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
——一种生产关系的改变——黑龙江农资企业土地流转样本观察
2015-08-19中国农资宋安勇
□ 《中国农资》记者 宋安勇
土地流转
——一种生产关系的改变——黑龙江农资企业土地流转样本观察
□ 《中国农资》记者宋安勇
土地流转这个词已经成为农业生产关系转变的核心点。特别是2014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更是明确了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规范了土地流转行为,鼓励了更多的新型经营主体进入农业领域,为土地流转创新经营提供了政策和理论依据。
本刊记者在黑龙江调研了中农集团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倍丰农资集团、北大荒农资公司参与土地流转和集约农业的情况,切实地感受到了土地流转给这片黑土地带来的新生机。
20142014年秋收后,中农黑龙江公司在第一时间展开玉米销售,目前库存粮仅有1 1万吨左右。现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库存粮经过新建设备的烘干,保质期更长。
黑龙江中农:土地流转模式已见成效
土地流转的赢利点在于规模
2014年中农集团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下称“黑龙江中农”)的土地流转工作鉴于2013年的经验,所有工作进行得很顺利。在合作社、各级政府和村干部的支持下,秋收收益更是体现了土地流转后的优势,创造了多项讷河市乃至齐齐哈尔市的记录。
中农控股黑龙江公司专门负责农业开发项目的副总经理郑宇锋告诉记者,中农控股黑龙江公司流转的土地位于齐齐哈尔市下属的讷河市学田镇,总面积达到75360亩,其中绝大多数面积种植玉米,少部分种植甜菜和大豆。2014年全年玉米总收获量42500吨左右,亩产量高于全省平均值,对于种植地区地处黑龙江省第四积温带来说,这样的收成是相当喜人的。目前已销售4万吨玉米,库存尚有12000吨干粮。在收购价格方面,集约化农业的优势十分明显,在2014年的秋收销售中,一开始收购市场有价无市,造成了公司一定量的积压,但随着公司兴建的烘干设备投入使用后,经过烘干后的玉米收购价格高开低走,抵御市场价格的波动。公司签订的第一单合同收购价格为0.78元/斤,合同最低价格为0.68-0.70元/斤,最高价格能够达到1.12元/斤。
记者为黑龙江中农的土地流转成本算了一笔账。2014年,黑龙江中农粮食总销售收入6300万元以上。反观成本核算部分,包括土地出让金的种植总成本为730元/亩,其中土地出让金400 元/亩,除去土地出让金部分,种植纯投入为330元/亩。由于土地流转面积大,采购的所有农业生产资料都是集中购进的,作物的种子价格几乎为市价的一半,在种植过程中,化肥使用公司自家经销的品种,而农药也比市场上经销商的进货价还要低。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公司下属的3家合作社成为了齐齐哈尔地区连片面积最大、机械化程度最高的合作社。秋收期间,这3家合作社成为了秋收效率最高的农业合作社,平均每天可以收获超过4000吨粮食。正常情况下,在讷河地区通常的种植成本在每亩800元左右,黑龙江中农做到了730元/亩,公司共节约资金300-500万元,还将种植的利润空间进一步凸显出来。另外公司建立起了2座粮库,存储量在6万吨,加上日常的周转量,2座粮库的总储量在10万吨以上。秋收期间,2座烘干塔于2014年11月2日正式启动,日平均烘储能力1300吨左右。黑龙江中农土地流传的规模优势还是十分明显的。
合作社是土地流转的落脚点
记者在齐齐哈尔讷河市遇到了中农学田合作社的刘海军、中农保昌合作社的田利刚、中农增产合作社的冯玉伟,这三位都是直接参与对黑龙江中农流转土地模式的合作社负责人。
刘海军向记者介绍说,在齐齐哈尔,2014年玉米种植优质地块每垧耕地(1万平方米)产量能够达到10吨左右,平均全区域的产量在每垧耕地8吨左右。由于耕地上种植的玉米品种不同,其产量自然也就不同,秋收之后的粮食随即卖出不少,主要卖给国家粮食储备单位,近几天全省粮食库存较少,价格得到相应回升,其中含水粮食可以达到0.81-0.84元/斤。经过了一年的种植与收获,在纯收入方面,学田合作社收入200万元以上,保昌合作社收入300万元以上,增产合作社收入200万元以上。由于今年收割较晚,遇到自然灾害的袭击,否则3家合作社的收入会更加提高。
冯玉伟告诉记者,今年收储期间的不利因素在于收储后的气候条件,初冬气温回升,导致收获的玉米霉变增加,这种情况的出现给全部种植者或轻或重地带来了一定的损失。明年现行的土地流转模式保持稳定的话,3家合作社将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在粮食种植的基础之上向养殖业和粮食加工工业发展,将粮食收获之后的价值充分的发挥出来,这是可持续发展的不二选择。从2014年来看,目前合作社植玉米的品种是为乙醇生产提供原料,在这样的种植结构下,全产业链的发展模式已见端倪。
田利刚则表示,在2015年的种植结构上,低洼地块改种大豆,另外还要开发部分地块种植饲料用作物。其中大豆采用纯有机种植,目的是为生产有机大豆油提供原料。大面积种植依然以玉米为主,将玉米作为工业原料,便于扩展到全产业链发展。在刘海军看来,3家合作社力争在2015年打造成为省级优秀示范社,在省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下,合作社的盈利模式在于种植,而盈利点在于规模,只有大规模进行农业开发的合作社,才能够在种植业产业模式中找到盈利点。
在采访期间,记者正好赶上中农学田合作社对入社村民进行现场分红。中农控股黑龙江公司的财务人员提来了现金,按照入社村民的入社土地面积进行逐一分红。记者粗略地看了一眼入社村民的账目,其中入社土地面积最多的村民可以分到4万多元,最少的也超过1万元。入社村民们点着红彤彤的票子,脸上洋溢的欢欣与喜悦已经说明了一切。
土地流转考量管理者的水平
大面积的土地流转对于企业肯定是有利可图的,但其重要条件是要科学组织、科学耕作。在流转土地和进行种植生产工作中,有太多的投入和事无巨细的工作随时考验着企业的管理者。目前,黑龙江中农负责种植业务的团队正在逐地块进行考察,将按照地块进行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形成以粮食作物为主,在现有条件下适当展开订单经济作物种植,同时他们还将按地块进行测土施肥工作,深挖单位面积产量。如果2015年的自然条件更好一些,亩产还能够有所提高。
黑龙江中农总经理高晓明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显得信心十足。据高晓明介绍,虽然2014年黑龙江地区遇到了降雪较早,整体积温偏低的不利气候条件,但是公司流转土地的整体收获较好,不但兑现加入合作社农民的承诺,在给付土地出让金的同时,还能拿出资金进行分红。
高晓明坦诚地告诉记者,公司完成土地流转后,经过了一年种植业方面的摸索,值得总结的经验很多。黑龙江中农土地流转项目的顺利开展,首先得益于母公司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支持,其中最大的支持在于对土地流转和农机合作社建立方面的规划指导。中农控股作为我国农资行业中的旗舰企业,企业的诚信度和使命感使黑龙江中农的土地流转和农业开发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的认可,同时出让土地的农民也愿意与中农控股进行长期的合作;其次是公司在积累土地流转经验的同时也锻炼了人员队伍,公司的农业种植部门人员长期扎根农村,深入一线工作,为土地流转工作积累了宝贵的人才资源,也为中农多元化经营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其三是在土地流转所在地取得了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黑龙江中农的土地流转和种植业开发项目得到了各级政府的支持。按照现有土地流转和农业开发的项目进度,黑龙江省政府以及讷河市政府,打算将公司建立的3家农业合作社上报国家有关部委,使之成为国家级示范社。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据高晓明透露,黑龙江中农会将流转土地的连片工作做好,使3家种植合作社形成完整的大块土地,便于大机械作业。同时还将在黑龙江省内的第二、第三积温带进一步流转土地,将不同积温带的土地结合耕作,可以保障不同地域的增产增收。流转耕地要积极调整种植结构,向种植高端杂粮、有机粮食以及订单式种植跨越,将土地出产的作物打造成中农集团的名牌产品。除此之外,公司还将尝试水田种植,由于在水田种植工作中要考虑到人工成本的因素是旱田用工成本的10倍左右,因此初涉水田种植的土地流转项目会谨慎操作。目前南方市场对于东北粮食的认知度较高,而从事高端粮食的种植和销售的关键点在于扩大农作物品种优势,形成全面多样的作物种植。从现有作物玉米的情况来看,目前公司自建的粮食烘储设备启动以后,极大地减少作物收割损失,另外已收粮还将扩大粮食贸易规模和额度,把企业的投资效益切实发挥出来。目前,公司对于牡丹江市下属的密山市大约5万亩耕地有流转意向,“剑指密山”已经成为公司提上议事日程的关键项目。
倍丰集团:托管式服务生产高端农产品
土地流转——农资企业并轨合作社
伴随着黑龙江省土地流转工作的全面开展,不少有实力的农资企业除了直接参与到土地流转外,还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了服务流转土地的种植大户上。倍丰农资集团党委副书记陈锋告诉记者,倍丰集团在土地流转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最突出的要数海伦市田丰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虽然这家合作社成立仅有半年多的时间,却完成了大面积的土地流转工作,并与倍丰集团完备的农业资金产业链并轨,实现了规模化农业开发。
记者了解到,海伦市田丰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成立于2014年5月,注册资本1690万元,是由黑龙江倍丰农资集团天硕有限公司首倡发起,是全省仅有的几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之一,法人代表为倍丰集团天硕公司总经理。该社吸纳了4家成员社,分别是海伦市景山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海伦市万库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海伦市孟庆波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海伦市金玉叶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据核算,2014年完成土地流转面积12070.91亩,其中玉米9838.64亩、大豆1166.2亩、水稻1066.07亩,土地流转范围覆盖5个乡镇、11个村屯,涉及到5个种植合作社、两个农机合作社和1位种粮大户,带动农户500多户,形成了关系紧密、科学合理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利益共同体。联合社为合作社提供担保,获得贷款共计845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482.8万元、种子款37.4万元、化肥款165万元,中期耕作资金159.8万元。截至目前,流转土地全部播种面积完成秋收,大部分玉米实现销售,据粗略计算,玉米每公顷产量为24吨左右,较往年增产1.5-2吨,玉米售价为0.81元/斤,预计可实现总销售额1500多万元,扣除必要支出,每亩可实现纯利润约450元。
陈锋表示,海伦市田丰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依托成员社吸纳农民入社,提供土地流转资金、优质农资产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以及田间指导和粮食收储等全程“托管式”服务,创建了新型农业经营模式,促进了海伦市新型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程度,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有效的带动了当地现代化大农业的发展。
规模决定效益,秋收时节,经过土地流转的农田里全部是重型农机在进行收割。
销售与服务——规模种植的重要因素
从国家政策方面来分析,虽然国家提倡土地流转制度经营,但是不同类型的企业也要量力而行。倍丰集团在发展土地流转农化服务主业的同时,积极展开涉农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业务,配合土地流转进行的农民合作社已经建立,涉农金融服务等多项业务也进行得如火如荼。据倍丰农资集团总经理助理齐协力介绍,今后集团土地流传工作的着力点还将放在粮食销售方面,集团已经在辽宁省沿海地区建立两个贸易平台,积极加大国际出口力度。倍丰农资2015年将直接流转土地面积达5万亩,再加上企业服务的多家大型农场,其耕地总面积在50万亩以上。企业自行流转的土地分布在五常、尚志、双城等地区,土地全部为水田,种植基本以水稻为主。这些地区的土地出让金高,平均每亩地的出让金在1400元以上,农业开发项目就必须走高端作物种植路线,这样的土地流转模式完全可以定义为“要质不要量”,想要展开大范围推广是不现实的。倍丰集团直接流转的土地,其水稻亩产在1000斤左右,公司将稻米收获后不进行销售,而是将稻米进行深加工,从而打造高端稻米产品。
农资经销企业参与土地流转除了具有农资产品价格优势外,更多的是伴随农资配送提供农化服务。配合大型农场进行全程“管家式”的服务是倍丰集团最为擅长的项目。下一步倍丰的农化服务将针对全产业链服务着力,将企业的农化服务整个贯穿于种植业开发的每一个步骤。
北大荒农资:土地流转的文章刚刚开始
拥有集约农业的天然基因
若说起黑龙江省乃至全国的土地流转工作,不能不提的就是北大荒集团,这家隶属于黑龙江农垦系统的大型上市企业,自企业组建之日起就将土地流转和农业开发作为企业的第一主营业务。可以说北大荒集团的土地流转在时间上起步最早,流转面积上全国最大。目前,北大荒承包经营的土地总计86.4万公顷(1296万亩)土地的使用权,其中耕地62.4万公顷(936万亩),荒地24万公顷(360万亩),从经营土地的面积上来看,北大荒集团是农业类上市公司中不折不扣的“地王”。不仅如此,北大荒集团还是目前所有农业类上市公司中唯一的一家以土地承包费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公司。
据北大荒集团农资公司副总经理韩明伟介绍,北大荒集团流转的耕地是早在1998年北大荒集团同黑龙江省农垦系统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无偿获得的。北大荒集团的承包期为50年,完成大面积的土地流转后,北大荒主要是通过与农民签订《农业生产承包协议》,而将土地承包给农民。承包的时间一般为三五年,承包费收取主要依据当年农作物的价格。
记者认为,在短期时间内,由于目前农民种粮比较效益低,不足以支撑土地成本的大幅上涨,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虽然松绑,但无法立即进入操作层面。然而在中长期视角下,北大荒集团除了现有“地主”业务之外,还有可能增加新的盈利模式。比如“土地银行”模式,所谓“土地银行”是指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土地合作社,合作社将入股土地对外发包,每年按股给入股农民分红。在这种新型土地经营模式的各项链条中,合作社作为“土地银行”,承接了土地的借出方(农民)和土地贷入方(也可能为农民,如种粮大户等),借出土地的农民可以每年根据土地种植效益按股份分红。
另据记者了解到,北大荒集团土地流转的盈利模式还在于“竞租”模式,如果黑龙江垦区形成较大规模的土地流动,那么土地拥有者可以采纳“竞租”(即拍卖多少年使用权)的形式,价高者得地,北大荒可充当“发包方”,盈利水平可由此快速提升,当然还有租金直接上涨的间接受益模式等等。在这样的土地流转模式中,一方面土地集中度提高后,劳动生产率上升,土地种植户能够承担相对较高的土地成本;另一方面以目前中国农业相对较低的劳动生产率来看,如果引入效率高的外来者,农户能承担的土地价格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可为土地流转输出农化服务
在土地流转大环境下,农资企业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更好地进行农化服务。韩明伟表示,目前在北大荒垦区中生产队变成作业区,这种变化是显而易见的。在当前的大环境下,农资供应商应适应种植结构的变化,根据市场需求,将企业的专业化程度提高。农资企业应该以变应变,变行政终端为经营主体。当前家庭农场模式的出现,农资企业应该制定让终端用户放心的销售措施。除此之外,加强农资流通企业的队伍建设也很必要,农资企业在保持价格、微利销售的同时,还应该大力发展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民合作社,这种合作社应该采取纯企业化管理模式,真正地使农资企业全方位地进入农业生产整个过程。
伴随着黑龙江省土地流转工作的全面开展,不少有实力的农资企业除了直接参与土地流转外,还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服务流转土地的种植大户上。北大荒集团农资公司副总经理田丽红告诉记者,作为黑龙江省农垦系统中唯一的农资经销企业,公司有支援其他农资企业的想法。当前省内有一些农资企业成功试水土地流转,如果将农垦系统的农资产品和农化服务输出出来支援这些企业和种植大户,可以对企业自身的业务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