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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犯罪心理分析及预防对策

2015-08-15彭志红

生物技术世界 2015年3期
关键词:犯罪心理暴力犯罪

彭志红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衡阳 421005)

较长一段时期以来,校园犯罪事件频现各种媒体。有关大学生犯罪的现象已经在社会上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这些大学生犯罪的心理是怎样的呢?我们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预防这些校园暴力的发生?这些问题都不得不引起高校管理者和教育者的深思。针对大学生犯罪心理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并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有效的预防对策,对于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都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实现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培养高素质人才目标的客观要求。

1 大学生犯罪心理分析

尽管少数大学生犯罪带有偶然性,但大多数犯罪是有具体内容和特定意图的,其犯罪心理也各不相同。根据大学生的犯罪动机及特点,可将其分为以下五种心理类型。

1.1 病理型心理

该类型的大学生表现出明显的精神疾病症状。比如仇恨病态心理:这种犯罪心理一开始的表现仅仅是生气和厌恶的情绪,最终发展为愤怒的积聚而暴发。并且一旦发生犯罪行为,凶手还会自以为是地认为除掉了败类;抑郁病态心理:这种心理的大学生通常表现为孤独、郁郁不乐,但却想通过使用暴力给其他人的生活造成痛苦的影响;另外,还有一些校园杀手通常也会叫上其他同学一起自杀等等。高校很多管理者和教育者难以理解这些学生会有精神疾病,但实际上这些学生所患的精神分裂症跟成人是一样的。因此,如果没有及时对这些大学生的心理疾病进行诊治,后果将非常严重。2007年5月,哈尔滨某高校食品专业二年级一女生,看到同寝室的同学穿着时髦、生活用品奢侈,而自己仅有家里每月寄来的生活费,起初只是羡慕,后来发展为自卑、失落而抑郁,趁寝室无人时,盗窃同学的银行存折并套取密码。后因盗窃被处分,办理休学时,从六楼跳下身亡。

1.2 无知型心理

该类型的大学生大多是没有接受必要的知识教育,法律意识淡薄,心理发育不良。当生活中出现问题时,自己不知道该如何解决,以至于导致悲剧的发生。这类学生其实属于一种心理幼稚型缺陷,他们身心发育不一致,生理发育成熟与心理发育相对缓慢两者不协调,呈现出心理活动和认识水平低龄化的现象。据2003年6月22日的《中国教育报》报道:合肥某高校学生——21岁的夏某,偶然的一个中午,他在教室里“捡”到了一个同学放在课桌上的“文曲星”,便一发不可收拾。从此,这位夏某只要看到有同学放在课桌上的手机、相机、电子词典等等值钱物品,便顺手将其偷走。仅一年时间,夏某就作案46起,盗窃物品价值2万余元。

1.3 冲动型心理

该类型的大学生在实施犯罪之前,并没有明显的犯意,也没有预谋,往往是不计后果的冲动行事。现在校大学生年龄一般在18到24岁之间,正处于青春的精力旺盛期,容易表现出争强好胜、自我主张、蛮横粗野等等特性。特别是这类冲动型的大学生出现孤独感时,感情变得很脆弱,经不起学习和生活中特定事件甚至是生活琐事的冲击,尤其经不住别人的挑逗或刺激,一旦受到嘲笑、压制、不恰当地对待等,会很容易引发突发性犯罪。2010年4月1日下午,湖北某高职学院2008级化工班的龚某与同级工艺班的许某为一小事,在学生宿舍里吵了起来。双方争吵中,龚某顺手拿起水果刀向许某身上刺了一刀,然后负气地离开了宿舍。寝室里其余两人看到许某倒地后,马上告知宿管员和保卫处。最终,许某没有抢救过来。“根本不知道闯下大祸的”龚某也很快被警方羁押到案。

1.4 挫折型心理

该类型的大学生遭受挫折时会导致其原有目标和态度的改变。当人们为实现预定目标采取的行动受到阻碍而不能克服时,会产生一种紧张心理和情绪反应,它是一种消极的心理状态,也就是心理学所说的心理挫折。在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中,肯定会遇到一些困难和失败,而这类学生因为缺乏锻炼,挫折容忍力和耐力差,遭受挫折后很容易产生激烈的心理冲突,以至于不能自制和自拔,最后激起他们行凶,导致犯罪。2005年9月下旬,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7·28”跨省抢劫杀人案,被浙江温州警方宣布告破。令人震惊的是,抢劫杀人重案犯罪嫌疑人之一——卓科,竟是长沙某高校的学生,作案的动机也只是为了获取创业的“第一桶金”。卓科出生于一个落后的小山村,家庭经济条件差,当他看到身边的同学经常在饭店、歌舞厅等豪华场所出入时,心理便产生了失衡,这个就是他犯罪的潜在心理因素。因为自身条件受到限制,采取不符合社会要求的、不正当的手段来克服自卑感,结果触犯社会禁律而走向犯罪道路。

1.5 仿效型心理

该类型的大学生一般生长在暴力环境中,他们的身边有很多暴力行为的范例,当今文化传媒的误导也是导致他们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这类学生在接触了大量的暴力节目后会储存在记忆里,因此无论是出于自卫目的或是仅仅为了获取所需,他们的典型回应就是暴力。一方面,心智不成熟的学生在遇到节目中相同境遇时,会不顾后果模仿暴力行为来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他们在观看过多的暴力表演后,错以为现实世界里就充满了暴力。如在重庆市主城各区屡屡作案的聋哑人犯罪团伙已被该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抓获。令人吃惊的是,这伙聋哑人大多是被逼行抢的,团伙老大竟是一聋哑大学生,其用暴力和美色两种方式层层操控团伙,手下成员如果不能完成行抢任务则遭暴打……他们模仿“黑社会”等非法组织,拉帮结伙,采用成人化的暴力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大学生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有强烈的求知欲。但由于心理上具有不成熟的特点,加上社会阅历又浅,会导致辩别是非的能力差,不能全面正确地判断事物的对错。尤其是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随心所欲,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2 大学生犯罪心理的预防对策

社会上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是受到犯罪人自身心理的支配和制约的。犯罪心理同其它事物一样,都有其演变过程。滋生犯罪心理是在一定时间、地点、环境等条件下,从一点一滴的心理因素开始的。它们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轻到重、从量变到质变。我们认真分析和研究大学生的犯罪行为,可以发现这个变化的过程也是有一定规律的。因此要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首先就得从心理入手,进行犯罪心理预防、心理教育预防和犯罪心理矫正。

2.1 犯罪心理预防

犯罪心理预防是指通过采取适当预防措施,给人的心理施加某种影响,以防止他们形成犯罪的心理。

2.1.1 积极的事前预防

犯罪心理预防是一种积极的事前预防,目的是消除或控制犯罪心理和行为形成的因素。对于大学生来说,犯罪心理预防主要以个体为预防对象,尤其是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具体的对个体犯罪心理具有预防作用的措施。比如采用疏导、暗示、感化、转移等心理学的方法,尤其应较多开展帮教活动,进行教育感化等等来预防大学生形成犯罪心理。

2.1.2 培养社会控制力

在大学生成长发展过程中,要培养他们正确的社会导向能力和控制能力。高校培养学生目的之一就是要让他们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所以必须在教学计划中安排学生们学习法律规范、道德规范、行为模式以及科学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等等。让大学生在掌握各种社会文化及社会规范知识同时,努力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益的合格人才,而不是害群之马。

2.1.3 提高自我意识水平

自我意识是个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自我认识、自我体验和自我控制。我们要让学生认识自己的身体和生理状况、在社会中的作用和自身内心的心理特征,通过正确的自我评价,决定自身人格发展的方向;让主观自我对客观自我有一种正确的自我体验,增强自信感和自豪感,保持人格的完整性;培养他们自身行为与思想言语的控制能力,调节自己的行为,制约自身人格的发展。因此培养大学生的自我意识,引导他们积极的进行自我修养和自我完善,既是塑造健康人格的一种途径,也是犯罪预防的基本途径之一。

2.2 心理教育预防

从广义上看,教育不仅仅是指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因为一个人的成长不只局限于在校学习时期,人生的其他阶段也同样应受到教育。大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随着时间、环境、条件的改变,可能会不同程度地产生犯罪心理。所以犯罪心理教育预防,应当从学校、家庭和社会全方面来进行,“三位一体”,最大限度地预防大学生犯罪。

2.2.1 学校教育

高校不能只重视专业技能培养,还要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要制订心理辅导制度,并发挥其协助教育之功能;正确、严肃处理校园违法犯罪事件,给学生敲响警钟,扼制校园暴力的增加;各相关部门及老师之间也要加强联系,紧密配合,协调处理各种矛盾。另外,因为统一的课程与教材无法照顾不同学生的需求,所以在教育的过程中尽量丰富教学内容,增加吸引力,提升教学效果;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学校要与学生家长沟通与联系,加强对学生的正确引导。

2.2.2 家庭教育

作为父母,不能只忙于自己的事业而忽略了亲子关系,应当安排更多的时间与子女一起交流、学习和探讨。并且在这个过程中,父母要积极去了解子女的心理状况,正确引导他们的行为;家庭要营造和谐的气氛,让子女感受到家庭的关爱及安全感;父母的教育方式要协调一致,特别要注意运用适当的教育方式方法,加强对子女的教育信心和指导能力;父母不能染有恶习或有犯罪行为,而要洁身自好,让子女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继承父母的优良品德。

2.2.3 社会教育

首先,不断改善社会环境。人格的健全发展需要具备良好的社会环境,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对于社会成员的人格发展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全社会要改变重功利、贪享乐,轻伦理、缺道德的风气,给大学生创造一个民主、科学、文明、法制的社会环境。在这个环境里,充分尊重人的价值,充分满足人的物质文化需求,有利于人格的健康发展。其次,不断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我国的文化市场管理还不够完善,暴力文化充斥着广大传播媒介。影视作品、音像资料和网络等里面的情色内容,强烈冲击着大学生的感官。因为心里带着愤怒和仇恨的学生,他们会用暴力来看待和评论这个世界,而且也总是会学会并找到实施暴力的方法。因此我们应该也必须告诉学生,除了暴力还有其他更好地解决问题的方法,从学生的内心及时打消犯罪的念头。

2.3 犯罪心理矫正

犯罪心理矫正,是指改变犯罪人的思想、情感与行为,帮助他们重新适应社会的一切活动。

2.3.1 提高认识水平

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思想道德教育,努力提高他们对法律与道德的认知水平。学校要教育学生,按照法律和道德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让大学生通过分析犯罪产生的原因,充分认识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从而学会正确地处理个人与自然、与社会、与他人的关系,从根本上杜绝犯罪行为的产生。

2.3.2 改变认知结构

犯罪行为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行为人能不能正确对待和处理社会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在校的大学生因为年龄尚小,社会阅历很浅,以至于有的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挫折时,过分地看重某些矛盾,因为认知的片面性而采取错误的手段、错误的行为方式来解决问题,走向犯罪的道路。所以,高校可以通过多种实践活动,如法律知识讲座、辩论赛、模拟法庭等来提高学生们的认识能力,让他们形成正确的思维模式,在遇到各种问题和矛盾时,能够正确对待、化解和处理。

2.3.3 培养自控力

自控力就是自我控制的能力。当一个人的自控力低下时,即使懂得法律规范,但在正确的观念与强烈的个人欲望发生冲突时,也会表现出错误的行为。因此,高校要通过疏导、诱导、练习、强化等四个环节来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自控力,使他们能够主动、有效的调节自己的心理和行动。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和消除学生面临剧烈的精神刺激时因情感失控而产生冲动性或爆发性行为;才能让学生们明白自我控制的作用,积极地自觉地培养自制力;才能引导学生学会宽厚待人,时刻保持平衡的心理;才能让学生保持良好的习惯,以国家法律为准绳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3 结语

总之,为了更有效的预防大学生犯罪,我们必须从学校、家庭、社区、文化等多方面来积极改变他们的生存环境和社会条件,必将收到比刑罚更好的效果。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只有让他们在良好的环境与条件下茁壮成长,拥有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他们的人生之路才会走得更好更长远。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

[2]马真.关于青少年犯罪现状的调查报告[J].经济视角.2011(01):33-34.

[3]张娟.高校大学生违法犯罪现状分析及预防对策思考[J].学理论,2013(12):21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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