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源头:谱写水生态文明新篇章
2015-09-02孙爱霞
孙爱霞
青海省地处三江源头,孕育了长江、黄河、澜沧江等大江大河,素有“中华水塔”之称,每年有600多亿立方米的源头活水源源不断地输向河流下游,是我国的主要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屏障,在全国具有独一无二的生态战略地位。水生态安全与否,不仅关系到青海省生态立省战略的实施,而且还影响着下游多省(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 可以说,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是由青海省生态地位所决定的。
但是,青海省又是一个水土流失极其严重的地区,并且还呈加剧的趋势,水土流失面积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近一半。严重的水土流失直接威胁着青海省的生态安全,造成了省内部分地区土壤肥力降低、水旱灾害频发、地下水位下沉、环境质量下降,使得部分地方出现草场退化和土地沙漠化,破坏了生态平衡和水土资源,造成了下游河道、湖泊和水库的淤积、堵塞,给防洪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目前,青海省的水土流失已经成为水生态保护的突出问题,亟待大力解决。
正因为如此,保护水生态环境、建设水生态文明,一直是青海省发展的“关键词”和“主题曲”。中共十八大以来,青海省自觉肩负起保护生态这一重大历史责任,无论是在思路举措上,还是在保护成效上,都取得了新的突破。
■ 水生态文明建设一路高歌猛进
近年来,青海省以实施“生态立省”战略为切入点,统筹推进东部黄土丘陵沟壑区、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地区、祁连山水源涵养区和柴达木盆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实施了坡耕地综合整治、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等一批水土保持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95平方公里,涌现出西宁长岭沟科技示范园、火烧沟流域、民和县城周边流域、湟中县县城及塔尔寺流域、同仁县南当山流域等小流域综合治理样板工程,对全省水土保持治理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在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框架下,编制完成《三江源区水资源综合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农业节水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水利发展规划,为改善水资源配置、优化供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供水能力和保障供水安全提供了技术支撑。实施了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和黑泉水库等3处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建成了省级水资源管理中心和西宁、海东等4个水资源分中心,新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信息中心1处、分中心6处,开工建设了海东水文巡测基地、玉树水文分局及新寨等水文站,完成了全省取水许可台账系统、黄河流域水量调度信息系统、43家重要取用水企业水(电)量信息采集点建设等任务,水资源监控体系初步建立,国家重要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和水质达标率目标提前实现。
西宁市、格尔木市、德令哈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进入新阶段。统计显示,试点城市用水总量控制在核定指标之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了50%以上,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了28%,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城镇污水处理回用率等也都达到了试点确定的指标。全省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新的开端,大力发展农牧业高效节水灌溉,推进工业节水减排技改和重复用水工程建设,启动青海省水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实施了西宁市、海北藏族自治州两个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创建了6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另外,相继出台了《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等116项地方法规,内容涵盖国土空间管理、生态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环境保护、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管理制度等领域。
通过一系列水生态文明建设,河湟谷地,荒凉的山塬河谷绿色葱茏;瀚海大漠,沙生灌木林焕发着生命的原色;三江源区的玛多县再现“千湖之县”的迷人风姿……沐浴着构建“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的曙光,秉承“生态立省”“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青海省水生态文明建设正一路高歌猛进。
■ 水生态建设任重道远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青海作为生态大省,水生态保护、利用和建设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今后一个时期,青海省将从构建青海水生态文明先行区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入手,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立省战略,东西部开源节流并重、南北部保护修复并举,以构建青海高原生态屏障为目标,以涵养大江大河水源、强化水土流失治理、合理调配水资源、增加生态用水量为主要手段,加强水系、绿带建设,用水系网络化推进绿带规模化,消除“生态孤岛”,构建生态廊道。
在以西宁市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和以柴达木盆地为核心的循环经济试验区,通过建设节水型社会,实施跨流域调水、水系连通等工程,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以水土保持生态综合治理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人水和谐,建设水生态文明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区。
在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地区、祁连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和河湟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区,通过实施河源区水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高效节水、生态农牧业等措施,以优质水资源保障中下游用水安全,建设以水生态文明保障全社会用水安全的先行区。
一是建立“三条红线”、促进人水和谐。深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的精神,综合平衡各方面利益,层层分解落实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建立起科学完善的水资源管理四项指标控制体系,健全水资源监管责任、考核评价等四项制度,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优化。严格执行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等管理制度,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配置,统筹调度地表水、地下水和再生水,遏制不合理的新增取水,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湖排污口监管,严肃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努力实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人水和谐的发展目标。
二是加强节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益。着力将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全过程,积极借鉴和推广西宁、格尔木、德令哈三市节水型社会示范城市建设的成功经验,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优化用水结构,切实转变用水方式,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生动实践。大力推动农牧业节水,加快灌区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抓好企业节水改造,重点是加强高用水行业节水减排技改和重复用水工程建设,提高工业用水的循环利用率。加大城市生活节水工作力度,推广生活节水器具,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和各行业节水、保水、净水的新型生产模式和生活方式。
三是强化水源保护,保障供水安全。全面贯彻《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依法加强水源地和重点水源涵养区保护。进一步完善水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全面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通过设置界标警示,实施护栏围网,开展种草种树等多种隔离防护措施,防止人类不合理活动对水源保护区水质的影响。深入开展清洁水行动,积极推进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降低流域污染,尤其要巩固提高湟水治沙、治污、治垃圾的成果,从严管控,严防反弹。还要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快推进清洁生产。要引导农牧民科学种田养畜,发展生态农牧业,控制面源污染。完善水环境监管机制,加强监测预警,保障供水安全。
四是注重生态修复,维护河湖健康。以建设生态河流为重点,上游突出涵养水源,中游实行库河调蓄,下游建设生态湿地,推进生态水系建设,修复生态脆弱河湖,改善基础生态水量和水文环境。结合重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打造水生态景观、水文化园区,扩展城乡居民的宜居生活空间,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一批亲水性强、效益显著的水利风景区,共同建设生态城市、绿色城镇和美丽乡村。依法划定河湖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严格实行管护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水规划同意书和涉河建设项目许可制度,依法严厉查处在河湖库管护范围内乱占乱建、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的违法行为,维护河湖健康。
五是完善工程体系,推进协调发展。围绕发展水生态文明,东、西部坚持开源节流并重,建设支撑区域经济社会供水安全先行区,南、北部坚持保护修复并举,建设保障流域经济社会用水安全先行区的青海水利发展总体布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城乡重点水源工程、跨流域调水工程、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和江河防洪工程,着力构建引排顺畅、蓄泄得当、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水资源配置格局,不断增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促进水资源、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城乡供水工程建设,强化饮用水水质监测,推进城乡饮水安全提质增效,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合理开发农牧区小水电,促进可再生能源应用,保护生态。
六是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秀美山川。坚持预防和治理并重、自然修复优先,集中连片建设水土保持大示范区,加快构建科学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统筹推进东部黄土丘陵沟壑区、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地区、祁连山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大力实施小流域治理、淤地坝工程、坡耕地改造、生态修复、预防保护等重点工程。推进山洪灾害易发区生态环境小流域治理,积极开展清洁型试点小流域建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监督执法,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营造地绿水净的美丽家园。
七是狠抓试点先行,增强社会自觉。以青海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为契机,选择基础条件好、代表性强的西宁市、海北州为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统筹推进,积累经验,复制推广,努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水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充分发挥政府的领导和主导作用,更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通过水利宣传、水文化建设、舆论导向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和认可,形成自觉的水生态文明观念,培养爱水、护水、节水的良好习惯。
■ 构建青海水生态文明先行区的主要举措
青海省的水生态文明建设,要结合省情、水情,围绕优化水空间、节约水资源、修复水生态、提升水环境四个层面开展项目布局及相关工作。
一是着重优化用水空间,促进民生和谐。加快推进南水北调西线工程、柴达木盆地水资源配置工程、东部城市群水利保障工程、引大济湖等工程建设,逐步构建“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在综合考虑黄河沿岸和湟水流域水资源条件、河流水系分布、工程布局特点、生态环境影响等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研究实施江河湖库水网连通,发挥河湖水系水资源调配功能。基本建成符合全省水资源分布特点、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为建设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提供基础支撑。
二是着重保护水资源,实现永续发展。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为抓手,将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及阶段性管理目标逐级分解,形成覆盖全省、州(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水资源管理硬约束指标体系。完善用水定额指标体系,严格用水定额管理,提高各行各业用水的准入门槛。核定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明确各流域、区域水功能区污染物限制排污总量指标,制定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方案。严格水资源节约保护,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逐步实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人水和谐的文明发展、永续发展的目标。
三是着重修复水生态,再造秀美山川。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加快构建科学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统筹推进东部黄土丘陵沟壑区、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地区水生态保护建设,加快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黄土高原淤地坝坝系、坡耕地综合治理试点、长江黄河源区预防保护、基本口粮田等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加大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的生态自然修复和保护力度。
四是着重提升水环境,建设美丽青海。大力推进重要支流及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在提高城市防洪标准的同时,结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综合提升城市河湖治理标准,完善水网工程体系建设,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城市水环境,逐步实现城市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以解决农村河道功能衰减、水环境恶化等突出问题为重点,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河道疏浚、岸坡整治、水系沟通、生态修复等综合治理,恢复河道功能,改善农村水环境和用水条件,建设城乡一体、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美丽青海。
建设生态文明,是党的重托、人民的期待、时代的召唤。青海特殊的生态地位,决定了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的极端重要性。我们坚信,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一定能够描绘出大美青海的绚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