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库集中支付下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
2015-08-15陈惠琴
陈惠琴
(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财政局 浙江·宁波 315800)
政府财政资金入库与拨付路径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现而产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国库集中收缴方式,对各类财政收入进行入国库或入专户操作。所有的财政支出都将通过由财政部门设立的统一账户之手,以财政部门审批方式为主,直接将资金汇入供应商户头,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的支付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不但降低了政府筹集资金成本,还大大提高了政府部门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与安全性。如此大规模的变革,对行政事业单位来说,必定存在着新的机遇与挑战。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必要性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行为行政事业单位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从外部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提供了有效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在建设全面管理过程中,需要涉及到整个单位内部管理的全部过程,为此,行政事业单位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部门预算为基础,以统一高效的资金申请拨付体系和预算执行监督为手段,这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目标如出一辙。但二者之间并不存在替换关系,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在性质相同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互补功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会涉及到单位所有经济活动,在囊括单位经济活动一般业务的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经济风险。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体现出来的监督强化与内部控制作用,仅仅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众多内容中的一部分。
二、国库集中支付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缺乏内部控制意识
绝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认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高效,具有很强的风险规避性,只要自身单位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认真执行,就能保证单位持续的发展。可是在实际操作中,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流程知之甚少,缺乏对月度用款计划申报各方面的认识,不明确该计划具体实施流程与最终目的。只知申报金额却无法按照经济分类科目确定的数目进行申报,导致支付中心拒绝审批,单位资金被冻结。
(二)不相容岗位无法完全分开
行政事业单位传统核算方式是会计集中核算,通常都只有一名报账员。类似计划申报、报表编制等工作还需要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代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行之后,各行政事业单位在短时间内无法配足会计人员,导致非会计专业的工作人员需要兼职会计工作。个别规模较小的单位,权利责任分配模糊现象更为严重。
(三)内部控制缺乏权威性
行政事业单位在内部管理具体活动中存在随意性过大的问题,例如会计基础工作缺乏规范性、财务管理制度缺乏适应性、不考虑单位内部具体情况、一味照搬政府条例等等。还有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时,完全照搬其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无视自身单位内部实际要求与自身条件。而有些单位虽然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有章不循、违章不究,内部控制制度不具备应有的权威性,单位上下缺乏对制度的正确认识,拒绝参与其中。这些问题都将使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并陷入被动之中,无法长期留存下去。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议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首先要改革财政部门现行的机构设置和现行的财政核算体系,建立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采购部门有机结合的支付体系,确立预算审核、资金支付、监督管理为一体的预算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
(一)强化人员内部控制意识
首先,明确行政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对单位内部会计资料与会计工作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应负主要责任。其次,会计人员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执行者,在加强会计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的同时,强化其对会计系统的控制作用。因此,必须通过对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与内部控制意识的加强,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与工作效果,为行政事业单位实现发展目标提供应有保障。
(二)完善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
明确账户额度与账户业务岗位责任,对单位内部授权批准、会计记录、业务办理等岗位进行职能分离,将岗位职责固定下来,责任到人。杜绝一人经办业务现象的发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岗位轮换,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资产安全。
(三)健全内部控制模式与规章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规章制度完善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明确内部控制模式与管理办法、健全职务分离与审批控制、建设会计系统与财产保全、保证预算控制与管理模式科学有效。在制度完善过程中若发现与单位实际发展不相适的内容,需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制度与方法的有效实行,规避制度漏洞风险,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效率。
(四)加强单位内部审计与监督
为有效发挥国库职能,行政事业单位需完善自身责任制度、强化单位执法监督。抓好增收节支、强化财政管理、保障财经纪律。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利用率,必须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约束与监督能力,从严管理、监督执行,使政府财政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完成对资金与财务的专业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建设工作。保障国库集中支付体系能够顺利进行。
(五)规范单位内部账务检查与核对
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应通过专人定期方式,和国库支付中心、代理银行等部门进行对账,一月一次,并签章确认。与此同时,还需对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编制,对未达成账项进行分析并探讨出解决方案。二是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原通过现金结算及可通过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支付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水电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有关商品和服务的零星购买支出原则上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三是现金库存限额制定需以业务量多少为标准,以制度规章形式确定现金开支范围与支付额度,现金库存应做到日清、月结以及不定期盘点,将现金库存编制成表,做到账目与实际数额相符。四是以每年12 月31日为年终对账日,行政事业单位需在年终结账前完成与国库支付中心及代理银行之间对账确认工作。
四、结语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工作势在必行。因此,在立足于单位实际发展状况的同时,向外借鉴优秀的管理经验,向内进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通过理论指导实践,通过实践检验理论,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支出具有合理规范性质,保障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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