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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棋” 打造北部湾法制高地

2015-09-06陈丽冰黎敏

中国-东盟博览(政经版) 2015年1期
关键词:北部湾经济区法制

□ 文 / 陈丽冰 黎敏

“三步棋” 打造北部湾法制高地

□ 文 / 陈丽冰 黎敏

良好的法治环境对一个区域的经济腾飞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西部唯一沿海的地区,北部湾经济区地处中国—东盟自贸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大湄公河次区域等多个区域合作交汇点,是中国与东盟合作的“桥头堡”。然而长期以来,北部湾经济区内各市的地方性法规、执法体制有所不同,成为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障碍之一。

在此背景下,北部湾经济区要实现经济一体化,就应建立统一的法律制度,在“立法”、“执法”和“司法”这三个着力点上进行深化改革,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切实营造一个更优越的法治环境或平台,从而促进经济共同发展。

创新立法机制,引领经济发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更好地发挥法制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北部湾经济区具有沿边、沿海的区位优势,也可以通过创新立法机制,优化法律环境,让法律引领社会经济的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研究室主任曹全来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经济发展,制度先行,立法为重。在曹主任看来,立法创新机制对一个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突出的应用价值。北部湾经济区如要打造增长的新一极,需要建立一个共同的“法律制度”,在民事、商事、行政、金融、中介服务等各个法律体系中建立一个统一的行为规范。

他说,目前,北部湾经济区六市的政策和管理制度不太一致,没能形成统一的协调机制。这些问题造成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流动要素流转不畅,难以形成整体优势。而且还会造成区域间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产业、产品结构类同和无序竞争,带来资源、财力和人才的严重浪费。既损害了区域内的整体利益,也影响了各市的经济发展。因此,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加强立法创新势在必行。而这其中的突破口则是要建立共同的法律制度和立法协作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准入规则、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以及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从而打造优质的法治环境。

据曹主任介绍,制定于2010年的《北部湾经济区条例》是当前北部湾经济区内最高级别的地方立法,对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随着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这部地方性法规也出现一些缺陷,操作性有待提高。因此,还需要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制定《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行政程序规定》、《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和重大项目实批、核批、备案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或政府规章,并在财政、跨国旅游、生态环保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地方立法。

此外,发展区域经济,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不可或缺。对此,曹主任说,在立法过程中还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当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这给北部湾经济区带来新的机遇。在此背景下,经济区六市应通过立法引领经济发展,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例如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和建立行政许可权力清单”,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以此来吸引投资,激发市场活力。

“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是当前北部湾经济区深化改革的内容之一,对此,曹主任表示,企业投资审批周期长、手续繁杂等行政管理体制弊端是让前来北部湾经济区投资的企业最感头痛之事,如若能够大力推行网上审批不仅将比以往提高行政效率,还将会吸引更多的投资主体到经济区投资,使市场更加活跃。

消除六市差异,统一执法尺度

“执法同城化也是北部湾经济区法治一体化的一个重要环节。当前北部湾经济区在法律体系方面存在一个较大问题就是没有统一的执法协作机制,而北部湾经济区如果要实现执法同城化还需要在六市之间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沟通平台,在跨地区执法部门之间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三互’管理合作”曹主任说。例如,一辆南宁市籍的车如果在北海等经济区其他五个城市违章,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经济区的任何一个城市处理罚单。这不仅会给人们带来很大的便利,也将会促进北部湾经济区法制一体化的发展。

此外,曹主任认为,在经济一体化的情况下,还需要建立一个属于北部湾经济区的综合执法局,统筹协调经济区六个城市的执法事务,在土地、工商、检验检疫、药品监督管理等领域统一执法尺度。“当前,北部湾经济区在建设综合执法局方面的条件已经比较成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曾提到要推动综合执法,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也在两年前推行县一级的综合执法,如此一来,北部湾经济区可以尝试建立经济区内市与市之间的综合执法机制,以此作为执法同城化的一个突破口。”曹主任说。

不仅如此,行政审批也属于执法的一部分,曹主任说,因此还需要建立一个统一行政审批局,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不过,这需要经济区六市解放思想,打破固有的利益格局,才能逐步实现。

统一协调指挥,力促司法一体化

统一的法制是统一的市场体系得以形成和有效动作的根本保障,北部湾经济区要实现法制一体化,除了立法、执法一体化外,还应包括司法一体化。

据曹主任介绍,由于司法涉及管辖权的问题,目前在经济区六市仍未能形成司法一体化,不过可以在六市的不同司法机构之间建立统一的协调沟通机制。例如,在案件裁决执行方面,可以建立统一的执行协调机构,如执行指挥中心,统一协调区域内公安、司法、民政之间的协作,有利于经济区内案件的判决;证据交换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通过技术手段建立远程证据交换制度,即证人可以通过视频在异地作证,法庭可进行采集,有利于解决证人在时间、交通费用等方面的问题;而在仲裁人员交流方面,六市可建立仲裁人员库,当事人可任意挑选仲裁员,有利于促进司法的公正、公开。

共同的法律体系包括立法、执法和司法,曹主任说,北部湾经济区只有认真下好这“三步棋”方能形成法制高地,从而优化政务和商务环境,为本地区经济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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