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水利局“三举措”提升水行政执法水平
2015-08-15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2015年17期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切实规范水政监察行为。制定《商丘市水政监察规范管理制度》,明确水政监察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举报、巡查、立案受理及案情通报等9项制度,形成了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为水政监察人员严格、公正、规范执法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是严格执法标准,积极维护正常水事秩序。严格按照调查取证、案件审核及行政处罚等相关制度规定办案,严厉打击侵占河道水域、违法设障、破坏水利设施、非法排污及破坏水资源等水事违法行为,对发现问题,当即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定整改时间,定期跟踪检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对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统一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未通过考试、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整体执法水平。
(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