的她爱上了已经娶妻的洛桑达吉,但是,软弱的洛桑达吉没有勇气与桑丹卓玛私奔,只能在不舍中默默看着桑丹卓玛痛苦,桑丹卓玛爱而不得,只能饱受爱情折磨,守着两个女儿度过余生。高贵的头人夫人耶喜,拥有着部落中女性最尊贵的身份,但她并不爱自己的丈夫,而是把情感转移到和初恋情人模样相似的管家完德扎西身上,在完德扎西死后,她投河自尽,却被汉人教师救起,她再一次企图将情感转移,但这个汉人教师因为胆怯而没有接受她的情感。可以说,她的一生从来没有得到过情感的满足,永远都是在不断寻求不断失去中反复挣扎。这些原本充满着生机的女性,她们大胆的追求自己的幸福,有着强烈的追求爱情平等的意识,勇敢地捍卫自己的爱情,尽管她们炽热的爱并不能照亮她们的人生,但是她们身上所具有的坚韧勃发的品格,却鲜明的体现出女性自身蓬勃的生命力。梅卓用大量的男女情爱填补了民族历史中女性的缺席,还原了女性的历史处境,但是,值得一提的是,梅卓笔下那些处于历史边缘的女性并不仅仅只是永远沉浸在个人情爱中,她们也在用自己的力量在推动着民族的进步与发展。

在梅卓的长篇小说《月亮营地》中,最有力度的女性形象无疑是阿吉。不同于众多把爱情当作人生唯一信仰的女性,从文章一开篇,这个因丈夫部落覆灭而带着孩子回娘家的女子对于民族大义、部落存亡就有着极其敏锐的危机意识,她不仅美丽而善良,更有着一份大义凛然的豪气,在民族生死攸关的紧要时刻,是她用自己母亲般的情怀唤醒了尚处于偏执迷茫状态的部落男英雄甲桑,在她的感染化解下,甲桑终于放下了错杀妹妹的自责,鼓起勇气担负起了民族重任,阿吉的爱情成为使甲桑迅速成长的推动力,使得男性在民族存亡的危机关头变得勇猛无畏,在英雄甲桑的带领下,各个部落连成一片,同心协力,共同抗敌,使本来即将要覆灭的民族有了新的转机。在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女性打破了以往作为被启蒙者的角色,用女性特有的博大、深沉的母性情怀爱抚并激发了男性的斗志,男性英雄的成长并非完全依靠个人的觉醒而是借助了女性来激活其生命情感的全部力量,女性成为民族话语实质上的代言人,成为民族振兴真正的有力推动者,可以说,女性就这样以启蒙者的主动姿态进入了历史的主体格局。

少数民族女作家在文化寻根的话语表述中,一方面,她们是本民族的文化代言人,有其鲜明的民族意识,作品中传达出浓郁的地域民族风情;另一方面,她们的女性身份又使他们在寻找民族文化之根时,有着与男性作家不同的性别立场,对女性的生存与命运始终怀着深切的关注目光。少数民族女作家的双重身份(一为少数民族,二为女性),使得她们的作品既彰显了其民族的一面,也彰显了其女性视角的一面。新世纪以来,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成为向世界表达中国文化多样性和独立性的具体表现。少数民族女作家们作为一名具有双重身份(一为中国人,二为少数民族)的作家,在作品中表达自己民族的历史文化的同时,也很好的诠释了多元文化的交融,丰富了中国文化的表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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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耿予方.央珍、梅卓和她们的长篇小说【J】.民族文学研究,1996,(3).

[基金项目:贵州民族大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2014(B5)号]

(作者单位: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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