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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适应新常态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5-08-15王云刚王恒社

江苏农机化 2015年2期
关键词:新台阶农机化农机

王云刚 王恒社

近年来,农业机械数量大幅增长,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做好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既是各级党政部门的共同责任,也是法律法规赋予农机部门的神圣职责。只有认清形势任务,切实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才能适应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新常态,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1 农机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

1.1 抓住新机遇,营造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求“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农机安全生产提供了法律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为进一步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1.2 迎接新挑战,激发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在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发出了“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动员令,要求发达地区在推进农业现代化方面带好头、领好向,按照“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四个方面特征和“加快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提高农业物质装备和技术水平”三个实现路径,推动江苏现代农业迈上新台阶,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特别强调要提高物质装备水平,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这为进一步做好农机化工作明确了思路,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省委省政府在安排部署江苏实现五个迈上新台阶各项任务时,将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放在了第一项。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实现“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目标,安全生产是最基本的保障,这对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挑战。国务院、江苏省政府将农机行业列为重点监管行业之一,每年都要下达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农机部门也必须接受这样的挑战,交出满意的答卷。

1.3 实践新要求,筑牢江苏农机化发展高级阶段的最后防线

江苏省农机装备水平、农机作业水平和农机管理服务水平位居全国领先地位。2014年,全省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比2013年增长2个百分点,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为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江苏农机化已经在全国率先步入了高级发展阶段,“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将是当前特别是“十三五”全省农机化发展的主旋律和新常态。农机化越发展,农机保有量越大,农机事故发生的频率就可能越高。各级农机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狠抓农机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的落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 适应新常态,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做好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只有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迎难而上,锐意创新,才能圆满完成省安委会下达的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2.1 从落实制度入手,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考核力度,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农机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2.2 从依法治理入手,提高农机安全执法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管机。加大《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宣贯力度,争取加大财政投入,出台具体措施。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确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以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规定不可违”,带头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规范农机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加强廉洁建设,有效防范渎职犯罪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2.3 从专项整治入手,始终保持农机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

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大对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改进对大中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努力消除农机事故隐患,确保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扎实有效实施。深化农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对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私自拼装、改装等行为的整治力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加大暗访暗查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的工作氛围。

2.4 从整合资源入手,建立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联防联控机制

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实体型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建设,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安监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学习、宣传和推广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和农机安全监理岗位标兵的好做法、好经验,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强与中移动、中石化的协调配合,更好地发挥“平安农机通”“双优”加油卡的作用,不断提升其社会影响力,展示为农服务新形象。注重发挥购机补贴、跨区作业证发放、秸秆还田作业补贴、获证奖补等农机化项目资源优势,引导农机驾驶人按法律规定办理牌证,参加年度检审。

2.5 从开拓创新入手,探索研究农机安全监管方式新举措

加强分类管理,坚持依法治机,创新监管方法,提高农机安全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继续加强上道路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进滩涂作业拖拉机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变拖“上线检测”“一年双检”和“逾检注销”等制度,逐步淘汰不合格变拖。探索优化纯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流程。合理配置农机监理岗位,探索综合设岗模式,努力实现安全监理“一岗办结制”。加快推进农机档案管理电子化进程,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减轻基层负担。

2.6 从强化服务入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

加强对农机手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术,增强机手安全意识。做好农机事故的采集分析工作,把握事故规律,以典型事故案例作警示教育,提高案例宣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开展“集中检审、送检下乡”活动,走出窗口搞服务,积极推行“六同时”“一条龙”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检验员、考试员、事故处理员和乡镇农机管理人员等的业务培训,提高农机监理人员业务素质。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免征小微企业有关农机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要求,以提高“三率”为重点,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积极推行免费农机监理,提高安全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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