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2015-09-06
观察
东盟轮值主席国主要负责处理当年的东盟日常事务和召开东盟系列峰会,包括筹备召开首脑会议、外长会议等,并执行外长会议的决议,且有权代表东盟发表声明。
首脑会议
就东盟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方向做出决策,每年举行两次。2014年的东盟首脑会议分别在5月和11月于缅甸首都内比都举行。会议发表了到2015年建成东盟共同体的《内比都宣言》、《关于东盟共同体在后2015年发展愿景的内比都宣言》、《关于加强东盟秘书处和评估东盟机构的宣言》和《东盟 2014年气候变化联合声明》。
外长会议
制定东盟基本外交政策。2014年在缅甸举行的为期3天的东盟外长会议讨论了政治、安全和发展以及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除东盟外长会议外,东盟外长还与东盟10+8国家及组织的外长举行了一系列会议。
经济部长会议
是东盟经济合作的决策机构,在区域经济合作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每年不定期召开一到二次会议。2014年8月25日,为期 4天的第 46届东盟经济部长系列会议在东盟轮值主席国缅甸内比都举行。
其他部长会议
包括财政、农林、劳工、能源、旅游等部长参与,讨论相关领域的问题。缅甸作为2014年的东盟轮值主席国,全年成功主持召开了超千场的系列会议,经受住了考验。
由当年东盟轮值主席国主办的东亚峰会,无疑是东盟扩展外部合作的最佳机制。东亚峰会作为东亚地区一个新的合作形式,致力于推动东亚一体化进程、实现东亚共同体目标。峰会为年度领导人会议机制,峰会议题由所有参与国共同审议。
参加东亚峰会的三个基本条件:
一、应是东盟的全面对话伙伴
二、已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三、与东盟组织有实质性的政治和经济关系
2000年,马来西亚前总理马哈蒂尔提出东亚峰会概念。
2001 年,参加“10+3”会议的东亚13国26位专家组成的“东亚展望小组”提出了建立“东亚共同体”的报告,为东亚地区合作提出了发
展蓝图。2005年12月14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首届东亚峰会,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6国 (即“10+6”)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与会。与会领导人提出了 17项具体领域合作倡议,签署了《东亚峰会吉隆坡宣言》。2007年1月15日,第二届峰会于菲律宾宿务举行,与会领导人签署了《东亚能源安全宿务宣言》,提出了东亚地区能源合作的具体目标和措施。
2007年11月21日,第三届峰会于新加坡举行,与会领导人签署了《气候变化、能源和环境新加坡宣言》。
2009年4月11日,原计划在泰国举行的第四届峰会由于泰国国内形势严峻而取消。
2010年10月31日,第五届峰会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美国和俄罗斯加入东亚峰会,东亚峰会由此扩大至“10+8”,签署了《东亚峰会五周年纪念河内宣言》。
2011年11月17-19日,第六届峰会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发表了《东亚峰会互利关系原则宣言》和《东亚峰会关于东盟互联互通的宣言》。
2012年11月15-20日,第七届峰会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会议发表了《金边发展宣言》和《关于疟疾防控和应对疟疾抗药性区域合作宣言》。
2013年10月9-10日,第八届峰会在文莱举行,发表了《第八届东亚峰会主席声明》和《东亚峰会关于粮食安全的宣言》。甸内比都举行,东盟 10相关战略性问题以及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全球问题进行了讨论。
2015年,第十届东亚峰会即将在东盟轮值主席国马来西亚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