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创新治理麦克米伦融资缺口
2015-08-22黄震李英祥
黄震++李英祥
作为一个世界性难题,通过政策性因素治理麦克米伦融资缺口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互联网+”时代的金融创新在麦克米伦融资缺口的解决中具有显著作用。我国有必要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同时构建法治建设的软环境,以此来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解决。
1931年英国政治家麦克米伦在调研了英国金融业和工商业后,向政府提交《麦克米伦报告》指出,“在英国金融体制中,中小企业在筹措必需的长期资金时,尽管有担保,但仍存在融资困难,建议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拯救危机。”自此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金融资源短缺问题被称为“麦克米伦缺口”。自《麦克米伦报告》之后,世界银行组织的大量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调查报告,如Bolton报告(1971)、Wilson委员会报告(1979)和Aston商学院报告(1991)等都证实许多国家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的缺口。“麦克米伦缺口”的实质是一种市场失灵,各国一般将政策性融资作为治理的思路。我国麦克米伦缺口的形成不仅在于市场失灵,也在于间接融资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且存在着银行业金融市场的垄断。
中小企业不仅存在融资难的问题,也存在着融资贵、融资险、融资时间长的问题。我国对麦克米伦缺口的治理沿用了政策性解决的思路,如2002年我国颁布的《中小企业促进法》等。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从十个方面指出了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解决方式。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将“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列为重要部署。
通过政府“有形之手”对市场失灵的部分进行调控是现代政府的一项职能,能够实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同时,也应当认识到,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对中小企业进一步税收扶持的空间有限,而贴息政策、资金支持这类扶持手段有一个很大的弊端,那就是这类政策具有特定性,即这种政策不可能普惠所有中小企业。因此,在宏观调控的基础上,有必要从创新金融服务新形式的角度探寻麦克米伦缺口的解决之道。早期已有研究者在分析了银行联手电子商务平台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效果后,认为充分发挥信用资本在企业融资的作用,拓宽信用甄别渠道,提高企业信息传递能力,对于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具有重要意义。
“互联网+”时代金融创新
从我国金融发展的二元结构看,“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都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了经营方式的创新。互联网金融是这一时代金融创新的典型。在传统金融产业中的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到互联网金融创新中来,诸如开展电子商务、成立新的网络贷款公司等。民间金融也是这一波金融创新浪潮的先锋,例如早期的网络贷款公司大致由民间资本投资设立;依托于电子商务平台大数据的“阿里小贷”等。其它行业也积极参与进来,尤其是谋求传统产业转型或者具备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的企业。与之相对应的,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进行整合与完善,从监管层的角度推动了互联网金融向着法治化方向发展。
互联网金融将传统金融的“二八法则”转变为“长尾法则”,扩大了投融资双方的数量。从互联网金融衍生的三条不同路径看,它们都对我国麦克米伦融资缺口问题的解决产生了积极影响。
传统金融业经营互联网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作用
传统金融业聚焦中小企业早已有之,但从大数据分析技术角度介入其风险评级、风险控制、信用管理等方面仍是在依赖于该技术的大规模应用之后方能进行。借助于网络思维服务于消费者的创新也方兴未艾。
征信体系和风控体系的重构是大数据分析技术融入现代金融业的表征之一。我国征信体系不健全,严重制约着小微企业融资,也制约着互联网金融平台业务的发展。大数据分析、云存储等技术有助于破解我国的征信体系建设中长期存在的“数据割据”和“数据孤岛”,加快了我国商业征信体系的建设,并使之与金融征信一体成为我国征信业发展的支柱。
此外,传统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也借助互联网技术在风控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例如,我国第一家网络银行已经对贷款人的尽职调查、额度审批等贷款环节实现了全部网络化,极大地促进了资金的流动,在化解中小企业融资时间问题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银行从业者也积极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充分利用其积累的商家数据开展新的贷款业务,如票据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
民间资本经营互联网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作用
民间金融一直是正规金融的补充,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显得更为重要。民间金融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了阳光化、规范化和专业化。P2P网络贷款、股权众筹等,大致由民间金融发展而来。在经历了近三年的快速扩张之后,国有金融机构、非金融类企业等开始大规模进入该行业,有力助推了麦克米伦融资缺口的解决。
P2P网络贷款大多开展小额融资业务,也有众多公司开始介入消费信贷、农村信贷市场。P2P网络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形式,这极大地扩展了金融交易的地理范围,拓展了金融市场交易主体的范围和类型;改变了金融的销售渠道和金融产品获取方式,交易工具和方式出现新变化。在P2P网络贷款市场中也形成了一种非完全市场化的利率,让投资者实现了交易主体、交易形式的自由选择。
股权众筹融资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利用该类融资方式进行的融资大多先于风险投资阶段。众筹融资与小微经济体等小规模融资者更加匹配,Kickstarter接近50%的项目成功率以及繁多的项目种类为急需资金的小微经济体提供了一条可行的融资途径,有效增加了创业时期的资金来源。在经历了两年的迅速成长之后,我国股权众筹不仅有效引进了国外的众筹模式也进行了自我创新,期权模式、外部董事会模式等实现了单一融资助力小微企业成长到融资与辅导并重。
传统产业介入互联网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作用endprint
传统产业介入互联网金融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实现产业链内部资源的整合;二是以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拓展贷款业务。
在第一种方式中除了新设互联网金融公司模式之外,从业者大多依靠自身积累的客户、渠道、线下的销售平台等整合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实现了整个产业内资金的闭路循环。该类模式集中了产业链上小微企业的行业数据、信用数据,乃至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渠道等资源。一方面从事小额贷款融资、第三方支付等金融服务;另一方面也从事诸如产销对接、交易电子化、供应链管理等服务,从而带动了全产业链上小微企业的成长。
在第二种方式中,典型的如阿里巴巴集团下设两家小额贷款公司,以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的数据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定价,从而对平台上的商户确定贷款方式、期限、利率等。该种贷款也是供应链金融的一种方式,由产业资本组建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于日益增多的电子商务用户,从而为解决我国麦克米伦融资缺口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信息化与法治保障
在“互联网+”新时代,麦克米伦融资缺口的解决,要在落实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借助新兴科技的力量,从科技创新出发,特别是要着眼于当前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即时通信、全球定位和社交媒体等新技术带来的全新革命,在这个大背景下重新思考和构架小微企业成长周期中各个阶段的融资问题,建立起与小微企业成长阶段相适应,与其财务水平、经营状况、销售能力相匹配的金融扶持体系。金融创新仍在继续,有必要从基础设施与软环境上着力,继续推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成长,从而为麦克米伦融资缺口问题的解决寻找新突破口。
进一步推进信息化
从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普及上,仍有待于提高中小企业的信息化水平。计算机网络技术在消除信息不对称上,起到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扩大了信用信息的来源,二是提高了信用信息转化为商业信息的能力,三是增加了违约人的违约成本。
有分析认为我国中小企业信息化从国际视角来看,发展滞后问题越加突出;从国内形势来看,仍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从实际情祝来看,加快信息化建设己成为其自身发展的要求。这些都需要政府的长期支持和关注,如与信息化服务商合作,搭建无盲区的网络大环境等。在2014年国家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工具和加快建立小微企业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这些都有待于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在中小企业中的普及,这也是智慧城市、智慧社会乃至智慧国家建设的需要。
利用法治保障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健康成长
通过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寻求麦克米伦融资缺口的治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信息化的进一步推进是从基础设施这一硬件条件而言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成长的软环境。软环境的建设则需依靠法治来保障,行业法治才是行业治理现代化之路。
首先,要将互联网金融纳入法治的发展道路。互联网金融存在的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其金融的本质也决定了监管的必要性。区分不同互联网金融细分行业的发展和规范该行业法律完备的不同程度,进行法律的立、改、废,使之有法可依。例如,可将P2P网络平台企业的营业范围限定于网络信息技术服务,其功能只是居间,监管者应是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其次,传统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做法存在着“五多五少”的问题,即文件很多,落地办法少;口号很多,付诸行动少;理念很多,操作措施少;规划很多,事后考核少;愿景很多,技术手段少。
有分析指出,从宏观法律治理的环境来看,中国对麦克米伦融资缺口治理,不仅是靠出台中小企业融资的专项法律就能有效解决的,它可能还更多与包括民间金融在内的宏观金融治理的大环境有密切关系。严格的法律执行、有效的政策贯彻、推进利率市场化、为中小企业的成长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利用内生的秩序实现对民间金融软法的治理等,有利于从现实的法律环境来帮助麦克米伦融资缺口的解决。
最后,鼓励地方积极探索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小企业融资的实践活动。对于正规金融的监管一直是中央事权,由一行三会为核心的监管机构加以监管,但这也不排斥地方政府在金融监管尤其是民间金融监管中的作用和职责。
调查显示,2013年小微企业资金来源中,自筹资金占79.5%,民间借贷占5.6%,内部集资占3.5%。而自筹资金中通过传统“关系”、“熟人”性质的融资应当占据了大多数。因此,有必要发挥地方政府之于民间金融的力量,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的实现。例如,将地方金融发展规划、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或者中小企业融资的意见或政策的出台、实施纳入法治规制的范畴。
互联网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具有天然的契合性。互联网金融以它强有力的信息透明性、流程的快捷高效、行业用户的长尾效应等一系列优势,正在让传统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浇灌中小企业。利用互联网金融寻求麦克米伦融资缺口的解决,不仅需要商业模式的创新,也需要制度创新;在存量金融模式之外,也要鼓励发展增量融资模式。互联网金融正在形成一个大的生态支持体系,让中小企业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得到提升和成长,从而享受到互联网金融的普惠阳光。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