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 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
2015-08-24
银监会3月3日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强化支农服务社会责任,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大力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
《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刻认识“三农”问题始终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一个带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问题,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高度出发,强化支农服务社会责任,主动适应农村实际、农业特点、农民需求,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健全金融支农制度,提升金融支农能力,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
《通知》要求,2015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稳定、强化和执行好现有的各项农村金融服务政策,正确把握有保有压、有扶有控原则,不断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力度,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三农”专项金融债发行规模,努力实现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水平。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支农服务能力建设。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范围覆盖全部县域支行,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和资源配置力度;强化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功能定位,加大对农业开发和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要创新服务“三农”融资模式,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投放;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提高资本实力和治理水平,更好发挥支农服务主力军作用;引导邮政储蓄银行稳步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持续拓展农村金融业务。
《通知》鼓励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稳步培育发展村镇银行,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协调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组建主要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引导信托公司通过多元化金融服务支持农村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和引导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不断加大对农村居民消费的支持力度,激发农村地区消费潜力。
同时,继续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将基础金融服务向村一级加快延伸。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大金融支持,促进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加强对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的金融扶持,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支持农产品市场体系转型升级,加强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
《通知》还提出,在经批准的地区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