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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认识论原理主要问题的探讨

2015-08-15沙如拉

新课程(下) 2015年5期
关键词:皮亚杰景天表现型

沙如拉

(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一、皮亚杰对认识来源的解释

认识的来源问题并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西方哲学家们很早就已经讨论过这个问题,但是他们对于这个问题有着各自的说法。在这里会列举唯心论、唯理论和经验论对认识来源的看法以及皮亚杰对认识来源的解释。唯心论主张认识本身就存在,是先天的。例如,柏拉图的“回忆说”——唯心论的先验论,说“一切研究、一切知识只不过是回忆罢了”。唯理论主张认识不是来源于感觉或经验而是来源于理性。如,笛卡尔的唯心主义唯理论,认为认识的来源是“理性”,所谓“理性”就是指判别真假是非的能力。而经验论主张认识是来源于感觉和经验。如,洛克的唯物主义经验论,提出著名的“白板说”。他说,人的心灵犹如一张白纸,上面没有任何标记、任何观念。既然人的心灵是一张白纸,那么它又如何产生观念呢?对于这个问题,洛克给出的答案是经验,即它们都来自‘经验’,我们的知识都是建立在经验之上的。以上三个关于认识的来源问题的解释是在康德哲学出现之前,然而皮亚杰在康德哲学理论的基础上对人的认识来源问题有了自己的解释。他主张相互作用论,即认识并不是来源于一个有意识的主体,同样也并不是来源于客观存在的客体,而是通过主客体不断的相互作用而来的,没有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就没有认识。他还认为无论人类的认识多么高深、复杂,都可以追溯到童年时期。以儿童观察某物为例,儿童关于某物的认识并不是头脑中固有的,也不是来自某物本身,而是儿童通过用手或其他工具(显微镜)摆弄它、观察它,才对这个物质有了了解。这就是皮亚杰所说的相互作用论。

《发生认识论原理》中始终贯穿着的问题就是新认识的建构问题。本书中一直强调认识就是指一种继续不断的建构。而其中最主要的两个字就是“建构”。什么是建构?我认为,建构首先必须有建构者和被建构物;其次,必须有建构的基础。按照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必须有主体和客体;主客体是通过相互作用来进行建构的;然而,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基础是什么呢?我认为就是皮亚杰四大概念(图式、同化、顺应和平衡)当中的“图式”或者叫“格局”;而生物学就是认识建构的依据,因为皮亚杰在本书中指出“心里发生只有在它的机体根源被揭露以后才能为人所理解”。

二、皮亚杰对主客体的认识

1.概念

主体是指实践活动或认识活动的承担者。客体是指这些实践活动或者认识活动的对象。皮亚杰从认识论意义上解释了主体、客体以及它们的特征。

(1)主体

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是指具有自我意识(认识能力)并能以动作作用于客体的人。按照皮亚杰对主体的定义,不难得出主体的一些特征。

(2)客体

认识论意义上的客体是指主体认识和作用的对象,也是主体认识活动的产物,又是主体认识的极限。同样,根据皮亚杰对客体的定义,客体也有其特征。下面一一介绍主客体的特征。

2.特征

(1)主体特征

首先,主体必须有自我意识。因此,可以认为新生儿并不是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因为,新生儿根本分不清自己和周围世界。直到18-24 个月时,才能算得上是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因为这时的儿童知道即使眼前的物品被某物遮挡了,但它并没有消失,意识到自己是活动的来源。

其次,主体是能发出动作的。主体要认识客体、要与客体建立关系,就必须作用于客体,与客体形成相互作用的关系。

(2)客体特征

首先,客体是主体认识和作用的对象,即指客体只有在与主体发生关系时才存在。也就是说,主体作用了才是客体,如放在桌子上的杯子。如果杯子只是放在那里,那它就不算是客体,只能算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只有当作为主体的人去抓握或者拿起的时候,它才能称得上是客体。这就是“客体是主体认识或作用的对象”的真正意义。

其次,客体是主体认识活动的产物。这里包含着这样的意思,成为对象以前客体是存在,具有结构,独立于我们之外而存在;它是通过活动才被认识的;它是通过建构被发现的。就像上面所举的例子一样,只有主体作用于某物时,它才是客体。虽然它在成为对象前已经存在,但是没有主体作用于它,它就不是认识论意义上的客体。

再次,客体是指主体认识活动的极限。为什么这么说呢?根据客体的第二个特征我们知道,成为对象前客体是存在的,它是通过建构才被发现的,这么说的话客体是在不断地被建构,但是主体永远也达不到客体,只能是无限接近。

一定要注意认识论意义上的客体,皮亚杰指出客体的范畴不是客观实在、物质、物质世界的范畴。任何事物只有与主体发生关系时才被称作是客体。

在上文第二段中介绍了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与客体的概念及特征。那是因为要探讨认识建构的问题,必须确定认识论意义上的主客体的概念。前面我们也已经提到过,发生认识论的主要问题是新认识的建构,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建构问题。

三、从生物学方面对认识的建构进行解释

《发生认识论原理》一书中提到,心理发生只有在它的机体根源被揭露以后才能为人所知。这就说明我们必须从生物学的方面出发来研究认识问题。

为什么要从生物学方面对认识的建构进行解释呢?首先,皮亚杰的研究是从生物学开始的。他的第一篇论文的题目就是《关于患白化病的麻雀》,他的博士论文的题目又是《论软体动物》。其次,正因为皮亚杰的研究是从生物学开始的,在研究认识论的时候他也引进了不少生物学的概念,如同化、调节(顺应)等。再者,皮亚杰认为,生物学的内因与环境间相互作用的概念与认识论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概念之间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皮亚杰一再强调认识不是来源于有意识的主体,也不是起因于已存在的客体,而是在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当中发生、发展的。这一观点与理论生物学家瓦丁顿的后成论(这是一种强调基因型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理论)很相似。而要谈到的认识的生物发生,除了要提到与认识发生、发展很相似的后成论,还需提到的理论观点有拉马克学说和新达尔文主义。下面就行为在进化机制的作用来介绍三种不同的观点。

1.拉马克学说

拉马克主张,由环境以新“习性”型的形式加之与行为的变化是一切进化变异的根源,后又通过遗传传给后代。对概念再进行分析的话,就是说由环境引起,使原来的形式发生变化来适应环境,而后这个形式成为固定的特称传给下一代。举个例子来说,为什么长颈鹿在世代的进化中变成了长颈的呢?按照拉马克的解释就是,长颈鹿的祖先为吃到较高处的叶子而努力伸长脖子,所以颈部就越来越长。它们发现在生物竞争中长颈要比短颈有优势,后来这个长颈就作为遗传特征传给了后代。于是就有了长颈鹿这种物种了。

从上面的例子中我们能更好地了解到拉马克学说的主张。同时,也能知道拉马克学说过分强调环境的作用,而完全忽略了个体的内部调节。这是这个学说的最大缺点。

2.新达尔文主义

新达尔文主义的观点,认为任何新基因型特征都是来自于偶然的变异,而偶然变异的适应性是自然选择之后形成的。认为后天获得的特性不起作用。同样以长颈鹿为什么在世代进化中变成长颈为例。按照新达尔文主义的解释,古代长颈鹿的祖先有个别的基因突然发生变异,而其后代的颈部要比同类的长一些,这个特征使它们能吃到更高的树叶,同时也在生物竞争中表现出优势。由于自然环境的选择,长颈的个体得到繁殖,于是就有了长颈鹿这一物种。从这个例子中,我们能看出新达尔文主义的缺陷是什么。

3.瓦丁顿的后成论

瓦丁顿的后成论,这是一种强调基因型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理论,认为生物的进化是有机体与环境相互选择的结果。也就是说,一方面,有机体选择符合自身特点的环境,拒绝不适宜的环境。另一方面,环境也对有机体施加影响,促进有机体适应环境的变异,阻止不适合的变异。就以长颈鹿这个物种可以生存在自然环境中为例,长颈鹿选择高处的树叶不选择吃较低处的树叶是因为高处的树叶符合它的长颈特点。环境中既有长得高的树叶又有长得低的树叶,高的树叶是促进长颈鹿长颈的变异。瓦丁顿的后成论强调基因型与环境相互作用,这与认识论当中强调主客体相互作用是很相似的。因此,对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的发展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对于行为在进化中的作用有着不同的解释。其中拉马克学说过分强调环境的作用,忽视了有机体的内源性因素;而新达尔文主义没能清楚地解释特征(形式)的形成是因为什么,只是说是因为基因突变,这样很容易陷入天赋论。瓦丁顿的后成论从有机体和环境的双向选择解释了进化。这与皮亚杰认识建构的发生、发展很相似。在此基础上皮亚杰提出了表现型复制理论。

四、皮亚杰表现型复制理论

1.表现型

表现型是指,有机体可观察的外显特征。如长颈鹿的长颈;白景天的长度;动物的外形等。

2.表现型复制

按皮亚杰给出的定义,表现型复制是指初始表现型被同样明确特征的最后基因型所取代或置换。通俗点讲就是说,最初的表现型,后变为基因型而遗传下去。这样只讲概念很难:理解什么是表现型复制。列举生物学的表现型复制:

第一种情况,白景天这种植物在海拔2000 米的时候,以小体积的表现型出现。

第二种情况,在海拔1000 米或1600 米时,白景天就回复常态。这就说明在第一种情况下白景天表现出的并不是初始的表现型,而是转变的表现型。

第三种情况,某地有两座山头,一座1900 米,另一座2000 米高。在这里,白景天的小体积就演变成基因型而生长。这就是说,白景天的初始表现型并非是小体积的,但是由于环境的选择,它的初始表现型变为基因型而代代相传。

五、表现型复制的过程和机制

环境或新行为在生物身上引起的表现型的变化,(如白景天在海拔2000 米时表现的小体积)导致后成的创新与遗传程序之间的不平衡。(小体积的白景天与常态白景天之间的不平衡)这个不平衡造成生物内部环境的变化,使自己的内部与不平衡产生的基因变异(小体积的白景天)符合。这就引起新的基因型态和那些导致变化的表现型行为之间的辐合,即表现型被内源性的重构所取代。

皮亚杰不仅将表现型复制理论用于生物学,而且把它推广到认识领域。对应生物学上的表现型和基因型,皮亚杰把认识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外源性的知识,另一种是内源性的知识。表现型复制是指表现型被新基因型所取代,从认识论角度来讲就是外源性知识被新的内源性知识所取代。皮亚杰指出,心理活动的初始就存在一些内源的“形式”,也就是所谓的“遗传性图式”,在此基础上不断将外源性知识同化到原有的“形式”当中形成一个新的系统。其实,这就是皮亚杰一直主张的认识是主体与客体继续不断地相互作用中发生、发展的。

[1]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M].商务印书馆出版社,1981-09.

[2]石向实.认识论与心理学[M].东方出版社,2006-02.

[3]林崇德.发展心理学[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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