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解决民间借贷纠纷
2015-08-15
协商论坛 2015年11期
近年来,一些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和企业打着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幌子,采用借东墙补西墙的手段,以高利率为诱饵吸收社会存款。这些社会存款一旦到手,就被投放到房地产业或其他暴利行业,或在国内外大肆购买房产、高级汽车、高档消费品。尤其是近两年,由于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严峻,这些公司资金链出现断裂,无法兑现当初高利率承诺,涉嫌非法集资诈骗,公司老板就往往卷款躲藏起来或“跑路”,造成大量无辜群众深受其害,有的甚至倾家荡产,引发群众极大愤恨,不断上街、上访或在政府大门前聚集,要求政府帮助解决问题,追讨所受的经济损失。
事实上,一些违规集资和高利贷的发生,和一些地方政府有一定关系。一是一些地方政府单纯追求GDP,默许招商引资企业违规向社会集资。二是政府没有履行好把关责任和监管责任。
省政协委员肖群兰为此建议:
1.切实重视并加强对引进企业的资金帮扶,重视引进企业面临的资金困难,建立有效的银企合作机制,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不断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2.对涉及非法集资,尤其是采取欺骗手段恶意吸收群众存款的机构、公司和个人,政府要切实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意识,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帮助群众追讨存款,无论涉案者躲藏或逃往到什么地方、款项流到哪里,都要通过各种侦查技术手段全力追讨,返还受害者,不给涉案者经济上的便宜,涉嫌犯罪的要严厉依法打击,以儆效尤。
3.要正确对待受害者的上访等行为,想受害者所想、急受害者所急,多做安抚工作,减少受害者的精神创伤和心理负担,避免家庭悲剧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