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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兵制的创立和胡汉民族关系的改善——以族群关系理论为视阀

2015-08-15张福强陈代福

宜春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族群民族

张福强,陈代福

(中南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府兵制是西魏时创制的一种军事制度,在论及北朝、隋唐民族关系史时,它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议题,对这一时期的历史影响很大,众多的治史名家对府兵制于民族关系的改善赞誉甚多。陈寅恪先生的《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书专列章来讨论府兵制度,该文虽未直接点明府兵制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当时民族关系的改善,但他提出的关陇集团的概念及对府兵中的兵农合一、改胡姓、八柱国等的研究,至今仍然有启发意义。之后岑仲勉、唐长孺、周一良、台湾学者古怡青及日本学者气贺泽保规、谷道川雄及①等人都对府兵制作了相当程度之研究,但专论府兵制与民族关系的文章比较少见。1962 年谷霁光先生付印了《府兵制考释》一书,该书是府兵制度研究的集大成者,对府兵制的形成、发展、衰落及与已往兵制、均田制的关系都进行了详细的考证,在民族关系方面,它对府兵的扩大化、地位的升降、军坊的设立等的探讨,本文受益良多。总而言之,已往对于府兵制度的研究大多站在史学的角度,侧重对该制度的梳理、考证、分析,而且在府兵制如何促进胡汉民族关系改善的研究上,虽有涉及,但较少从理论的角度去把握。本文试图以民族社会学中族群关系理论框架去具体分析府兵制影响胡汉民族关系的发生机制。

一、府兵制发展总论

府兵制兴起于西魏、北周,隋时又有新的发展,至唐太宗时达到了最盛。武则天时期开始衰落,到玄宗年间完全崩溃。由于每个时期所面临的社会问题不同,所以在具体的形式、规则上,府兵制又有所变化。

按谷霁光先生的说法,西魏北周是府兵制的形成时期,又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西魏大统八年到恭帝三年,即宇文泰执政时期;第二阶段为北周明帝元年到建德元年;第三个阶段为建德元年到大象三年。北魏六镇之乱后,宇文泰乘势而起,名义上拥戴北魏的皇族元氏,实际上掌握着军政大权。西魏大统八年宇文泰“初置六军”,一般意义上认为这是府兵制度建立的一个开端。大统九年,邙山之战中西魏惨败,损失了很多兵丁。这次战役之后,宇文泰扩大了征兵的范围,同时又设立了六个柱国大将军,再加上魏宗室元欣和宇文泰,合称八柱国大将军,其中的六柱国下辖两个大将军,共十二个大将军,每个大将军下设两个开府,共二十四个开府,每一开府统领军马,共称二十四军,这样府兵制度正式的建立了起来。北周明帝元年宇文护掌握了政权。明帝二年他下令所有的府兵将领以后都称自己是京兆人氏。北周保定元年又把“八兵丁制”改为“十二兵丁”制。武帝掌权后,在更大范围内征召府兵,并提高了府兵的地位,变更府兵的部属观念,使其直属于君主。这样使得二十四军不但中央化而且禁卫化,又把军籍和民籍分开,免除本身的租庸调和杂瑶,并加强府兵的训练。

隋朝的府兵制是逐步的走向完善的阶段。在隋文帝继位之后,他在前人的基础上,中置十二府来统兵,这十二府中一般都有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十二府大将直属皇帝,下设诸骠骑府、车骑府等,相当于之前的开府。开皇十年杨坚又颁布了军人编入户贯的诏书,实行军民合一制,这是府兵的一大变革。隋大业三年,炀帝改骠骑府为鹰扬府,并再次扩充府兵。

隋朝灭亡后,府兵组织也随之解体。李渊建立唐朝之后,府兵制又逐渐得到恢复,但是变更频繁。武德元年,改隋朝的鹰扬郎将为军头,鹰击郎将为军副,旋改军头为骠骑将军,军副改为车骑将军。武德三年初置十二军,六年废,十年又复置。太宗即位后重新厘定,府兵制变得更加成熟、完善,达到最盛。武则天当政之后,均田制和租庸调制开始遭到破坏,又加上战争频繁,府兵制开始瓦解,折冲府名存实亡,卫士转为雇佣兵。天宝八年“折冲府无兵可交,停上下鱼符……禁民间换兵器”,[1](卷72)前后发展两百多年的府兵制正式遭到废弃。

二、府兵制对胡汉民族关系改善的促进

府兵制作为一种制度设计,它的创立是为了解决某一社会问题。我们不能确切的说,府兵制是为了民族融合、民族关系的改善而创立的,但就府兵制发展过程中所发挥出来的功能而言,无论是自觉还是不自觉的,对胡汉民族关系的改善都有一定的意义。马戎在总结影响族群关系转变的各种因素时,概括为15 点,即体质、人口因素、社会制度的差异、经济结构因素、社会结构因素、文化因素、心理因素、人文生态因素、历史因素、偶发事件、政策因素、传媒因素、外部势力影响、主流族群对待其他族群的宽容态度。他又强调“我们应当本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精神,从实际具体情况出发,归纳总结影响当地族群关系的主要因素”,[2](P491)也就是说在研究府兵制问题时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去判断。笔者认为影响族群关系的这些因子,在府兵制上的体现主要有社会结构因素、人文生态因素、经济结构因素和政策因素。

1. 社会结构因素。“当我们讨论社会结构时,主要指的是社会的阶级结构或阶层结构,各个族群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可能存在制度性或非制度性的差别,如果在制度上设计使得不同、不同族群具有不同的社会地位,或者事实上使他们相对集中在不同的社会阶级,这种分层与族群分层的重合程度,将决定族群关系在这个社会中的性质”。[2](P486)宇文泰统治集团的前身是由北镇军队转化而来的,而这些北镇军人就是因为反对北魏汉化政策而发动六镇之乱的,所以我们可以把这些北镇军人在族群属性上定义为胡化或者胡人。②宇文泰建立政权后,北镇军人也就是胡人很快掌握了权力,无论是汉族的普通民众还是掌握资源的关陇豪强大族都被排除在统治阶级之外。这样胡汉因族群身份的差异而形成了社会阶级、社会权力的分层,也就是族群分层。在军队里,普通的汉人不能参军,也就不能通过军功上升到上层统治阶级,而掌握武装力量的那些部曲、乡兵豪帅们也是不被承认的,也就掌握不了国家政权,这样社会阶层的流动机制被堵塞了。但宇文泰很快实行了关陇本位政策,打破了这种因族群身份而造成的上下流动的隔阂,这个政策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府兵制。

太祖以邙山之战,诸将失律,上表请自贬,魏帝报曰:“公膺期作宰,义高匡合…于是广募关陇豪右以增军旅。”[3](文帝纪下,卷2)

凡此诸军,仍令各募关河之处劲勇之士,厚起爵赏,使为前驱。[3](韦孝宽传,卷64)

西魏大统八年,宇文泰仿周制,典置六军,合为百府。十六年籍民之有财力者为府兵。③

建德二年,改军士为侍官,募百姓充之,除其县籍,是后夏人半为兵矣。[4](食货志,卷24)

郭彦……,大统十二年,初选当州首望,统领乡兵,除帅都督。[5](郭彦传,卷70)

敏虽统御乡里,而处物平允,甚得时誉,及文帝克复河东,见而器异之……迁兵部中,封武城县子,加帅都督,领本乡兵,俄进大都督。[3](柳敏传,卷32)

府兵制在创立之后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完善。府兵招募对象的范围也在逐渐的扩大,但整个过程是有步骤、分阶段进行的。首先将掌握武装力量的关陇豪右纳入府兵系统,他们是汉人中地位较高的阶层。之后范围继续扩大,开始以“劲勇”和“有财”为标准选士,也就是汉族的中层阶级。到建德二年汉人中地位最低的普通百姓也可以参军,这样由上而下把整个汉人都纳入到了府兵系统中。在允许普通汉人参加府兵的同时,又把军士的地位提高。这就表明参军可以提高普通百姓的社会地位,为他们由下层社会走向中上层提供了可能,也就是说社会阶层中自下而上的流动机制在府兵之中建立起来了。而此时,如郭彦、柳敏等汉族上层都纷纷掌握了地方权力,有的甚至还进入中央的权力机构担任重要职务。综合而言,府兵制的创立及早期发展其实可以理解为一个不断打破界限的过程,这就是府兵制对胡汉民族关系改善的第一点贡献。

2. 人文生态因素。指的是各个族群在地理分布和居住格局上的特点。“民族互动是在特定的空间内进行的,民族之间的分布格局,居住格局、工作与学习单位的远近都直接影响着民族互动”。[6](P76)自魏晋以来豪宗强族普遍修筑坞堡,到北魏时期、东西魏分裂之初,仍然不少,一些鲜卑部落也修建了许多的坞堡。这些坞堡在保卫当地居民的社会生活财产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同时胡汉族群之间的交流也受到它们的阻隔。宇文泰创制府兵制之后,在其发展过程中,一步步的扩大征兵对象,把汉族豪右、平民纳入府兵之中。这样府兵由多种族群身份的人组成,而此时这个由众多族群组成的军队的居住格局是怎么样的呢?是胡汉军士相互混居?还是胡汉各自为营,分开居住呢?据记载此时军队城居是一种通例,军人往往立坊而居,号称军坊。④

宁蜀公尉迟迥率众于河南筑安乐城。[3](帝纪第四,卷4)

齐将斛律敦侵汾、绛,武以万骑御之,敦退。筑柏壁城。[3](达奚武传,卷19)

筑武功、郿、斜谷、武都、留谷、津坑诸城,以置军人。[5](周武帝纪,卷10)

这些军坊里的胡汉军士,平时生产、生活都在同一个区域之中,通过不断的接触、交流和互动,胡汉之间的了解更加深入,族际关系在无形之中也得到了改善。所以我们说府兵制中军坊的建立给胡汉民族的交流融合提供了一个客观的地域性保障。而此时军坊里居住的主要是胡汉军士,平民比较少,胡汉杂居的格局仅仅局限在府兵系统之中,但随着府兵制的发展,这种情况很快得到了改善。“自开皇十年军人编入户贯后,从军人地著发展到军人完全自农户中捡点出来,愈来愈分散居住……,军人在城坊,乡村中分散居住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府兵长期居住的军坊便大不存在了,坊主也不复设置了”。[7](P129-130)府兵与平民杂居,府兵中的胡人自然也与平民杂居,这种杂居格局的形成,对增强胡汉民族相互交流、相互信任甚至发展到族际通婚都有相当大的意义。总的来说,府兵之中军坊的“立”,打破了胡汉各自分居的格局,府兵军士开始混居。军坊的“废”把这种混居的范围进一步的扩大,居住地域不再受族群身份的限制,加速民族之间的融合,这是府兵制对胡汉民族关系改善的第二点贡献。

3. 经济结构因素。经济结构因素一般分为两个方面,其一是社会内部出现的劳动分工,即职业分工,其二是各地区出现不同倾向的社会分工。北魏的兵主要是鲜卑以及其他少数民族充当,农业主要有汉人负担。职业上的兵农之分体现的是族群身份的不同,社会分工中,汉人从事农耕、徭役等工作,胡人的主要任务是卫戍征伐。这样胡汉族群边界以这种有形的职业和社会分工的划分而不断的得到巩固和加强,民族之间的交流融合受到极大地限制。府兵制创立之后,把从事农耕的汉人纳入到军队系统中,汉人在职业选择上更加自由,这样兵农之分等于胡汉之分的局面被打破了。随着这个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开皇十年以后寓兵于农,兵农合一,情况就更不一样了。

(开皇十年)五月乙未,诏曰: “魏末丧乱,宇县瓜分,役杂岁动,未遑休息。兵士军人权置坊府,南征北战,居所无定,家无完绪,地罕包桑,恒为流寓之人,竟无乡里之号。朕甚憨之。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4](高祖纪下,卷2)

这个法令表明,府兵不再仅是职业的军人,闲时他们职业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战时的职业为军人,卫戍征伐。而府兵中的胡人自然也由兵牧合一走向了寓兵于农,兵农合一之路。原来因族群身份不同而导致的职业属性、社会分工有所差异的情况也逐渐的改变了,这种隔阂的消除对于增进胡汉民族间的感情,改善胡汉民族关系都有很重大的意义,这是府兵制对胡汉民族关系改善的又一点贡献。

4. 政策因素。政策因素包括两类,一类是明确地以种族、族群为对象而制定的,直接影响到族群关系;另一类法规、政策不直接以少数民族为对象,但是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影响到某种族群的利益或者族群关系。直接影响的政策,如府兵招募对象的扩大化等政策,前面已近叙述过了,这里就不再赘述。接下来主要讨论府兵制将领改胡姓、部落军制等问题。⑤

宇文泰建立西魏政权之后,下令府兵将领改胡姓,还仿照鲜卑的八部、八国之制建立了八柱国制度。

(大统十五年)五月初诏诸代人者,太和中改姓并令复旧。[5](魏本纪第五,卷5)

(魏)恭帝元年……次者为九十九姓后,所统军人改其姓。[3](文帝纪下,卷2)

此外六人各督二大将军,分掌禁旅,当爪牙御海之寄,当时荣盛,莫与为比,故今之称门阀者,咸推八柱国云云。[3](列传第八,卷16)

从表面上看,宇文泰在府兵之中改胡姓和建立八柱国制,完全是以鲜卑化为目的,也可以说是宇文泰的强制胡化政策,但是更深层次的看,结论却不一样。

西魏恭帝三年舂正月丁丑初行周礼,建六官。初太祖以汉魏官繁,思革前弊,大统中,乃命苏绰、卢辨依周制改创其事,寻亦置六卿官,然为撰次未成,众务犹归台阁。至是始毕,乃命行之。[3](文帝纪下,卷2)

在官僚系统上,宇文泰采取了儒家知识分子理想之中的周朝官制,复兴周礼。这样看来宇文泰的政权在军事体制上也就是府兵制系统中用鲜卑部落制,在行政官僚体制中,却又采取汉人传统的周制,这样一胡一汉,体现的是胡汉之间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的大融合。然而历史的发展往往出人意料,杨坚在建立隋朝的前几个月里,也就是北周大象二年十二月,就下令恢复府兵将领军士的汉姓。

《诗》称“不如同姓”,……不歆非类,异骨肉而共丞尝;不爱其亲,在行路而叙昭穆。且神征革姓,本为历数有归;天命在人,推让终而弗获。故君临区宇,累世于兹。不可仍遵谦挹之旨,久行权宜之制。诸改姓者,悉宜复旧。[3](帝纪第八,卷8)

“府兵将率改从胡姓,便变为了胡人,恢复汉姓,便仍为汉人。复姓表明汉化的主流,终究战胜了鲜卑化的逆流”。[8](P323)从大统十五年,宇文泰下令将领改胡姓开始,到大象二年隋文帝恢复汉姓,按这个看法推论,这31 年间府兵的趋势是由胡化走向汉化的。这种二元对立的转换的方式有两种,其一是和平融合的方式,其二是强制激进的手段。翻阅西魏和北周的历史,并没有发现因胡汉严重对立,而引发的流血斗争事件,所以这种转换的方式基本可以排除,那么由胡化走向汉化的这个过程是通过和平的方式进行的,这种方式其实就是通过内部的相互融合、相互交流,最后形成了以汉族为中心的民族大融合的出现。

三、结语

自五胡十六国到隋朝统一,民族问题一直是统治阶级所面临的重要难题,处理不好就会引发如“六镇之乱”之类的社会大动荡。宇文泰建立的西魏政权与东魏相比,军事力量比较弱,也没有南朝的文化优势,为了使这个新生的政权不在竞争中落后,首先便是要处理好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但他没有采取“在生态资源的竞争中,一个群体通过强调特定的文化特征来限定我群的‘边界’以排斥他人”的政策,[9]而是以完全相反的方向,即通过取消强化胡汉族群边界的那些旧传统,之后又逐步建立起一套促进胡汉互动的新机制,来整合国内各民族的力量。具体的来看,也就是府兵制打破了胡汉族群分隔的三条界限,即族群分层的界限、居住格局的界限和职业、社会分工的界限,但是这种力量并不局限于摧毁,在打破之后又形成了新的社会上下流动机制、胡汉杂居的分布格局以及兵农合一、胡汉合一的局面,这三种情况的出现促进了民族间的相互交流、相互融合。而府兵制初期改胡姓和八柱国政策,又促进了鲜卑游牧的军事体制和汉人农耕的行政体制的融合,再到中后期的恢复汉姓,都体现了胡汉两个族群相互交流,胡族逐渐融入到汉族这个滚动大雪球的动态过程,也可以理解为由多元的族群文化走向隋唐大一统政治格局的过程,而在整个过程中府兵制无疑是一个很重要的推力。

西魏北周处理好了民族问题,实力步步壮大,最后吞并北齐,到隋朝时灭南陈统一了中国,之后的唐朝发展成为中国封建王朝最鼎盛的阶段,形成了开放包容的盛世风气,而这种风气的形成则又直接肇始于早期胡、汉之间相互交流,相互融合。进一步分析,西魏、北周时期的民族大融合又离不开府兵制的推动,由此推论,府兵意义并不仅局限于对军事制度的革新上,它对整个社会的进步,社会整体风气的改变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注释:

①主要著作有岑仲勉:《府兵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年版;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外二种)2000 年版;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论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年版;气贺泽保规:《府兵制研究——府兵兵士与其社会》,同朋舎、京都大学学术出版会1992 年;谷川道雄著,李济沧译:《隋唐帝国形成史论》,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年版;古怡青:《唐代府兵制度兴衰研究》,新文丰出版社2000 年版等。

②这些北镇军人在血统上部分是汉人,但是都已近鲜卑化了。陈寅恪先生说“我们历史上的民族,如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往往以文化来划分,而非以血统来划分,在研究北朝民族问题的时候,不应该过多的去考虑血统问题,而应注意化的问题”。[7](P292)

③《玉海》卷一三七,转引自谷霁光《府兵制考释》,第31 页。

④此时乡兵还是单独居住,称为乡团或者地团,但随着府兵制的进一步发展,乡兵中央化,尤其在开皇十年之后,军人普遍的开始杂居,乡团也逐渐的消失,在这里不是讨论重点,故不再论述。

⑤府兵制作为一种军事制度,应该是属于政策大类的,但是由于这种制度在其他因素方面的影响也很大,所以为了便于讨论,便分为四个方面叙述了。

[1](北宋)王溥. 唐会要[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2]马戎. 民族社会学——社会学族群关系研究[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3][唐]令孤德棻. 周书[M]. 北京:中华书局,1971.

[4][唐]魏征,等. 隋书[M]. 北京:中华书局,1973.

[5][唐]李延寿. 北史·郭彦传[M]. 北京:中华书局,1974.

[6]赵利生. 民族社会学[M]. 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76.

[7]谷霁光. 府兵制考释[M]. 北京:中华书局,2011.

[8]万绳楠. 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M]. 合肥:黄山书社,1987.

[9][挪威]弗里德里克·巴斯. 族群与边界[J]. 高崇,译.周大鸣,校. 广西民族学院学报,199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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