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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提升领导干部的社会治理能力的方法

2015-08-21方良平

老区建设 2015年14期
关键词:法治领导干部

方良平

新常态下提升领导干部的社会治理能力的方法

方良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当中明确提出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是团结带领人民群众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的中坚力量,提升领导干部的社会治理能力无疑是新形势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文章从联系群众的能力、合作共治的能力、应急管理的能力、法治理政的能力等四个方面探讨新常态下提升领导干部的社会治理能力的方法。

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社会治理;提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报告当中明确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以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第一次在党的文件中出现“社会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概念。可以说这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同时又顺应了新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新时期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是团结带领人民群众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的中坚力量,提升领导干部的社会治理能力无疑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是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

一、求真务实,提升领导干部的联系群众的能力

求真务实是党的思想路线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斗争中形成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习近平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了人民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无从谈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这门科学的密码就是群众路线。新时期,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始终将党的群众路线贯穿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全过程。一要转变执政理念,提升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改变官老爷作风,摒弃政绩思维,转变“为民作主”为“为民服务”的理念,这样才能真正树立起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的执政理念,才能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达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执政要求。二要深入基层,提升调查研究的能力。习近平指出:调查研究的过程,是领导干部提高认识能力、判断能力和工作能力的过程。毛泽东也指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领导干部只有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到街道、社区、村委会、农户、生产一线,这样才能了解到老百姓最真实的想法、最关心的问题和最迫切的需要,在面对老百姓复杂的利益诉求才更有针对性,才能制定出科学的方针政策适应新常态下的形势变化,才能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三要换位思考,掌握沟通交流的技巧。领导干部要履行好职责,除了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之外,还得学会与一般群众沟通交流的技巧。当我们与群众沟通交流时,我们应该换位思考,站在群众的立场和角度思考问题,不说套话,不说官话,用方言,用老百姓习惯的语言进行交流,拉近距离,真正做到与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这是领导干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有效方法之一。

二、集思广益,提升领导干部的合作共治的能力

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治理理论主张社会治理就是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多种主体通过平等的合作、对话、协商、沟通以实现公众利益的最大化的过程。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集思广益,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应有的功能和作用,使多元主体形成良性互动,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一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领导干部要破除官本位思想,牢固树立公民权利至上的观念,“寓治理于服务中”放下身段,主动贴近,主动服务,和多元主体同心协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实现。二要提高协调能力。目前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呈现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特征,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才能解决好改革发展稳定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才能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三要提高民主决策能力。对于领导干部而言,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事关党的事业,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不能固执己见搞“一言堂”、“拍脑袋”做决策,必须增强民主意识,充分听取和采纳其他多元主体不同意见,充分融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利益诉求,确保各项决策更加科学有效。四要提高公共服务能力。领导干部作为具体公共服务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政府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就业、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惠民政策,确保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三、勇于担当,提升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的能力

应急管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应急管理既是领导干部日常工作重要内容,又是日常管理的延续。目前社会结构的转型落后于经济结构的转型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利益碰撞,引起了很多矛盾和冲突,如劳资之间,干群之间,富人和穷人之间,新市民和旧市民之间、本地人和外地人之间都有冲突,这些冲突一旦激化很容易引起大大小小的群体性事件。领导干部作为党的事业的开拓者、地方工作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其应急处置能力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新常态下提升领导干部社会治理能力的要求之一。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态度直面矛盾、果断处置。一要有敏锐的预知力。未雨绸缪、居安思危,在实际工作中对各种突发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及时作出准确的判断和评估,是有效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的根本前提。二要有敏捷的应变力。领导干部在面对瞬息万变的复杂局面,为了使矛盾不蔓延、不扩大、不升级,少不了紧急情况下临机决断,迅速控制局面,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具备敏捷的应变能力。三要有过硬的心理素质。领导干部是党执政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铁还需自身硬”,处置突发事件,尤其是群体性事件,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始终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泰然处之,是最终解决好问题的有效手段和方法。

四、知行合一,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理政的能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是要求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法治其实就是两层意思:一是有法律;二是法律有它应有的权威。领导干部需要学会用法治的眼光审视问题、谋划工作。一要培养法治意识。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必须加强学习,形成心中有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二要树立法治权力观。领导干部要从内心深处坚持依法办事,摒弃“领导至上”的人治思维,克服特权思想,树立职权法定和权责统一的法治权力观,牢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知行合一,做到在任何时候、做任何事情都以法律法规为判断标尺和行为准绳。三要树立和维护法律的权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指出“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在法治轨道上按规矩来。严于律己,以宪法法律为准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对法律要怀有敬畏之心,杜绝一切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凌驾于法律之上和超越于法律之外的特权行为和特权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责任编辑:李佳佳]

方良平(1977—),女,中共赣州市委党校科技文史教研室讲师,研究方向为理论教学与研究。(江西赣州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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