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经济快速发展形势下对水资源保护的思考
2015-08-15周庆瑜
周庆瑜,刘 岩
(1.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北京100038;2.水利部,北京100053)
1 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贵州省位于中国西南部,全省土地总面积17.62万km2,是一个山川秀丽、水资源较为丰富、岩溶极为发育的内陆山区省,全省辖贵阳、六盘水、遵义、安顺、毕节、铜仁六个地级市,黔东南、黔南、黔西南3个自治州,88个县级行政区,省会贵阳市。
贵州省地处云贵高原东侧的梯级状大斜坡上,是一个高起于四川盆地、广西丘陵和湘西丘陵之间的亚热带岩溶山区。地貌属于中国西部高原山地,境内地势西高东低,自中部向北、东、南三面倾斜,平均海拔在1100m左右。全省地貌可概括分为高原山地、台地和丘陵三种基本类型,其中92.5%的面积为山地和丘陵,全省岩溶地貌非常发育,岩溶地貌面积占总面积的73%。贵州气候温暖湿润,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光照适中,雨热同季,气温变化小,冬暖夏凉,气候宜人,年平均气温在15℃左右。贵州多年平均降水量1179mm,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多年平均水资源量1062亿m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800m3,水资源相对丰富[1]。但降水在地区间分布不平衡,一般是东部多于西部。径流年内分配也极不均匀,与降雨大致相同,丰水期出现在5—10月,枯水期一般出现在11月至次年4月,丰水期水量占全年总水量75%~80%。洪水急涨暴落,峰高量小,历时短,洪枯水量倍比可达数百到数千倍,水资源开发利用难度较大。
一直以来,贵州省受自然地理条件较差,区位优势条件不突出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落后。201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4602.16亿元,其中第一产业625.03亿元,第二产业1800.06亿元,第三产业2177.07亿元,贵州省土地面积占全国的1.8%,承载了全国2.6%的人口,人均GDP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4.1%。贵州省经济总量少,人均水平低,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根据有关资料,2009年全国贫困人口共计3597万人,其中贵州省555万人,占全国贫困总人口比重达15%,占贵州省总人口的14.6%,贫困人口之多、贫困发生率之高均列全国首位。从当前全国的总体情况看,贵州省是全国最贫困、实现小康社会目标难度最大的地区[2]。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我国要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对于象贵州省这样一个欠开发欠发达的地区,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如何加快贵州的发展,引起了党中央和贵州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了加快推进贵州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2012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发2号”文“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明确贵州省要“紧紧抓住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以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为主基调,大力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要深刻认识贵州省的新常态,坚持既要“赶”又要“转”,加快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坚持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一起守,实现百姓富和生态美有机统一;坚持改革开放,做到开放带动、投资拉动、创新驱动共同推动发展,努力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
未来的五到十年,是贵州省可以紧紧抓住并且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是贵州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加速期,必须要科学判断、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由工业化初期向中期转变和进入加快发展时期的新的阶段性特征,对水资源量的需求更大、供水安全保障的要求更高,要全面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撑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与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2013年,贵州省现状水利工程供水量92.61亿m3,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达到8.7%,仍不足全国水资源开发利用平均水平的一半,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工程性缺水仍然是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并且近年来极端天气的影响,对水利工程造成严重损害,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状况更加明显。在“十三五”以至更长的一段时期,贵州省必须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撑贵州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 贵州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水环境问题
2.1 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2013年,贵州省总供水量92.61亿m3,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90.62亿 m3,占总供水量的97.8%;地下水源供水量1.92亿m3,占总供水量的2.1%;中水利用0.07亿 m3,占总供水量的0.1%。
2013年,贵州省总用水量为92.61亿m3,其中农业用水量48.86亿m3,占总用水量的52.8%;工业用水量27.02亿m3,占总用水量的29.2%;生活用水量16.04亿m3,占总用水量的17.3%;生态用水量0.69亿m3,占总用水量的0.7%。
2013年,贵州省人均用水量约265m3,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8%左右,用水水平低。全省工业增加值2686.52亿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01m3,高于全国平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69m3(2012年)的41%,工业用水效率提升空间较大。2013年,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93.13万hm2(1397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43,比全国平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2低0.09,仍有较大节水潜力。
2.2 水环境现状
贵州省地表水和地下水天然水质良好,受岩性和岩溶的影响,多数地区总硬度在100~250mg/L,地下水总硬度高于地表水总硬度。
根据贵州省水资源保护规划对贵州省主要河流划定的水功能区按全指标与双指标水质进行达标率评价,水质达标率分别为70.7%和76.4%,其中,长江流域分别为68.5%和75.0%,珠江流域分别为76.0%和80.0%。从总体来看,贵州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但发展趋势不容乐观,一些城镇和重要的工矿企业所在河段,水资源污染严重。地下水水质除局部地区外,总体良好。
评价全省的133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综合评价为合格的有128个,合格率为96.2%,其中,长江流域104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综合评价为合格的有101个,合格率为97.1,珠江流域29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综合评价为合格的有27个,合格率为93.1%。目前贵州省规划范围内的133个水源地中,共有108个水源地已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比例达到81.2%,其中长江流域104个水源地中79个已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比例达到75.9%;珠江流域29个水源地已全部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3]。从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情况来看,全部水源地均采用人工送检的方式进行水质监测,尚未建成自动监测系统。水质管理上信息化水平低,信息管理水平落后,并且应急监测组织体系不完善,装备不足。
2.3 水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贵州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水体污染潜在风险加大,如果不注意水资源的保护,贵州省城乡供水将受到严重的威胁,要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未来水资源的保护任务相当艰巨。
当前,贵州省在水资源保护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贵州省水功能区水质总体较好,部分城市江(河)段水质差,特别是大城市江(河)段水质较差,如贵阳市的南明河,毕节市的白浦河,遵义市的湘江、兴义市的马别河、凯里市的清水江等,水环境面临的形势严峻。二是水生态问题受到不同程度破坏,河湖、湿地水质受污染、水体富营养化、湖泊退化、湿地面积萎缩等情况普遍存在,如贵州省最大的高原湿地威宁草海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萎缩情况严重,现有湿地面积约为原最大面积时的一半。三是城市供水水源受到不同程度的内源、面源污染。四是水资源保护及监测能力不足。五是管理上流域与区域之间、水利与环保等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渠道还不畅通,联合防污、控污机制还没有建立。
3 水资源保护措施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面对我国基本国情和水情作出的重大决策[4]。贵州省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要更加加强水资源的保护,要紧紧围绕守住发展与保护的两条底线,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高度契合。结合贵州省当前形势,水资源保护问题应主要注重以下几方面。
(1)政府在进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时,要注意统筹规划地区间、上下游、左右岸的用水,充分考虑不同的水资源条件和自然资源条件[5],使产业结构布局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协调。
(2)结合水功能区的区分与定位,研究地表水资源保护、地下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之间的内在联系,统筹考虑水量、水质、水生态,从顶层设计上提出水资源保护的规划设计方案。
(3)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基础上,更加科学地确定污染物入河控制量与削减量,并提出时空分解技术方案;提出水源涵养与水源地保护、内源治理与面源控制等具体措施。
(4)按照水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设置,要合理划分禁止设置、严格限制、一般限制三种类型河段,严格执行入河排污口的行政许可与监督管理,切实保障江河湖泊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的实施。
(5)加强农业与工业节水,提高用水效率。农业和工业是用水大户,其节水减排对水资源的保护有着重大作用。农业上,要以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为核心,实施先进的农灌制度,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在达到用水总量控制和用水效率提高的同时提升农业产出,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工业上,除了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和工业类型布局的契合外,要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大力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在可能的区域和行业,尽量实现工业用水近零排放,减少点源污染。
(6)按相关规程规范要求,严格保证生态基流及敏感生态需水要求,除特殊情况下,严格禁止生活生产供水挤占生态用水的状况。
(7)在水源涵养、河岸带生态修复、河湖水系联通、湿地保护与修复、重要生境保护与修复、水生态综合整治等方面加强生态修复与保护。
(8)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严格地下水开采总量、水质和水位控制,对已经出现问题的地区,开展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修复方案。
(9)完善水资源保护法规体系建设,加强水资源保护综合管理。
(10)建立水资源污染补偿机制。要合理地考虑河流上、下游,左、右岸的水功能区划对水资源保护的不同战略要求,按照发展机会均等、公平合理的原则,在不同层面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水资源污染补偿机制,使水资源保护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均能可持续、有效地开展。
[1]兰光裕.贵州山区长距离管道输水的现状与对策[J].水利发展研究,2010,12(12):59-59.
[2]陈先科.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R].贵阳: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11.
[3]罗志远.贵州省水资源保护规划[R].贵阳: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14.
[4]高而坤.建立符合国情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J].中国水利,2012(7):9.
[5]杨荣芳.浅谈贵州省水资源配置模式[J].水利规划与设计,2008(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