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项目水资源论证技术要点浅析
2015-08-15王丽丽王晶晶
王丽丽,王晶晶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扬州分局,225001,扬州)
水资源论证在我国已开展十几年:2002年我国正式建立和施行水资源论证制度。2005年水利部发布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 (试行)》(SL/Z 322—2005)(以下简称 《导则(试行)》),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编写提供了参考和依据。2013年12月5日,水利部批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 322—2013)(以下简称《导则》)为水利行业标准,替代《导则(试行)》。
地热水是水资源中珍贵稀有的供水水源,目前,取用地热水的温泉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主要依据《导则》,尚未出台专门的、针对此类项目的技术要求。通过对此类水资源论证中的重点技术问题进行分析,希望可以对温泉项目水资源论证实际工作起到借鉴作用。
一、温泉项目水资源论证特点
温泉地热水集“热、矿、水”为一体,富含各种微量元素,既是无污染的绿色能源,也是具有医疗保健价值的矿产资源,可用于洗浴、保健、供暖等领域。本文所论述温泉项目主要是利用温泉地热水开发洗浴休闲项目。温泉项目独有的取用水特点,使其在水资源论证过程中的重点与普通取水项目不尽相同,如论证范围、取用水合理性、取水可靠性分析等方面。
二、温泉项目水资源论证技术要点
1.水资源论证范围
《导则》中地下水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宜为地下水水源地所在的、较为完整的或者相对独立的水文地质单元,综合考虑地下水取水水源地的平面位置、目标含水层组及其空间分布特征、地下水的补径排条件等;分析范围宜以取水水源论证范围为基准并考虑水文地质单元的完整性;取水影响范围应包括因建设项目取水引起地下水动态变化的区域及其诱发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区域。
由于温泉项目的特点,其开发利用地热水所在区域的水文地质单元多未探明,难以将水文地质单元作为其论证范围。建议综合考虑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以覆盖开采影响范围的区域作为论证范围,即以项目取水井为中心、外扩影响井距的区域作为温泉项目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和取水影响范围。按照《导则》要求,温泉项目的论证范围也即是分析范围。
2.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
《导则》要求水资源状况应阐述分析范围内自然地理、水文气象、河流水系、水文地质条件和经济社会等情况;简述分析范围内的水资源数量、质量和时空分布特点,水资源可利用总量、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和地下水可开采量;简述水功能区功能和水质管理目标、水质监测断面分布及其监测基本情况,评价相应水质状况;简述分析范围内地下水开发利用和水质状况,分析地下水超采区的分布、超采程度及治理状况等。水资源开发利用分析要求简述分析范围内各类供水工程现状、污水处理厂情况;阐述现状水平年水资源供需平衡状况,分析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取用地下水的重点介绍分析范围内的主要含水岩(层)组水文地质特征、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动态变化状况,结合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预测规划水平年可利用的地下水资源量和变化趋势;简要介绍分析范围内水量分配方案以及“三条红线”落实情况,提出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导则》对该部分内容进行了全面细化,温泉项目论证时除《导则》要求的内容外,还应论述区域内温泉项目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重点分析拟建项目周围同类项目的建设情况和运行状况,为拟建的温泉项目论证提供参考。温泉项目多以地热裂隙水为取水水源,还应简述论证范围内的裂隙水资源状况以及已有的地下水动态监测资料。《导则》中要求“预测规划水平年可利用的地下水资源量和变化趋势”,这对今后开展地下水资源论证提出了新的要求。
3.取用水合理性
《导则》要求判断取水合理性应分析建设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等的相符性,从符合水资源综合规划、水量分配方案、水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要求方面进行分析。用水合理性分析是根据建设项目取用水设计方案,阐述生产工序和用水过程,分析建设项目用水、耗水和退水的关系,评价项目用水合理性。
温泉项目取水合理性论证具体应结合温泉项目行业规划进行分析,分析与国家或地方出台的水资源管理或温泉项目管理政策文件的相符性。根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应根据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落实情况,结合现有和规划建设的地下水取用水工程以及地下水水位控制要求,分析取水的合理性。
温泉项目用水合理性分析应根据具体温泉项目建设规模 (数量、容积)、运营方式(直流、循环)、气象要素等计算合理的地热水使用量,需要指出的是,温泉用水方案应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然后由论证单位根据项目使用情况及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进行校核,还应参照同地区、同行业实际用水指标分析评价本项目的用水水平,同时根据温泉池的使用功能单独计算循环用水量、直流用水量,并在节水潜力分析中建议采取一定的保温措施,以减少地热水用水量,节约水资源。
4.取水水源论证
取水水源论证是论证的核心,也就是分析论证范围内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资源量及可开采量、地下水水质、开采后地下水水位变化以及开采可能诱发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等,论证地下水取水的可靠性和可行性。与《导则(试行)》相比,《导则》增加了针对环境水文地质的分析内容,并对地下水取水分级论证的深度要求进行了细化,对水文地质图、水文地质钻探与抽水试验及动态观测资料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温泉项目水源论证工作要求,除《导则》中规定的要求外,还应重点分析补给来源 (源)、补给通道(通)、地热储层(储)、地热盖层(盖),评价可开采量并作为项目取用水方案设计的依据。温泉行业多取用裂隙水,目前大部分地区裂隙水资料欠缺,须首先根据水文地质钻探及抽水试验数据,确定含水层出水能力及水文地质参数等,具体要求参照《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2001);然后至少采用两种方法(如开采实验法和井流方程外推法等)分别计算可开采量,对比分析其结果的一致性。取水可靠性应分析地热水储量及可开采量,参照《地热资源地质勘察规范》(GB/T 11615—2010) 分析温泉水化学特征,对照项目取水用途进行水量与水质分析。
5.取水影响和退水影响论证
温泉项目开采地热水必然会导致地下水原始流场、温度场的改变,也势必会对地质环境带来一定影响。故应结合论证范围内水文地质条件与项目开采方案等,分析项目运行对地下水水位、水质和水温动态的影响。只要地质、水文地质条件适宜,合理开发利用地热水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但是温泉项目抽取地热水有可能引起地热水流量衰减,故应定期监测水量、水位、水质和水温。
因地热水矿物质含量相对较高,温泉项目退水影响论证应着重分析有关特征污染物对受纳水体的影响或其接管污水管网的可行性。
三、结 语
《导则》完善细化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编制要求,在地下水资源论证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但对温泉项目水资源论证涉及的地热水、矿泉水论证内容进行了简化。本文针对此类项目水资源论证涉及的重点内容及关键技术进行了初步分析,建议能出台针对此类水资源论证的相关技术要求。
[1]江剑,董殿伟.水源热泵项目取用地下水水资源论证技术要点分析[J].中国水利,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