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
2015-08-25周庆祝凌宁施学良陈培圣
周庆祝 凌宁 施学良 陈培圣
机关作风是国家机关形象的重要体现,关系人心向背,关乎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制度常态化运行,有助于更好地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新要求,有助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意图实现,具有长远性和根本性作用。着眼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进一步理顺抓作风建设的管理路径,完善制度的同时抓制度执行,持之以恒经常抓、抓经常,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完善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必须坚持高层谋划、高端整合、高位推进,着力加强全局谋划和顶层设计,以系统的观点统筹、改革的精神推进、工程的方法实施、制度的链条加固,把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的教育资源、制度资源、监督资源与管理资源、科技手段加以整合运用和集成创新,对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的各方面、各层次、各功能、各要素统筹兼顾,采用最切实的策略、最经济的路径、最管用的机制,对江苏省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的近期、中期和长期目标作出整体规划和分期部署。建议进一步完善省级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职能,在原领导小组下设机关作风推进和评估委员会、廉政风险综合协调委员会。作风建设推进和评估委员会主要发挥“指示器”的作用,负责对机关作风推进和评估平台建设、评估信息收集和数字化处理(包括评估、评级、预警)、作风建设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指导;廉政风险综合协调委员会则发挥“制动器”的作用,负责及时处理和评估预警信息达到一定标准的廉政风险,通过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职能,将机关作风建设中的问题杜绝于萌芽之中。同时,建议在省级机关成立抓作风建设的日常工作机构,与委员会对接,抽调作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参加,成立独立的执行机构,从制度层面赋予其督查、考核等多项职能。
(二)推进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进一步完善动员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省委全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议出台《江苏省关于推进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的意见》,以适应形势发展的新要求。通过制度设计和落实,让为民务实清廉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价值追求,以更加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把作风建设作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科学的机制设计、刚性的制度规定、严格的执行落实作为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的关键。比如,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使机关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常态化制度化,让科学发展向上攀登,联系群众向下扎根深入人心,成为鲜明导向。以注重源头治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为抓手,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持续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使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真正落地生根。
(三)着力研究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规律,进一步完善制度保障机制。一是把握党政机关作风运行规律,突出建章立制,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作风问题的治本之策。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既要在宏观上注重从思想上定标、在行为上立规,作为党的建设系统工程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又要从微观上注重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注重制度建设的法治性、权威性。二是建立落实“三严三实”的教育制度。“三严三实”是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的新要求。把“三严三实”教育纳入干部日常作风教育管理体系,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将“三严三实”的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使之成为价值追求、行为规范。三是创新制度保障机制。把作风建设制度变成会说话的权力约束工具。对过时的、不合法不合理的制度要清理,宽泛化的、操作性不强的制度要细化具体化,进一步完善经费管理、公车使用、干部任用、民主议事决策等一系列权力约束制度,用制度固化作风建设成果,从体制上堵塞不正之风的漏洞。并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重拳出击、严肃惩处,架起“高压线”。四是注重将作风建设制度纳入法制化程序。建立机关作风建设制度体系,使之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常态化运行,并吸收公众参与监督和管理,让制度实起来硬起来。
(四)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的监控,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督是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有效途经,是落实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防止“四风”反弹的重要手段。一是完善作风督查网络。将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年度重点督查内容,健全作风监督网络,定期开展综合性监督检查,确保监督检查全域覆盖。强化暗访抽查,增加对反映问题较多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暗访检查频率,增强监督检查的随机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反馈、限期整改、跟踪问效。二是在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把内部监督与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等结合起来,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逐步形成管用实在的监督机制。三是突出监督治理,以整风肃纪保证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的刚性。在省级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重大节日、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都列入督查范围。四是开展明查暗访,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实行“零容忍”,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加大通报力度,发出整改建议书,督促整改作风问题。探索建立更加有效、更为灵活、参与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
(五)将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状况纳入党政机关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机关作风考核机制。完善作风建设考核机制,通过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把务实作风导向体现在政绩考核、干部选拔和行政问责的全过程。将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党委、政府绩效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查办、通报作风方面典型案件情况作为查办案件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增加考核权重,将作风建设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表彰奖励、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简政放权的基础上,把机关绩效管理作为深化改革、推进为民服务、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把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全面掌握干部作风建设的情况,把干部作风考核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程序和有效手段,树立鲜明导向。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机制,科学设定绩效考核指标,将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指标,开展社会评价综合分析,扩大群众参与,量化评估作风建设成效,体现科学性和公信力。
(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工具创新,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实践证明,责任制是保持工作状态、推进工作非常有效的方法,也是保证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的重要工具。各级党政机关应当根据党的作风建设职责,在不同层级的公务员中建立作风建设责任制,将机关作风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强化“一把手”工程。领导干部要率先作出榜样,普通干部才会自觉跟上。要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将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状况作为地方主要党政领导政绩、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建立机关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重视作风建设、不敢碰硬、推动不力及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的地方和部门,坚决责令限期整改,明确整改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
(周庆祝,省级机关纪工委书记;凌宁,省委党校教授;施学良、陈培圣,省级机关纪工委干部) 责任编辑:刘 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