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台州综合保税区的构想及措施
2015-08-24周祥寿
周祥寿
【摘 要】 为加快台州市临港产业,尤其是外贸企业的发展,以适应台州港头门港区的建成投产的需要和更好地贯彻浙江海洋经济国家战略,通过分析台州市保税物流的发展现状,提出设立台州综合保税区的构想:完善现有保税仓库的功能,积极推进出口监管仓库的建设,立足长远,启动综合保税区的建设。在此基础上,提出具体措施:政府牵头形成合力,规划先行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保税物流政策宣传。
【关键词】 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综合保税区;物流
0 引 言
保税是指货物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入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的过程。保税物流是指经营人经国家管理机关批准,将保税货物从供应地到需求地实施空间位移过程中的服务性经营行为,包括进出口货物在口岸与企业、口岸与特殊区域、保税场所之间,在特殊区域与保税场所的内部、特殊区域与保税场所之间,以及境内区外进出口货物在特殊区域、保税场所之间的流转。保税物流作为连接国内外两个市场的物流业务,对于区域外向型经济的转型升级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地区或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台州地处浙江沿海中部,为一类开放口岸,其海门港区早在1990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实行对外开放,且建港条件优越,拥有大陆海岸线630 km和海岛海岸线913 km,其中可建设万吨级以上的深水岸线77 km。2014年,台州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6 049万t,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817万t。随着浙江海洋经济国家战略的实施和台州港头门港区的建成投产,为更好地服务于临港产业尤其是外贸企业的发展,台州设立综合保税区已十分必要。
1 台州保税物流的发展现状
1.1 保税区域场所数量少、层级低
目前,台州辖区还没有设立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监管仓等,仅有4家公共型保税仓库。台州的保税区域场所不仅数量少,保税仓库也属最低层级,仅能发挥保税仓储功能,保税物流体系尚未形成。
1.2 保税物流与区域地理地位及经济发展水平不适应
从地理地位分析,台州位于浙江省沿海中部、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的南翼,是我国黄金海岸线上经济发达的港口城市,境内有甬台温铁路、浙东航空支线、沈海高速公路、上三高速公路、台金高速公路,完全融入浙江“四小时公路交通圈”,是浙东南的陆上交通枢纽。从经济发展水平分析,台州块状经济明显,产业集聚鲜明。2014年,台州货物出口总额193.5亿美元,占外贸总额的87.6%。台州自然资源匮乏,每年有大量工业原材料(如塑料原料、金属、木材、纺织材料等)严重依赖进口。此外,台州居民消费需求较旺盛,2014年3月公布的《浙江省消费者信心指数调查报告》显示,台州消费者信心指数全省最高,达113.21,这也间接反映出台州地区对于进口高档生活消费品的较强需求。台州拥有发展保税物流的地理优势和市场优势,但保税物流发展的现状与这两大优势极不匹配。
1.3 物流产业与物流企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
台州物流业发展层次不高,现有的公路货运站场多数仍停留在单一的联托运站的功能层面上,在包装、加工、物流咨询、仓储联运等服务方面少有拓展,更谈不上提供保税物流方面的配套服务。物流基础设施未能适应现代物流发展需求,铁路、机场、港口、信息系统建设仍显滞后,基础设施的相互配套情况也不甚理想,尤其是港口建设方面,面临着周边港口的强大竞争压力,目前仅停留在内贸货物和内支线货物运输,未开通定期的近远洋航线。物流企业的经营业务仍以传统运输为主,管理水平和现代物流技术应用水平较低,物流信息化水平也不高,企业内部的物流信息管理和技术手段总体较为落后,公共物流信息交换平台也缺乏总体规划。此外,台州物流企业高级专业人才匮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台州现代物流的发展。
2 设立台州综合保税区的构想
2.1 科学规划,完善现有保税仓库的功能
保税仓库的政策优势主要体现在保税仓储,因此,保税仓库规划首要是适合区域经济进口商品的特点,一般选择在加工贸易或进口工业原料较密集的区域。此外,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进口生活消费品、奢侈品的需求也逐渐旺盛,借鉴周边口岸建设“进口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中心”的经验,在现有三门、温岭、椒江、玉环等4个保税仓库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台州港口核心港区建设的实际,近期可在头门港区建设保税仓库。在不突破现有保税仓库政策允许范围及确保海关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通过空间场所的合理设计,如搭配保税仓库开设商品交易中心或在保税仓库内设立展示区等,形成“前店后仓”布局,打造进口商品“自选超市”,将保税仓库政策优势得到最大化的发挥。
2.2 合理谋划,积极推进出口监管仓库的建设
出口监管仓库的主要功能是对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进行存储、保税物流配送、提供流通性增值服务等。一般情况下,出口监管仓库设立在出口商品相对聚集的区域,为区域内的出口企业提供“公共仓储”服务,且出口监管仓库在满足一定条件后,经海关、税务部门审批可享受入仓即予退税政策,这对于一些出口存货较多、出口生产周期长的企业而言意义重大,有利于其缩短出口退税时间,加快资金流转速度。近年来,很多地区设立的出口监管仓库都是毗邻保税仓库,统称为“两仓”,发挥着类似综合保税区的功能。从搭配保税仓库的建设需要出发,兼顾考虑区域出口商品集聚程度,近期在台州辖区的温岭、临海、玉环、黄岩等地推动出口监管仓库项目的建设,并通过对“两仓”功能的不断整合和挖掘,逐步向综合保税区升级。
2.3 立足长远,启动综合保税区的建设
综合保税区(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是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的“功能整合和政策叠加”。从功能整合来看,综合保税区既可以存放进境保税货物,也可以存放出口退税货物,海关还根据发展现代物流业的需要赋予其若干的新功能,如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国际物流配送、国际中转和转口贸易等;从政策叠加来看,境内货物进入综合保税区视同出口货物,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境外货物进入综合保税区,海关给予保税。台州设立综合保税区应立足于长远,围绕综合保税区建设的目标,在现有保税仓库和建设出口监管仓库的基础上,整合“两库”的功能,通过功能叠加实现综合保税区的功能。
3 设立综合保税区的措施
3.1 政府牵头,形成合力
设立综合保税区涉及口岸、海关、港口、商检、财税、外汇、工商等相关部门,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当地政府应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建设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3.2 规划先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组织力量编制《台州市保税物流体系综合规划》,推进台州保税物流体系总体规划、港口建设规划等编制工作,加快推进港口基础设施、交通集疏运、保税物流监管、物流信息化、专业人才等软硬件设施的建设,为设立综合保税区夯实基础。
3.3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参照周边口岸设立综合保税区的成功经验,制定出台扶持保税物流体系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土地优惠政策、财政扶持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促进保税物流体系的良性发展。
3.4 加强保税物流政策宣传
扩大对保税物流业发展的宣传力度,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吸引更多企业了解、充分利用政策,享受保税物流的政策优惠,推进保税物流体系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