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出产劳动经理
2015-08-18李工真
李工真
德国也有企业拖欠职工工资,但他们自有解决之道:当企业拖欠职工工资,还不上或不想还时,政府就会出面,拖欠工资一概由政府支付。企业欠了职工多少钱,先由政府支付给职工,然后,这个事就变成了政府和这个违法企业之间的事了,再然后,警察局、检察院什么的就可以上。
德国有由工会、雇主协会和国家公务员代表各占1/3的各级劳动局。他们要负责向工人介绍劳动岗位、提供职业咨询、促进职工教育、组织进修和改行培训。改行培训时,劳动局要为这些工人提供无息无偿的补助、信贷、生活费。分居也给补助,老婆去另外一个城市读进修学校,夫妻分居了,政府是要给钱的。你要是探亲,路费都由劳动局给你拿。世界上第一个工人政党就出现在德国,这是德国100多年斗争的成果。
早在1972年,德国就在企业组织法中规定,超过5名雇员的私企就要组建企业工会;超过2000名雇员的企业,要建立企业监事会。监事会要由劳资双方等量的代表组成,这就是工人企业管理。德国在参与法中规定,要设立与其他董事会成员具有平等地位的劳动经理。就是工人推举一个代表,他就是监事会副主席。没有监事会代表的同意,任何人都不得随意任免这名劳动经理。他的去留由工人说了算,不由老板拍板。在这种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中,录用、解雇工人不再由资本家一个人来敲定,资本家必须要与这名工人代表协商,来确定一个工人的去留。
在德国,有关工人工资的变动,令我们想都想不到。德国对企业的要求是,你只能做出有利于工人的决定,只能加工资,不能减工资。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减,企业垮台了都不能减。如果企业破产,最后一笔工资会由政府来发,而且必须要发,没二话儿。德国已建立起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一张极其严密的社会保障网,作为社会市场经济不可分割的重要一部分,保障了联邦共和国公民的生存,并在他们面临疾病、工伤事故、失业、残疾、衰老以及死亡风险时,提供了广泛的社会保障。
再看失业保险,在德国,凡在失业前3年内交过至少360天义务保险的劳动者,只需缴纳费用一半,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障金。如果你有孩子,如果你需要抚养子女,你可以领取最后工资的68%;如果你没养孩子,就只能领取最后工资的63%,但最多不能超过832天。在这期间,你无需纳税。政府劳动局及各地劳动局有义务3次向你提供劳动岗位,与你原来专业相关的,你可以拒绝,但拒绝后,他们会把你移到另一个领域。凡无权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者,可以领取最后工资的53%。
在工伤事故保险方面,雇员无需缴纳保险费。一旦出现工伤事故,老板要赔钱。德国机器为什么那么有名,原因就在这里。如果机器太不安全了,老是发生工伤事故,那老板赔不起,还不如先用这笔钱造出好机器。
在医疗保险方面,雇员只需缴纳一半保险费,其配偶和子女就都可以免费享受这个福利,一人交保险,全家享用。当然,你的子女得无业。
养老保险方面,凡年满65周岁的男性和年满60周岁的女性,只需在15年内缴纳了一半的保险费,就有权利享受正常养老金,等于最后净工资的2/3,总统和幼儿园阿姨都一样。现在欧洲经济属德国不错,他们的保险制度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