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共垮台的历史教训
2015-08-15李东明
李东明
(中国人民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北京100872)
中共十八大以来,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下大气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到强调“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再到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足以显示中国共产党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高度重视,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高度自觉。但与中国共产党不同的是,在列宁逝世后,苏联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形成了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工作作风,出现了党群关系疏远以及特权阶层、官僚主义和贪污腐化等不良现象,玷污了苏联共产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在“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这一历史定律的支配下,苏联共产党不可避免地丧失了执政地位。在当前条件下,再次探析苏共垮台这一历史性事件,对于我们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讲话精神,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苏联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只唯上
苏共的领导干部委任制培育了上下级干部之间的依附关系,领导干部由向党员群众报告工作变成了只对上级负责的官僚,使得领导干部脱离了广大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最终沦为执行上级意志和命令的工具。
在苏共党内,选拔干部往往注重个人的忠诚度,而能力和专业素质次之。一些干部为了晋升职务,往往与主要领导人建立特殊关系,人为地将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变成人身依附关系。这种人身依附关系使得党的领导干部只对上级负责,不对下级负责。甚至有些领导干部为了保证自己的地位不被动摇,不惜打压工作能力强、在群众中威信高的干部,而有意提拔工作能力不强、在群众中威信不高而善于奉迎的干部。长此以往,这些干部欺上瞒下、阿谀奉承的行径使得上下级信息沟通不畅,进而造成干部与群众的长期疏离。一方面,上级干部听不到群众的呼声,往往做出违背群众利益的决策,使苏共威信渐失;另一方面,群众利益得不到维护,人们在无奈中要么选择被动接受,忍气吞声,要么选择愤世嫉俗,远离政治。
需要指出的是,选举党员干部的权利是党员的一项基本民主权利。通过党员代表选举走上领导岗位,是党的领导干部执掌权力具有合法性最基本的途径,也是领导干部对普通党员负责的重要依据。但是自斯大林时期开始,苏共就形成了高度集权的体制,在干部的选拔与任用上表现为自上而下的任命制,其基本特征是在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的任用上,其所对应的各级党委领导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同时,干部的提拔与任用只是取决于主要领导的个人喜好与主观判断,而非依据被任用干部的贤德与才能。
戈尔巴乔夫曾经在其回忆录里这样说道:“至于说到第一书记的作用,那么只有过去沙皇省长的地位可以与之相比。一切权力实际上都掌握在他们手中。他们让全部地区管理机关甚至选举产生的机关都适合他们的需要。任何任命都不可能绕开他们,任何稍微像样的领导职务都上了州委或者边疆区委的官名录。甚至在企业或者学校隶属联盟部的情况下,部长也不能撇开第一书记、未经第一书记同意就任命什么人。只有军工综合体这个‘国中之国’可以例外。然而即使那些单位也都尽量考虑地方领导人的意见。总之,第一书记是一种特殊现象,是政权体制中的关键人物。”[1]
这样,干部是由上级任命而不是由党员选出,对苏共的损害是极其严重的。对此,麦德韦杰夫说:“毫不奇怪,任何被任命的党的领导人都认为,他只是对上边负责,而用不着对下面负责。他们中间许多人逐渐变成了单纯地执行上级指示的官僚。”[2]914这样,势必造成下级领导干部为了讨好上级,不敢对上级说不而对下级的意愿不管不顾,进而使得党的干部队伍中增加一大批唯唯诺诺、缺乏创新精神的平庸之辈。另外,对于苏共领导干部只对上级负责而不对下级负责的现象,大卫·科兹曾在其《来自上层的革命:苏联体制的终结》一书中也说道:“除了少数几个极高级的领导外,他们所有的人都完全依附于上一级官僚机构并最终依附于党。要想保住现有位置,要想有所提升,就得要有上级党组织的嘉许才行。一旦失宠,虽然不再意味着坐牢或杀头,但也要在失去位置的同时,失去物质优惠,失去权力。他们在苏联体制下的这种处境,必定使他们焦头烂额。”[3]37如此这般,党的领导干部只会看上级领导的眼色行事,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也只是为了贯彻上级领导的精神和意图,往往忽略下层普通党员的感受和意见。这就是我们所谓的“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现象。
在这样的体制下,能够爬到领导位置上的干部往往是那些毫无棱角、圆滑的人,能够深刻领会上级精神、对上级负责的人,而不是具有创新与开拓精神的人,更不是特立独行的人。这些人,由于惧怕上级领导,一味地取悦上级领导,为给上级领导留下忠实可靠的印象,不得不随声附和、溜须拍马,极力掩盖自己的真实想法。这样,苏共党内出现了“有思想没位子,有位子没思想”的怪象,导致党的总体执政能力急剧下降,更不要奢谈党的先进性了!从普通党员的角度来看,他们往往被要求履行各种各样的义务,然而他们的各项民主权利却得不到切实的尊重与保障。其中最主要的民主权利,即选举党员干部的权利也被剥夺,其意愿与诉求得不到真正的表达,党员的自身价值和主人翁地位得不到体现,他们对党的认同感与归宿感也就大大降低了。
需要指出的是,一个领导干部是否称职,每天与他接触的普通党员是最清楚不过的了。然而,当普通党员所中意的干部与上级领导意见不一致时,上级领导往往不是尊重和考虑普通党员的合理意见或建议,反而把他们不看好、不信任的领导干部强加给他们,这就使得党内干群之间产生了隔阂,进而削弱了党的领导。由于各级领导干部的前途和命运掌握在上级领导机构及其领导人的手中,而党员群众的意见就显得无足轻重,这样就在各级领导干部中造成了一种假象,似乎手中的权力是上级领导恩赐的,而不是党员权利的委托与赋予,进而使得大多数的领导干部只是一味地揣摩上级领导的意思,迎合上级领导的口味,对上唯命是从、阿谀奉承,对下盛气凌人、颐指气使。在苏共党内,民主的氛围几乎没有,言路不畅,党员的意愿与诉求常常被淹没在繁琐复杂的各项事务中。党员只是各项规章制度与各项事务的被迫适应者,而不是积极参与者。单从表面现象上看,苏共党内一团和气,实际上各种不满与愤慨却在暗暗地流动,在决定党和国家命运的关键时刻,这种暗流的威力对党和国家极有可能给以致命的打击。
二、苏联共产党的领导干部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
党群关系即政党与群众的关系,指的是党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党群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也直接决定党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良好的党群关系会使政党和群众各自有效地发挥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各项建设和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反之,一旦党群关系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势必会给政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尤其会损坏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党和群众的关系犹如舟与水的关系,“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因此,作为执政党更应该重视党群关系,处理好党群关系。
苏共的领导干部是由上级任命而不是由党员选出,就必然导致各级干部主要对上级领导负责,而不需要对人民群众负责,人民群众的意见与他们的升迁或者调任并无关联,这就造成现实中出现了许多干部对上级领导干部唯命是从、对下级独断专行的现象。这种干部任命制所带来的层层利益关系的纠缠,使得苏共很难真正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也很难听到人民群众真正的呼声。例如,针对斯大林时期的党群关系,我国著名的政党学专家王长江在其著作中这样描述道:“斯大林时期党群关系的基本特点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干部越俎代庖,包办一切,缺乏对人民群众的起码尊重。这不但使工人和广大劳动群众对自己国家的主人翁意识日渐淡漠,而且造成党和群众之间的严重对立和隔阂。这种心理上的对立,都在后来的改革中转化为实际的不服从、对抗和反叛。”[4]121
赫鲁晓夫上台执政以后,设想苏联已经全面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建设时期,由此制定并实施了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政策,这些超越阶段、急于求成的思想和实践完全脱离了苏联的社会实际,造成了人力、物力资源的巨大浪费和流失,给人民群众造成了极大的负担,进一步弱化了党群关系。到了勃列日涅夫时期,党的领导人和党员群众很大程度上只是存在形式上的联系。虽然党的领导人和党员之间以同志相称,但二者在官职、权力和财富上截然不同。据相关材料统计,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党政干部与普通民众的收入差距高达30~44倍[5]。到了20世纪七八十年代,有权势的党的领导人开始结党营私,在党内形成特权阶层,脱离了基层党员和群众。苏共垮台前一份公开的“苏联共产党究竟代表谁”的调查结果显示:认为代表苏共劳动人民的只占7%,认为代表工人的只占4%,认为代表全体党员的只占11%,而认为代表官僚、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竟达85%[6]。这就意味着多数民众已经认为苏共不能够代表他们的切身利益,而是代表官僚特权阶层的利益。因此,广大民众对于苏联共产党的灭亡和已有74年历史的、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衰败,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冷漠,甚至在关键时刻站在了苏共的对立面,支持叶利钦推翻已经丧失民心的苏共政权。正如谢尔盖·卡拉·穆尔扎这位政论家写到的那样:“由于种种神秘不解的原因,在俄罗斯工人群众之间,酝酿成熟了一种信念,认为摧毁苏维埃制度并放弃与苏共团结一致将对人们有利。”[7]
按道理来讲,苏共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其执政的最大优势就在于党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如果没有行之有效的举措和规范的程序,理论自然难以转化为现实的力量。历史证明,苏共就是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客观地讲,“布尔什维克党执政初期,党和群众的关系是有裂痕的。…… 列宁为修复这道裂痕做了大量的工作,到了列宁晚年,应该说,这道裂痕已趋消失。然而,到斯大林时期,试图用强制手段制造‘主人翁’阶级的主观臆想,使这道裂痕不但复又出现,而且越来越深,导致了党和劳动阶级之间的严重变形。在高压政治下,这种变形或许不会以反抗和斗争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却深深地埋下了后来危机的种子”[4]120。
虽然苏共历届代表大会的章程都规定了党的性质,认定自己是代表人民的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但在组织运作的环节中显然没有体现这一理论设定。在吸收党员的环节中,越来越多动机不纯的人加入到苏联共产党内,这些人加入党的目的只是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而不是为绝大多数人谋求更多的利益,更谈不上有什么崇高的理想和信仰。在干部管理方面,干部任命制和职务终身制使党员群众无权选举自己中意的领导干部,其主人翁的地位也得不到切实的彰显。在权力监督方面,苏共权力高度集中且不受监督,领导干部凌驾于党员群众之上,贪污腐化现象严重,形成了脱离人民群众的特权集团,使得越来越多的民众对苏共代表人民利益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在党内组织关系上,与人民群众有着直接联系的基层组织的普通党员缺乏表达意见的途径,基层组织成为执行上级意志的简单工具,其沟通党群关系的纽带作用被严重弱化。在决策方面,苏共不能够很好地凝聚集体智慧,也不能做到群策群力,以至于决策频频出现失误且在失误之后得不到及时的纠正,其结果是,苏共的群众基础在慢慢地被削弱。以上种种情况表明,苏共在各个方面都严重损害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且丧失了民心。就此而言,苏共最终丧失执政地位也就在所难免。
三、特权集团背离人民利益,成为改革的绊脚石
苏联共产党败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党内形成了一个特权官僚集团,这个特权集团为了追求自身小集团的利益,不惜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样一个特权集团成了执政党身上的一块毒瘤,它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败坏了党的声誉,把原本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苏联共产党推向了人民的对立面,使得苏共丧失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而且在历史转折的关键时期,成了改革的绊脚石,使得苏共执政落后于时代的步伐。
不可否认,苏联共产党曾经是一个清明廉洁的政党。在领导干部的待遇方面,苏共起初效仿了巴黎公社的原则,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最高工资只比工人的最低工资高出三倍。列宁本人不仅以身作则,同时也对其他领导干部进行严格要求。如在1918年国内战争时期,由于粮食供应紧张,身为粮食人民委员的瞿鲁巴曾经因为饥饿晕倒在工作岗位上,可见当时的苏共是何等的清廉!为了让干部们能够打起精神更好地投入工作,列宁才指示建立“疗养食堂”,以照顾劳累过度的高级领导干部。到了列宁晚年时期,出于客观需要,允许专家、高级军官以及部分党政干部享受一些优待。但就当时的具体情况来讲,这一做法仅仅是一种暂时的、特殊的举措,并不具有普适性。但到了斯大林时期,该做法作为一种原则被确定了下来,最终形成了特权。阿尔巴托夫回忆指出:“早在30年代所有这些已经形成完整的制度。根据这个制度的等级——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中央委员、人民委员、总局的首长,等等。每一级都有自己的一套特权。”[8]当然,这时享有特权的仅仅局限于少数人,并且由于当时处在革命与战争的环境中,物质条件远远不能与现今社会相比,加上斯大林不断地对党政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清洗,使得干部队伍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所以在斯大林时期存在的特权现象,还不至于形成特权集团。
真正形成苏共特权集团的时期是勃列日涅夫时期。这个特权集团发源于党内、并掌管某些直接权力的人,这些人利用手中的权力牟取私利而形成的一个群体,这个群体大部分成员是党的领导干部。勃列日涅夫上台以后,实行了稳定的干部政策。在这一背景下,加之权力高度集中且不受监督,党内的一些领导干部开始贪图享受,最终在党内造就了一个享受特权的权贵阶层。久而久之,苏共特权集团的队伍不断壮大,享受的特权也越来越大。据英国学者默文·马修斯估计,这个特权集团的成员1970年为22.7万人左右,俄国学者估计为50万~70万人,加上他们的家属,共有300万人之多,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5%[9]。
应当指出,特权集团对苏联社会和苏联共产党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是导致苏共垮台和苏联解体的重要诱因之一。特权集团对权力有强烈的渴求,在得到权力之后却大肆滥用权力,以权谋私,集权专制,践踏党内民主制度;他们只考虑集团内部成员的利益,而忽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诉求,长久脱离群众,甚至背离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特权集团的产生和特权现象的泛滥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造成了党群关系的严重恶化,也严重阻挠了改革的发展。一方面,特权集团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保全自己的既得利益,总是千方百计地阻挠政治改革和社会改革;另一方面,当改革迅速发展起来之时,特权集团往往抱着投机心理,迅速走向自己的反面,转而支持改革,以保全自身的地位和利益。对于特权集团对改革的阻拦,高放先生曾指出:“他们害怕改革会使他们失去既得利益,所以时常披着马列主义外衣,扼杀改革中有人提出的创新思想。”[10]因为一旦放任改革,不仅他们的既得利益会受到威胁,而且他们手中至高无上的权力也将会丢失,所以,为了维护手中所拥有的一切,特权集团不得不千方百计地抵制和阻挠改革,使得社会主义各项改革难以持续或者深入下去。
这里有一个很好的例证,即特权集团不执行1965年勃列日涅夫执政时期立法通过的“有限管理改革”举措和柯西金的“新经济体制”改革。由于原有的行政命令体制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特权集团的既得利益,保守的特权集团官僚们采取不执行的消极抵抗策略,抵制和阻挠实行经济改革。在官僚特权集团的抵制下,“新经济体制”改革以失败告终。而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苏联经济走向停滞和官僚集团抵制改革的同时,世界迎来了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浪潮,这些官僚和特权集团竟因一己私利而使苏联丧失了吸收新科技革命成果的大好时机,使得苏联在经济发展中逐渐故步自封,一步步走向停滞和衰退的道路。戈尔巴乔夫时期,面对新领导者的“民主化”和“公开性”改革,这些保守的特权集团摇身一变成了改革的投机者,率先打起民主化的旗帜,走在改革的前列。“特权者们发现,资本主义制度是掩饰他们特权的最适合的制度,他们企图直接利用资本主义保护私有权等一系列原则,使自己的既得利益和特权仍能存在下去,以社会制度的更替来获得自己特权的‘合法性’”[11]。他们为了维护自身的既得利益,不惜出卖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的利益,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据为己有,成了摧毁社会主义制度的急先锋。
总之,特权集团无论是阻碍改革还是投机改革,他们的根本目的都是假借各种机会维护自身的既得利益,他们做出的任何举动都不是为了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是为了保全自身。因此,特权集团可以被视为造成苏共败亡的毒瘤之一。
四、官僚主义和腐败行为严重损害了苏联共产党的形象
列宁对官僚主义是深恶痛绝的,他曾把官僚主义称为国家机构中的“脓疮”,是“最坏的内部敌人”,进而强调必须同它作有力的斗争。但是在列宁逝世以后,官僚主义重新抬头。早在斯大林时期,苏共党内的官僚主义现象就已经非常严重,正如麦德维杰夫所指出的:“一些不太坚定的共产党员有了权之后,开始滥用自己的地位,在他们的行为中开始出现和共产党人格格不入的一些特征:高傲起来,轻视劳动人民的利益,出现官僚主义——这些人开始成为骑在人民头上的、首先追求个人利益的官吏。甚至党的监督也不能使部分国家机器官僚主义蜕变过程完全停止,况且,许多党的领导干部在成为国家活动家之后,也沾染上了老爷作风和官僚主义这些毛病。”[2]698可以说,官僚主义是苏共政治上腐败的一大特征。1987年苏共“一月全会”的文件正式承认存在“官僚阶层”,因此戈尔巴乔夫力主改革,反复强调反对官僚主义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但承认党内存在着官僚主义及其产生了严重的危害并不难,难的是能够清醒地认识官僚主义产生的根源,以及彻底铲除官僚主义产生的基础。
准确地讲,苏共党内权力过于集中导致了权力的滥用、办事效率低、人浮于事、机构臃肿和与人民群众相脱离的现象,这就必然会产生党内领导干部在现实工作中脱离实际,产生官僚主义。戈尔巴乔夫似乎也认识到了产生官僚主义的根源在于管理体制的僵化和中央集权制的绝对化,故而主张公开性原则,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和更新干部队伍等。但令人遗憾的是,戈尔巴乔夫反对官僚主义的方法运用得不得当,加上此时苏共党内的官僚主义积弊太深,不仅未取得克服官僚主义的成效,反而产生了种种的负面作用,甚至走向了反面。至于官僚主义的危害是不是致命的,学者们的看法不尽一致。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官僚主义的长期存在不仅降低了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也破坏了党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严重败坏了苏联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声誉。
与官僚主义紧密相连的问题就是贪污腐化问题。腐败现象犹如苏共肌体内部的大毒瘤,不断地侵蚀着苏共的领导干部。在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下,这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大肆牟取私利,由人民利益的代表摇身变为高高在上的统治者和独裁者,不断地动摇着社会主义制度的根基。在勃列日涅夫执政时期,党政机关干部的特权和腐败现象十分严重。他们除了能够享受普通职工几十倍高的工资、享受各种官员特权、拥有高级别墅和特殊商品供应以外,还利用手中的权力贪污受贿、结党营私、腐化堕落。
1980年破获的“黑鱼子酱走私案”涉及渔业部、贸易部、食品工业部、太平洋舰队等300多名干部。所谓“乌兹别克黑手党”案件,涉及乌兹别克党中央第一书记拉希多夫等一大批领导干部,他们合伙虚报棉花产量达100多万吨,从国库骗取20多亿卢布的收购资金。据当时的《消息报》报道,莫斯科市破获商业系统的贪污受贿案,数额达几百万卢布,涉及100多人,从商店经理到市区党委、市苏维埃商业局、商业部、检察机关、反贪机关等,这种行贿已达10年之久。而且这类案件带有集团性质,往往多与上级领导有联系,即使被查出,最多也是被免职,甚至不了了之。如格鲁吉亚第一书记姆日瓦纳泽就是因为贪污受贿案被撤职,但名义只是退休,案情也未公开审理。在勃列日涅夫去世以后,报刊上披露了一些关于贪腐的案件,甚至有些直接涉及勃列日涅夫的亲属。比如,他的儿子尤里参与高价出售出国护照案,他的女儿加琳娜参与“珠宝钻石走私案”,他的女婿丘巴尔诺夫贪污受贿65万卢布,一时成为轰动全国的“驸马案”。到了戈尔巴乔夫时期,腐败现象变得更加严重,就连苏共领导人也不例外。例如,1988年专门为戈尔巴乔夫修建的十分豪华的福罗斯别墅耗资约8.5亿卢布,当时1卢布可以兑换1.3美元。随着戈尔巴乔夫改革的推进,许多拥有实权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大肆收受贿赂,聚敛财富,进而成为暴发户。
官员的腐败也造成社会分化严重,领导人威信下降,党群关系严重割裂,民众开始不信任苏共是他们利益的代言人,同时也对社会主义制度产生了怀疑,这些都为社会的不稳定埋下了祸根。正如王长江所说:“如果说,是苏共不能正确认识群众和群众的利益造成了党群之间的严重隔阂,那么,腐败现象所起的作用就是进一步加深这种隔阂,使之走到恶化的地步,并且最终造成了党和群众的严重对立。腐败现象是埋设在苏共内部的、足以炸毁苏共全部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的炸弹,而‘民主化’、‘公开性’则是这枚巨型炸弹的引爆器。”[4]219
苏联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理应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但是党内的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败坏了党风,损害了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致使原先以共产主义为奋斗目标,为人民谋利益的苏联共产党逐渐沦为脱离群众、贪污腐化、官僚主义、欺上瞒下、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泛滥的政党。苏联共产党不再是劳动人民和贫苦大众的代言人,而是成为高高在上的拥有特权和享受高级待遇的个人利益的代表,成为特权集团利益的代言人。这样,普通民众就无法感受到苏联共产党的先进性,再加上自身生活条件与领导干部的巨大反差,人们的失望和不满情绪进一步加深,而人民群众的不满情绪则直接威胁到了苏共执政的合法性。当叶利钦高举反特权、反腐败的大旗时,很快就取得了一呼百应的效果。在1991年的苏联“8·19”事件中,很少有人去支持苏共,反而却有不少人站在了苏共的对立面,其中包括为数不少的苏共党员。苏共解散的时候没有遇到任何形式的抵抗,足以说明苏共不仅失去了民众的支持,甚至也失去了自己的党员的支持。
诚然,任何一个历史事件的发生都有着极其复杂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都是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苏共垮台这样重大的历史事件也不例外,绝不是一两个原因那么简单,但苏共败亡的历史教训值得我们深思和记取。正因为如此,中共十八大提出了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即力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唯有干部清正,才能取信于民;唯有政府廉洁,才能赢得民心;唯有政治清明,才能与民意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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