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内部控制目标分析
2015-08-15吕大伟
吕大伟
(灵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伯劳管理所 广西·灵山 535429)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在现阶段所推行的一种以广大农民为对象的医疗保障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并支持,个人、集体以及政府可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农民的生活提供医疗方面的保障,农民对于这一制度可完全遵循自愿的原则。目前我国的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处于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当中,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新农村合作医疗筹集资金所设定的相应标准也越来越高,这就在给农民提供保障的同时也必然会产生一系列资金方面的问题。因此,加强其内部控制不仅可以促进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良性发展,还可以有效提高其资金的安全性,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我国新农村合作医疗内部控制的现状
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到2009 年年底,我国推行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有2716 个,参与的农民人数达到了8.3 亿,参合比例为94%,相比前一年增长幅度较大,2009年共筹集资金944 亿元,用于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的总额为922.9 亿。基于这样的资金环境,国家为了促进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不断完善,开始加大新农村合作医疗内部控制的建设力度,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其效果较为显著。
我国长期以来的经济管理经验证明,内部控制是保证国民资金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其具有管长远、固根本、保安全的特性。目前我国部分地区的内部控制建设已经日益趋近完善,为新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管理以及使用的规范化、合理化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例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筹集资金,建立新农村合作医疗专户;落实相应管理机制的建设,设置专门的管理岗位,并在职责分离的前提下进行资金管理;资金的使用更为合理,以严格的报销制度来实现报销程序的严谨性和有序性。
虽然我国的新农村合作医疗内部控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其制度仍然存在一定缺陷,例如,在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完善和强化方面缺乏主动性,对内部控制也没有有效的监督和评价机制,由此导致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缺乏实效性,部分地区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缺乏执行力,所以也无法对资金起到保护和降低风险的作用。个别地区没有对内部控制形成足够的认识,对新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进行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二、新农村合作医疗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参合农民内部控制目标
新农村合作医疗建立的初衷在于为农民解决因病返贫、致贫的问题,提高农民防御疾病风险的能力以及身体素质,这一初衷同样也是对参合农民进行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随着新农村合作医疗的不断推行,参合的农民对其管理和运作的模式都越来越清楚,由此就出现了一系列的针对新农村合作医疗漏洞的行为。例如,将简单的门诊治疗可解决的疾病转为住院治疗,或者向他人出借自己的医疗本等,这种做法虽然可以使得少数人获得理想的利益,但是却从整体上损害了广大参合农民群众的利益。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农民虽然对自身利益的维护意识较强,但是针对新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却缺乏相应的制度遵守意识,因此,解决这些问题就成了新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内部控制工作的要点。
整体上来说,从参合农民出发的内部控制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提高农民对疾病风险的防御能力,改善农民的健康状况,最大限度减少农民因病返贫、致贫现象的发生;转变农民的合作医疗观念,使农民能够按照法律法规,根据内部控制制度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二)定点医疗机构的内部控制目标
定点医疗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为农民提供高效的医疗服务,其在新农村合作医疗中就相当于医疗基金向外流出的看门人,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对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但是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中普遍存在一些缺乏规范性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不合理用药,包括处方用药的种类多,对抗生素的使用频率超过一般标准,静脉注射比例大;②不合理检查,主要体现为化验检查反复进行,使用大型仪器检查不符合规范;③不合理收费,定点医疗机构普遍存在自立项目以收取医疗费用的现象。
定点医疗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将从整体上对参合农民的利益造成损害,同时也会进一步阻碍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所以,为了避免其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必须将其作为新农村合作医疗内部控制的一大重点。
基于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定点医疗机构首先应从自身出发,努力完善相关制度,利用制度来提高医疗行为的规范性。同时,可以建立相应的新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实现与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时对接,全面掌握定点医疗机构的一切诊疗活动,并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从源头上制止不规范行为的产生。
从定点医疗机构出发的内部控制目标就在于促进医疗行为的规范性、医疗费用的合理性的提高,从而有效提高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从整体上提高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水平也是十分必要的一个方面,可以从制度建设、人员素质提高、信息系统建设几个方面来落实。
(三)新农村合作医疗内部控制目标的总体分类
COSO 发布的《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机构》中指出,内部控制目标可以分为战略目标、报告目标、运营目标以及合规目标四种,结合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总体目标对其内部控制目标进行分类,则可分为长期目标、信息目标、运营目标以及合规目标四类。从四类目标的特点出发进行研究,不难发现其中实际上是存在着一定的关联的,四者共同构成一个整体性的内部控制目标体系。长期目标在新农村合作医疗内部控制目标体系中充当最高目标的角色,以作为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长期发展的后盾力量;运营目标则代表长期目标分解后的各个分支,也是长期目标的基本落脚点和具体化,可表现为合理用药、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医疗收费行为、提高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提高新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办事效率等,运营目标存在的意义在于确保长期目标的实现;信息目标反映的是新农村合作医疗运营目标的成果,具体可表现为完善新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网络、提升其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公开基金使用情况等;合规目标可以保证新农村合作医疗运营目标的完成,主要从完善新农村合作医疗相关制度等方面落实。上述四个目标在新农村合作医疗内部控制目标中皆有所体现,但是运营目标所占比重相对更大,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新农村合作医疗从2003 年在我国开展以来,至今已基本普及,其工作的重点也逐步向完善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细节方面转移,所以运营目标也随之成为新农村合作医疗内部控制目标的侧重点。
三、结语
新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针对农民的保障制度,其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对制度的有效推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因而,根据内部控制目标,加强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各个环节的控制,可以有效推动新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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