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英:走在法律梦想的路上
2015-08-30于新涛
文/于新涛
王淑英:走在法律梦想的路上
文/于新涛
王淑英
“当律师,伸张正义是我儿时的梦想。没想到在这条路上,一走就是20年,虽然辛苦,我想我会一直走下去!我要以法律为武器,帮助需要帮助的人!”高碑店市政协常委、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淑英用最朴实的话语表达着她对律师职业的坚持和热爱。
在高碑店市,提起王淑英,有人称呼她“王律师”,有人称呼她“王大姐”,还有人称呼她“王老师”。虽已年近五十,但她仍不遗余力地奔走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路上、法律援助的路上、普法宣传的路上,对得起大家给她的每一种角色定位。作为一名职业律师,从业20年来,她受理大案、难案不计其数。其中,2008年她所承办的一起涉黑案件,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全程录制、播放了庭审过程,在全国产生很大影响;作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她经常不计报酬援助贫困当事人,在高碑店、涿州、安新、易县、涞水、定兴、雄县等地义务出庭600余起,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权益;作为普法战线的忠诚卫士,她利用业余时间深入学校、农村、企事业单位开展普法授课1320次,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2012年,政协高碑店市委员会换届,王淑英作为法律界委员进入到政协队伍,并被选举为政协常委。面对这一新的角色,她感到骄傲自豪的同时,更多地是沉甸甸的责任。为了对得起政协常委这一称号,她认真研习《政协章程》,了解政协委员职责,向老委员学习请教如何撰写政协提案,迅速融入政协队伍,适应角色要求。三年来,她严格遵守政协各项规章制度,尽管工作繁忙,但却没有一次缺席过政协全会、常委会议;积极参与政协组织开展的各项调研活动,提交提案、社情民意信息48件;牵头组织社会法制专委会委员开展普法宣传,先后深入到泗庄、张六庄、梁家营等14个乡镇办事处,针对农村劳动用工不规范,妇女权益得不到保护等问题,开展免费普法授课200多次,发放普法明白纸5000余张;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捐资3万多购置秧歌队服装、道具;针对农村未成年人犯罪率攀升的现状,深入调研,提出了“预防犯罪,增加乡镇、农村法规员”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教育”等提案,不仅指出问题,分析现状,更为解决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其中,大部分建议相关部门予以采纳;在考察民生、民情、城市规划建设中,提出了《重视城市地下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提案,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地下配套设施积极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