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美修养、艺术素质的评价
2015-09-01张玉姚春艳
张玉 姚春艳
2013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以及《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试行)》,将学生的审美修养列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20项关键指标之一;2014年1月,教育部出台《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对建立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依据普通中小学艺术课程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组织力量研制学生艺术素质评价标准、测评指标和操作办法,2015年开始对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测评。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及教育现代化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并将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以及学生中考和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上述几个文件已经明确将学生审美修养、艺术素质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指标之一。因此,就一个区域而言,该如何从教育质量评估角度来开展学生审美修养、艺术素质评价工作,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以督导评估为方式和手段,评估学校艺术教育物质条件及师资准备情况,为开展学生审美修养、艺术素质评价夯实保障基础
学生审美修养、艺术素质的养成作为学校艺术教育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必须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来支撑,这种基础包括按国家规定开齐艺术类课程,保证艺术类课程的课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艺术活动机会以及配备相应的教学场地、教学设备以及专业教师等等。如果这些基础条件都不具备,意味着艺术教育实践活动缺乏必要的保障条件,这必然导致教育实践活动不能有效地开展,评价教育实践在学生身上产生的效果也就失去了基础,如果再以这种评价结果来评定学校的艺术教育质量,显然不合理,也不公平。然而,艺术教育的物质准备不足,恰恰是我国当前许多地区和学校艺术教育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这一点,在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也作了说明。
因此,就区域而言,我们在将学生的审美修养、艺术素质评价结果作为评定学校教育质量之前,应从评估学校艺术教育物质条件准备开始,以督导评估的方式和手段,评估辖区各学校在艺术教育场地和设施配备、场地和设施的利用率、教师队伍配备、艺术课程设置及课时、学生艺术活动开展的情况等现状,从而了解各学校在艺术教育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然后根据评估结果,通过区域资源调配,教育投入向薄弱学校倾斜等举措,帮助薄弱学校改善艺术教育的物质条件,使各学校具备艺术教育实践发生的基础,后续的学生评价才具有实质性意义。
评估艺术教育教师对艺术类课程的标准的执行现状,为开展学生评价奠定教学基础
2011年,教育部颁布了义务教育的系列课程标准,与艺术教育关系最紧密的几个课程标准有音乐课程标准、美术课程标准以及艺术课程标准。这些标准文件中不仅规定了各个课程的总目标,也给出了不同学段的课程目标,同时还给出了教学建议以及评价建议。应该说,如果各学校艺术教育教师们认真研读并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中的要求,结合教材内容进行教学,学生的审美修养、艺术素质必然能得到提升。
以音乐课程标准为例,音乐课程标准将音乐课程内容分为四大领域: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在感受与欣赏领域里,又进一步明确需从音乐表现要素、音乐情绪与情感、音乐体裁与形式以及音乐风格与流派四个方面来实施教育。随着学生学段的上升,感受与欣赏的教学要求也在逐步提高,长此以往,学生对音乐表现要素的理解及应用越来越熟练,对音乐所表达的情绪情感体会得越来越深刻,对各种音乐体裁与形式以及音乐风格与流派了解得越来越广泛,学生的审美修养、艺术素质也就逐渐养成了。
因此,艺术教育教师对艺术教育相关课程标准的理解与实施的程度,决定了学生审美修养、艺术素质养成的程度。然而,我国艺术教育教师资源相对缺乏,以及存在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配备不均衡的现象,导致部分学校的艺术教育教师由其他课程教师兼任,教师的专业性不足,也缺乏对音乐、美术、艺术课程标准的研究,根据笔者所在机构的初步调查,不少地方的音乐教师连音乐课程标准都不清楚,更不要提对内容的了解和实践了。课程标准不仅是教师教学的依据,也是学生评价的依据,更是对学生评价结果做出价值判断的依据,三者统一,评价结果才是对教学达成课程标准的程度的客观反映,基于评价结果提出的改进建议也才能有充分的依据。
当教师的课堂教学与学生评价遵循的是两套不同的标准时,从评价学生得出的结果不仅毫无意义,也无法有效解释。因此,通过对教师、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先了解艺术教育教师对相关课程标准的认知、理解以及执行情况是开展学生审美修养、艺术素质评价的另一个前提条件。区域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调查结果,开展有针对性的艺术教育课程标准培训与研修计划,使任课教师在充分理解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上,紧紧围绕课程目标,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教学活动,为培养学生的艺术素质提供课堂教学上的基础。
以艺术类学科课程标准作为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的依据,开发评价工具,采用多种方法评价学生的艺术素质
当学校的艺术教育物质准备到位,教师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后,学生审美修养、艺术素质评价才会有坚实的基础。对学生进行艺术素质评价,可遵循以下步骤:
一是界定艺术素质的内涵,即中小学生和中职学生的艺术素质的构成是什么。二是依据艺术素质的构成,确定艺术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三是根据艺术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四是依据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确定测量形式和方法。五是依据测量形式和方法开发相应的评价工具。六是培训教师使用评价工具。七是对不同的评价指标进行测量,形成学生艺术素质的测量结果。八是在测量结果的基础上形成评价结果,并形成学生以及学校的艺术素质评价报告,前者计入学生的成长档案,用于学生中考和高考的参考依据;后者可以作为区域评估学校教育质量的参考。
依照上述步骤开展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工作时,需要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学生艺术素质构成的确定、评价指标的建立、评价内容以及评价标准的确定,需紧紧围绕艺术相关的课程标准来进行。
二是测量形式和方法的选择需充分体现艺术评价的特点。艺术与生俱来的表现性与创造性,注定了学生艺术素质评价不能只依靠纸笔测试的方式来完成测量,而需要借助多种测量与评价方法。举例来说,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中,对艺术能力的界定不仅包括音乐、美术、戏剧、舞蹈、影视等不同门类艺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还包括感知与体验能力、创造和表现能力以及反思与评价能力。其中,知识和技能可以通过纸笔测试来测量,但创造与表现的测量则无法完全通过纸笔测试来达成,而需要借助行为观察和作品评价。行为观察和作品评价若想做到客观、准确,则需要设计相应的行为观察评分表和作品评价评分表。
三是由于学生艺术素质评价有多种不同来源的分数,各种分数之间由于性质不同而不能简单地相加,因此,需要设计恰当的结果呈现形式,以呈现不同学生的不同艺术素质结构,进而反映学生间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艺术素质,为招生单位提供丰富有效的参考信息。
四是基于每个学校的学生群体特征形成的艺术素质学校评价报告,不应仅仅只用于评价区域各学校的艺术教育质量,更应该用于诊断和发现学校在艺术教育中存在的薄弱项,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研培活动来促进学校艺术教育质量的改进与提升,从而使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将艺术教育评价列入学校教育质量评估体系,体现了我国政府对艺术教育的重视,然而艺术教育评价还有许多需要克服的难题。但我们相信,只要相关部门或机构带着解决问题的决心,借助专业机构的技术和力量,一定能突破难关,把我国的艺术教育推向一个新的发展境界,从而培养出更多会欣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现代公民。
(责任编辑 曾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