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加强单位内部控制与监督
2015-08-15项亚南
项亚南
(柳州市会计事务管理所 广西 柳州 545006)
一、引言
“内部控制”是指“为了实现单位的管理目标,保证资产安全、信息有效及国家的各项法规法律可在单位内得到有效的执行,由单位全体人员共同实施,维护权力与职责的平衡和制约以及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的动态管理过程。”而“内部监督”是指“健全和维护控制,保证单位的持续有效运转,并由专门的人员在特定的岗位上对单位行为进行评估与控制,以便维护单位运营符合相关规定的过程。”
二、目前单位内部控制与监督的现状及成因
(一)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执行力不强,制度规范尚未健全
部分单位在内部管理上存在粗放、不到位的现象,相关业务的流程的设置也不够科学合理,这就容易使得单位内部的控制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有的单位用财经规章制度去替代内部控制制度,往往只就开支的范围和标准加以限制。尤其是在一些单位内,依旧存在部分单位领导“一支笔”审批的现象,即只要是通过了单位的主要领导签字后,费用就能够报销,而对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也还是领导一个人拍板,却没有经过集体的审批。此外,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被审计人员查出来以后才进行整改,缺乏有力的问责手段,导致处罚的力度不够,没有起到震慑的作用。
(二)部分人对单位内部控制认识不足,缺乏内部控制意识
有些单位对内部控制的认识还比较模糊,缺乏内部控制意识,再加上很多单位领导人往往更重视业务工作的发展,放松了对单位内部各部门间业务流程的控制,所以就无法真正地让内部控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些单位在建立内部控制上还存在一些误区,以为单位的经济业务不多且相对简单,运转涉及的环节不多,就简单的把财政部门的预算控制等同于内部控制。有些单位虽然制订有制度,但执行起来不到位,往往起不到很好的效果。有些规模较小的单位,如有的中小学财务人员是由教师兼职,并不是专业、专职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系统的学习培训,导致在对一些法规、政策的把握上拿捏不准。最终造成财务会计的协助决策职能与监督管理职能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制约了单位的内部控制与监督。
(三)不相容职务尚未做到完全分离
在一些单位,会计人员没有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而内审部门也没有很好的发挥职责作用,内审机构有时形同虚设,有的单位内审部门的人员由财务部门的人员兼任,这样的设置起不到监督的作用。例如,部分单位为了减少工作人员,同时由财务负责人分管审计工作,这种部门和职务的交叉兼任极易导致单位内部的徇私舞弊。
(四)单位内部监督的执行力也不强
一项规章制度制定后,能否发挥其应有的效果,关键还在落实上,倘若落实都无法执行,那么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而落实以后,还要看落实是否到位,只有落实到位了才能确保取得预定的效果。然而,落实到位却是对管理者最大的考验。比如,某项决策本需要严格执行,才能收到实效,但是如果坚决执行,落实到位却又与部分人的既得利益相冲突,所以执行起来的力度就不够,只是为了应付,这就使得内部监督有时便成了一种形式。
三、加强单位内部控制与监督的对策
(一)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的意识
单位内的一把手作为单位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全面的反映问题。所以,可以通过加强对单位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他们对单位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重要戏性的认识。例如,一是定期组织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一基本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一固定资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一货币资金》等财经制度;二是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通过正负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促使他们建立和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二)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
一是无规矩不成方圆,所以应当加强诸如《现金管理办法》、《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货币资金岗位责任制度》、《支付结算细则》、《票据管理办法》等制度的制订;二是加强对制度落实与执行力度的检查,确保开展的工作收到应有的效果;三是利用电子信息科技为单位会计业务实现电子化操作,使各种业务自一开始的“申请”到授权“批准”,再自“批准”到“办结”均有记录,实现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评估,降低和消除人为的操纵因素,保证各种业务办理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三)健全完善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并把握关键控制点
为了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应当首先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确保各个岗位的人员依照职责行事,做到“守岗有责,守岗负责,不越职责”。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应当在每一个部门设置有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并明确写明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具体怎么做以及结果的运用等,还需明确规定审批的方式、审批的程序、审批的权限、审批人员的职责。例如,审批程序必需执行“收(支)付申请一一收(支)付审批一一收(支)付复核一一办理收(支)付”的程序,出纳人员必须依据经过单位主管领导审批、会计人员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再如,以收入业务内部控制流程为例把握控制点:在第一步的支付申请中,经办人需填报报销清单,并标注好款项的金额、用途、支付方式等且附上合法的票据、有效的合同等,然后部门负责人审核开支是否合理;第二步在审查与批复中,单位分管领导及负责人审批是否合理,主办会计审核开支是否符合规定,票据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查开支是否合理,报销单上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第三步在办理支付中,主办会计需要再次对出纳交来的支票进行核对,确认金额是否相符,书写是否正确,然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章。最后再由记账会计对出纳交来的支付单据进行复核,查验支付金额是否正确、支付方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四)建立完善单位内部监督机制
为保证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施行,防止个别人员的舞弊,必须健全完善单位的内部监督机制。一是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例如,除了对记账凭证、账簿进行检查以外,还需要对电脑系统的操作规范、操作痕迹进行检查;二是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从财务部门独立分离,设置有单独的内审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制订制度,直接受单位负责人或者是上级部门的领导,真正发挥内审人员对财务的监督作用。例如: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本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不定期或者定期对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控制流程、固定资产业务控制流程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与审查,并对内控流程内有关人员进行访谈,翻阅有关业务的支付凭证,形成对主要资产项目内控流程的评价,并指出其中存在的潜在控制风险。内审机构需把审查的结果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交给单位负责人,以便单位负责人督促有关部门人员及时纠正内控流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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