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银行冼牌时代来临
2015-08-25
《条例》称,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是为了“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条例》共计二十三条,其中强制规定所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必须依规投保存款保险。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目前最高偿付50万元。此外,《条例》还实行差别费率,有观点认为,这将降低存款机构“道德风险”。
今年全国两会答记者问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明确表示,今年,我们就要出台存款保险制度。他还指出,“我们允许个案性金融风险的发生,按市场化的原则进行清算,这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也增强人们的风险意识”。而两会期间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的答问中,把存款保险制度推出的时间更具体一些;他表示,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改革重要的一步棋,各方面条件已经基本成熟,“我个人估计,今年上半年就可以出台”。
对于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意义,普遍的观点认为,这将有助于金融改革迈入深水区,我国金融改革整体推进已是箭在弦上。作为当前金融改革的重要环节,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以及允许银行破产制度,体现了新一轮金融改革重在制度构建、重在完善市场、重在机制形成、重在资源配置与功能优化。
引入并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是存款利率自由浮动的先决条件;可以说存款保险一“吹号”,利率市场化“在路上”!建立金融机构破产退出机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视为进行利率市场化建设的最重要配套制度建设。当然,存保制度之下,也将意味着今后那些经营不善的银行可能会破产、被清算。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也就意味打破了过去的“刚兑”机制,银行一旦倒闲,国家再也不兜底了。普通老百姓应准备树立银行存储及各种理则的风险意识:“鸡蛋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主要也在于防范系统性风险,而坚持市场化导向,进一步释放我国金融体系活力,建成起完善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运行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使金融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也是这个制度推行的重要出发点。存款保险制度的确立,以及利率市场化加速,这对于互联网金融、民营银行的良性发展意义重大。
最高偿付限额50万元,银行间存款分布可能比以前相对平衡,储户也可能会更多元化的投资,互联网金融和民营银
行的发展也将更有空间和余地。尤其是出台存款保险制度,这无疑为发展民营银行扫清了障碍。在政策鼓励金融行业向民营资本开放的背景下,或许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春天已经不远了。
今后,银行体系内部之间、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间、以及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机构之间,谁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将更多地由市场来决定。这一方面有利于激活金融市场活力,有利于金融创新,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另一方面,普通老百姓也因为这种市场竞争得到更优的金融服务,也可以有更多的选择和更好的收益机会。当然,存款保险建立以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因强制投保,运营成本也将提高不少,利率市场化也将促进银行业洗牌,将来一部分管理能力差、经营不稳定、竞争力不强的银行就可能会被退出市场,或被整合和收购。如此来看,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推行,银行洗牌时代也将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