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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消解哲学自恰性困境的基本路向——从结构的与历史的文化理性整合维度看

2015-08-15韩彩英

关键词:知识论理性逻辑

韩彩英

(山西大学 外国语学院,山西 太原030006)

20 世纪,哲学的合法性危机抑或自恰性困境非常突出,似乎哲学这种学问之所以存在的理由与生俱来就是缺失的。然而,从发生学的角度来看,事实并非如此。[1]只是自康德以来,哲学的理性结构就严重地失衡了。哲学要么清高地偏于一隅,自绝于科学而迅速发展;要么陷入科学理性的漩涡之中,成为科学的奴婢而不能自拔。因此,近代以来,在世俗的知识建构中,哲学逐步走向了“无用”之途;部分哲学家也由此而陷入了迷茫,进而将哲学引向了自我消解之路。

哲学真的无用了吗?人类这种智慧的动物就只能在科学、人文和宗教诸文化理性彼此分割、对立及冲突之中踌躇吗?显然,这并非人之所愿,况且,在人类“智慧”史上诸理性之间的关系也并非当下状态之所是。[1]“人”这种动物,既是智慧不断增长的动物,也是情感不断发展的动物。人类需要认识与改造世界的智慧,也需要滋养与平和心灵的情感。“人”既需要谋求自身生物、社会之存在的外在世界,也需要谋求自身心灵、精神之存在的内在世界。如此需求并不是科学、人文和宗教诸文化理性其中之一所能独自担当的,而满足如此需求正是哲学之功用所在。本文就哲学自恰性困境的实质、哲学自身理性“塌缩”的主要危害、哲学自恰性困境消解的基本路向和文化理性整合的学理意义予以撮要讨论。

1 哲学自恰性困境的实质

哲学界通常认为,哲学的理论形态发展包含了三个阶段共四个方面的内容:本体论的形而上学在于追寻世界(或部分世界)的本原及本因;认识论的形而上学更多地追寻(世俗的和宗教的)人类理性实现的途径及方式;方法论的形而上学聚焦于认识世界的路径及工具;知识论的形而上学则在于知识是在什么意义上的承认。

然而,这种关于哲学理论形态的现代类型学划分,仅仅是基于哲学的问题域而作出的关于哲学理论形态的历史类型区分。这种形式主义的形态分类,遗弃了对“智慧”之学在内容上分裂与演化的历史考察,当然也就遗忘了关于哲学作为“智慧”之学在功能上所关照内容的历史考察。

虽然我们直观地看到了哲学理论形态主流在历史变迁中呈现出“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和“知识论”诸种样态,但这并不等于说某种“样态”的哲学理论抑或某个阶段主流的哲学形态就标示了哲学的内容(之全部)本身。任何哲学理论都——或直陈、或隐喻、或暗含地——蕴涵了“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和“知识论”诸“智慧”论题、诸理性样态,哲学之诸方面论题在明示、隐喻或暗含中合为一体。因而,任何问题任何形态的哲学在形态学意义上并没有本质差别。然而,哲学的历史性嬗变却是在内容上不断更变的。可以说,西方哲学史在主流上的表现就是“智慧”之学在内容和功能上的收缩史。当然,仅就基于哲学历史形态的形式(样式)予以分类在(自足的)哲学内部并无不妥,只是在面对外部质疑以及进行内部反思的时候,这种只有形态样式而无形态内容的类型学考量,对于外部排斥和内部自行消解是回天乏力的。换言之,当代哲学的自恰性困境,并不在于自身为何种形态,而在于其问题域在(本体论意义上的)内容和(价值论意义上的)功能上的收缩、(自然)科学理性与人文理性(认识论意义上的)的对立以及对(方法论意义上的)(形式)逻辑理性的推崇或拒斥。

历史地看,哲学的每次蜕变,即每个新哲学形态的出现,在逻辑上都与立论的预设及它(们)的理论目的直接相关,而不仅仅是这个理论的逻辑形式样式。就哲学的自恰性及其实现途径而言,这两方面的考察都是至关重要的。在理论预设方面,任何哲学都预设了自明性的(理论)逻辑起点,并由此逻辑地建构起了合法性理论;在理论目的方面,任何哲学都力图达到对所言说“世界”的完善陈述,并由此逻辑地建构起关于那个理论世界以及自身的辩护体系,这就要求这个理论体系起码在当下是合理的。

然而,首先,任何逻辑建构的哲学都不具备自足的合法性抑或自恰性。因为,正如怀特海所说:“在哲学作品中证明应该微不足道。全部努力应当用于展现关于事物的本质及其相互关系的基本真理的自明性。值得注意的是,逻辑证明从前提出发,而前提以证据为基础,因而证据为逻辑所预设,至少它为逻辑具有意义这样的假定所预设。”[2]44-45换言之,包括哲学在内的任何一个理论,都仅仅具有相对自明性的自恰性抑或合法性——在证明或论证理论自身的合法性,或建构上的合法性,其预设——逻辑前提——却是未被确实证明的。因此,任何理论在逻辑前提之本体论预设上狭隘化,则这个理论就难以避免地陷入自恰性困境。

其次,包括哲学在内的任何理论,其自恰性仅仅是一个不断建构的过程;而作为一种知识,其合法性仅仅是一种信仰而已。“在任何恰当的意义上哲学都不能被证明,因为证明要以抽象为根据。哲学要么是自明的,要么就不是哲学。任何哲学的言谈都应该努力产生自明性,这样的目标虽然不可能做到,但所有的哲学推论依然是所有的人类努力都包含的那种不完满性的标志。哲学的目标是完全的去蔽。”[2]45所谓逻辑地证明只是“扩展我们不完善的自明性的工具”[2]46。库恩范式和怀特海的过程哲学,都表明了人类智慧的合理性(或者自恰性)、进步的可能性及潜在的(被未来所认为的)局限性。也就是说,任何时代的哲学也仅是人类智慧史的一个环节,或者一个进步的阶梯而已。

然而,人们几乎普遍预假设,思想专门化的增长让关于环境内在关系的预设不受影响,这些预设曾对其初始阶段是充分的。再清楚不过的是,任何具体主题的扩张都彻底改变了其整个意义。当一门科学的主要内容得到扩展时,它与世界的相关性就会收缩,因为它预设了一个更为严格限定了的环境。[2]50-51若沿着在论域上仅仅是形式化形态所标示的东西来消解哲学本身的自恰性困境,其实是于事无补的,因为哲学的发展史就是分化—收缩的历史。哲学若不能对人类主要类型的智慧作出普遍的形而上学的说明,则其自恰性、合法性就都成为问题了,其自身也就无存在的必要了。

再次,在与“人”的关系上,在哲学的价值取向、价值内涵上,或者说在哲学的人性内涵上,哲学是对人类关于“真”、“善”、“美”的“智慧”。哲学是时代精神的反映,任何具体(学科的)“智慧”都仅是人类智慧的一个方面;对于人类来说,确实需要一种能够在整体上理解自身智慧的学问。无论哲学在形态上如何变幻,“真”、“善”、“美”三者作为一个整体应当是哲学不可割裂的永恒的价值论主题。因此,在逻辑预设和理论形态上,哲学对于人类全部文化的整体关照是必须的。

因此,在本体论预设上的论域收缩,在理论建构上的绝对标榜,在理性建构上的片面关注,造成人类“智慧”之学走到当代又与时代整体精神脱节的智慧“塌缩”(Collapse)的理论现实,正是哲学自恰性困境的实质所在。

2 论域收缩与价值塌缩:哲学自身理性塌缩的主要危害

罗蒂认为:“‘现实’(实在)和‘真理’仅只是人们认为应予以敬畏的一种权力之俗世称谓而已。”[3]4而怀特海则指出:“具有纯粹真理的人类知识领域这种观念,是教条主义者所宠爱的幻觉,无论他们是神学家、科学家或者人文学者。”[2]64诸如广义相对论的科学假设是否就是宏观框架下的绝对真理呢?未必。因为(诸如依赖射电望远镜的)实验验证仅仅是关于宇宙的微不足道的很小很少一部分的验证,其“符合性”及适用性的有效性是很成问题的。所谓科学理性,即预设了在(整个/某些/某个)自然科学领域(及其理论)框架内的狭隘性和绝对性。然而,科学历史自身已经说明,在认识论意义上,任何科学理论都具有特定历史时期的阶段性,及对世界认识的片面性、局限性。科学理性主义者以方法论理念来置换认识论观念,将物理学的实证主义标榜为人类认识活动的最高标准,实质上就在于它是一种“悬置人性”的策略而已。

“真”之真切感,在人类的共同性“智慧”中是最普遍的观念,是人类文化最为普遍的东西。一切“真”之经验(或体验)的东西,虽然存在人类个体之间和群体之间的差异,但在形而上学的哲学意义上主要是一种历史进程之中的差异与变化。而“美”和“善”则同时体现在共时上的文化差异和历史(变更中的)差异之中,体现在了人类个体、人类群体在价值认知上的文化要求上,从而使得人们对“美”的感受和“善”的价值评价方面,在民族文化差异上尤为突出。但是,我们不能仅以文化差异为理由而忽略人类对“善”与“美”的追求。作为人类“智慧”之学不能仅留取“真”之诉求,甚至具有唯一留下“真”的孤单妄念,而将“美”之诉求简单化地交付给画工书匠,将“善”之诉求交还给宗教之上帝或自然之秩序。此种取向实际上也使得求“真”之道路逐步地狭隘化了。

在西方哲学中“善”与“美”并没有太大差异,在传统意义上都与“完善的”直接相关。西方“真”、“善”、“美”的哲学观念,都在于追寻一种“完善的”“终结者”(方法或效果)。然而,因世界的复杂性及人类自身的复杂性,且这个复杂性还是一个未完成的过程,故上述“奢望”只将存在于永远没有“完善”的“终结者”(方法或过程)之中,只会获得短暂的并不完善的“效果”满足。

众所周知,在古希腊并不存在“智慧”领域上的明显区别和分割。关于人类各种“智慧”的学问——并不仅仅在关于“自然”与关于“人”的学问之间,甚至于在关于“自然”与关于“神”的学问之间以及在关于“人”与关于“神”的学问之间——是和谐共存、相安无事的。之后,在“中世纪”、“文艺复兴”和“工业革命”的历史沿革中,西方哲学理性的主流发生了由“宗教理性”到“人文理性(主要是人本主义理性)”,再由“人文理性”到“科学理性”的历史流变。在西方哲学理性的历史变迁中,“人”理性的分化和各种理性之间的对立,相应地反映在了哲学理性之中,由此引发了西方哲学理性在具体形态及内容上的高度分化、严重对立与冲突。[1]哲学理性主流在视域、内容上的收缩,在内涵和功能上的“塌缩”,导致了当代哲学在自身诸多方面的不良后果。

由哲学理性的分化与“塌缩”这一历史过程演化而来的当代主流哲学理性,呈现出了不容回避的局限性:①哲学主流理性范式之形式逻辑范式异常凸显,并占据了主导地位;②关于人类“智慧”的对象域主要聚集于“自然”领域,关于“人”的问题似乎只是个民间的常识问题而已;③关于人类“智慧”的问题域聚集于“真”,而对“善”与“美”的人性追求则被托付给了文艺工作者;④在社会知识的总体架构中,实证知识几乎成为唯一合法的知识范型,关于人类心灵体验的知识被边缘化;⑤“强力”的理性更替成为“(科学—)技术理性”,哲学理性主流中关于“人性”的理性湮灭了,取而代之的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工具理性”和“(数字)经济理性”[4];⑥更为可悲的是,哲学自身理性精神的“塌缩”。在哲学理性的分化与“塌缩”的历史过程中,由于哲学问题的复杂化而使得体系哲学家难以现世,哲学主要以部门哲学而存在,正由于哲学存在部门性质的局限,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哲学自我反思、自我批判,甚至对其他理性的反思与批判的勇气“塌缩”了,使哲学在总体上呈现为既无自律也无他律的无序状态。

3 理性整合:消解哲学自恰性困境的基本路向

毋庸质疑,对“真”的追求和对“善”与“美”的向往都是人类谋求自身存在的内在需求。换言之,人类“智慧”在“问题域”与“价值域”上是内在关联的,哲学问题与价值问题是不可分割的。为了消解上述局限性,哲学自身的完善就必须恢复逻辑和自身存在理由上的形而上学诉求,就必须对涉及人类的基本问题作出回答,就必须对人类现实问题以及历史问题作出回应,就必须应对关于科学、人文、宗教等人类文化的共同问题,就必须汲取哲学思想史上人类智慧的一切精华,并与当下的时代问题和时代精神相结合,从而恢复哲学作为人类“智慧之学”与生俱来的关于人类全部文化的“真”、“善”、“美”价值内涵兼备的整体智慧建构。这样一个思想理论目的的达成,只能将哲学的思想理论取向归结于“结构”与“历史”这两个基本路向相联接或者相整合的路线上。

所谓结构路向,其思想实质为在静态中的多维度和静态的结构性,这是在逻辑样式和智慧内容两个基本方面整合了人类全部文化的本体论和知识论意义上的基本路向。这个基本路向主要指涉了“知识本体”与“世界本体”在逻辑样式上多维度的文化关系,及其在智慧内容上的结构性价值内涵。

所谓历史路向,其思想实质在于人类理性动态的历史多维演进和动态的发展性,这是在智慧内容和逻辑样式两个基本方面整合了“真”、“善”、“美”整体价值内涵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意义上的基本路向。这个基本路向主要指涉了“主体”与“对象(对象世界)”在智慧内容上历史多维演进的价值关系,及其在逻辑样式上动态地发展着的文化内涵。

结构路向与历史路向的整合,这样一个关于人类文化理性[1]整体重构的路向,既是一种大文化视域路向,又是一种文化辩证法路向。之所以将“结构路向与历史路向的整合”称之为“文化辩证法路向”,就在于这种路向整合上大文化的整体性取向和辩证法取向。

第一,这种路向整合的大文化的整体性取向,试图在哲学理论总体形态上汲取整合哲学以往——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知识论——的基本理论形态;力图在思想内涵上恢复哲学本来的“真”、“善”、“美”一体共存的基本价值内涵。

第二,这种路向整合的大文化的整体性取向,在哲学理论的本体论、知识论形态及二者关系的理论取向上,试图在逻辑样式上整合人类诸文化形态及其价值内涵,整合“知识本体”与“世界本体”的逻辑关系,从而实现哲学在本体论和知识论逻辑样式上多维度的具有整体意义的文化逻辑关系;在哲学理论的本体论、知识论形态及二者关系的价值取向上,力图在“真”、“善”、“美”的整体价值结构上,实现哲学关于世界的本体论建构和知识论建构。

第三,这种路向整合的大文化的整体性取向,在哲学理论的认识论、方法论形态及二者关系的理论取向上,试图在逻辑样式上整合人与人、人与自然诸文化关系及其价值内涵,整合“主体”与“对象(对象世界)”的逻辑关系,从而实现哲学在认识论和方法论逻辑样式上多维度的具有整体意义的文化逻辑关系;在哲学理论的认识论、方法论形态及二者关系的价值取向上,力图在“真”、“善”、“美”的整体价值结构上,实现哲学关于人与世界整体文化关系的认识论、方法论建构。

第四,这种路向整合的大文化的整体性取向,试图在哲学理论的总体形态和思想内涵上,在对哲学形态演进的历史整体性把握上,在对哲学文化价值内涵调整的历史整体性把握的基础上,克服僵化性体现时代性,克服封闭性实现开放性,从而尽可能地实现自身体系的完整性、自恰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五,这种路向整合的大文化的辩证法取向,试图在关于思想内涵的价值审视中,保持关于世界本体与人类本体、世界本体与知识本体的相互关系在认识论论域中的必要张力和动态把握,保持关于世界本体与人类本体、世界本体与知识本体的相互关系在方法论架构中多角度、多层面、多层次之间的必要张力和多维度把握;力图在哲学理论总体理念上保有观念、价值上的多元性、开放性,恢复、重塑关于真与假、善于恶、美与丑的“人性”价值体系。

第六,这种路向整合的大文化的辩证法取向,在哲学理论的认识论、方法论形态及二者关系的价值取向上,试图充分体现人与世界“真”、“善”、“美”的文化历史关系,力图充分体现哲学智慧“真”、“善”、“美”的内在文化逻辑关系。对于哲学的思想理论建构来说,这种结构路向与历史路向的整合建构,无论是在认识论视域还是在方法论内涵上,都是一个富有文化内涵的辩证法路向。

4 文化理性整合的学理意义

近代以来,在哲学转向认识论之“智慧”形态的意义上,哲学要解决的是“知识何以可能”;在当代发生语言学转向之后,在知识论之“智慧”形态的意义上,哲学要解决的是“知识如何表达”;进而,在后现代“人”(语言游戏、语言交往)存在的本体论、价值论之“智慧”形态的意义上,哲学要解决的是“知识表达如何进行”。

历史地看,哲学主题总是在不断地更替、迁移,其时代性交替及具体问题域转换,有着自身的合理性。然而,如杰伊·舒尔金所指出的:“理性进化的开端和至高无上的特征是评价。……理性的进化意味着超越粗野的自我主义,将他人的生活计划视为对自己获得幸福是关键性的。实现自己的生活计划要求人们承认他人的生活计划。做到这一点的一个方法是承认他们的经验。”[5]39-40进而,虽然哲学的“焦点”尽可以因时代问题而志趣相异,但是哲学的总体视域和论域却是不可以随意“迁徙”的。哲学虽然并不一定具有绝对的普适性,但普世性是必须的,是一定要具备的。因为“普世性”是哲学最根本的“智慧”品质、品格。“哲学”存在的价值就在于人类总在追寻某种伟大、崇高的“智慧”境界。

我们已经看到,后现代性的哲学——确切地说是超越了后现代哲学的哲学——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在当代知识论的基础上,恢复哲学本来的应有之义。在超越后现代哲学的“解构”与“建构”的互动中,蕴藏了哲学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这种恢复以及发展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知识之本之“寻根”;知识之(实)在之“寻形”;知识之有之“寻义”;知识之存之“寻用”。由此,四个方面的“逻辑”性——如何形成,如何符合,何以可能,何以实现——就是哲学逻辑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这就引出了“哲学理性、哲学逻辑直接指向的究竟是什么”、“哲学自身的意义解释、推理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哲学究竟是在什么方式的基础上实现推理的”等诸多与哲学自身的价值取向直接关联的问题。

海德格尔说语词之外无他物,倒不如说人类之外无他物。离开人的存在,一切所谓“存在”的谈论都是无意义的;离开“人”的存在,还有“谁”在谈论“存在”,还有谁能够谈论“存在”!任何哲学都不可能剥离、规避本体论或形而上学意义上的“人存在着”这样的逻辑前提,认识论、方法论哲学终究不可能剥离、规避“谁在认识”这样的根本问题,而知识论终究不可能剥离、规避“知(识)”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事实上,任何理性模式的“逻辑性”或逻辑有效性的“可靠性”、“合理性”、“自恰性”、“合法性”,根本在于对这个“可靠性”、“合理性”、“自恰性”、“合法性”之有效性评价的价值预设。

这就需要建立一种“人”的文化存在论域之“智慧”形态上的学理机制。在理性联结的意义上,使得各种文化理性有一个既能看到差别性,也能看到共同性的恰当界面,使得各种文化共有一个理性的本体论、方法论和知识论基础。一个认识论评价、展开对话的基本界面,要能够直面应答或应对当下所提出或显现出来的诘问。所谓文化理性的内核,根本在于人类在最一般的意义上要谋求什么。而哲学的自恰性就在于,它是否能够有效地消解人类诸文化形态之间的观念冲突,是否能够促进诸文化之间的融通和人类文化的进步。

怀特海指出:“体系化知识的进步包含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的进步是发现了体系所承认的结构复杂性,其次是发现了体系的局限性,即体系没有指出它对存在样式的环境一致性的依赖,而这种环境一致性与体系内的实体有本质上的联系。”[2]68-69一方面,历史作为一个过程要以具象的事实及其时间上的联结呈现出来;另一方面,逻辑理性根本在于是关于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性”理性,根本在于文化上文化理性的多样性。这样的理性既结合了人类对“自然”本性追本溯源的向往,也整合了“人”自身追求“真”、“善”、“美”崇高理想、崇高境界的愿望。①其实,科学理性以及在价值观上的纯自然科学倾向和相应的方法论取向,也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人文化的结果,也是人类文明的一部分。因为我们所建构的关于自然的知识终究并不等于自然本身;也许我们对自然的认识(或关于自然的知识)在观念上最终也无法祛除“人(文)化”的潜在影响。

所谓超越后现代哲学的文化路向,其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知识论具有在人类文化价值上的“关系的”、“整合的”、“辩证法”特征。所谓“文化辩证法”,就是既承认主观性、能动性,也承认有限性、伦理限度和理性的自制;既承认自然的客观性、无限性,也承认自然(在我们认知意义上)的主观性、有限性,从而承认自然界和“人”的客观约定性。这种“文化的”理论模型可以看作是对哲学的历史反动和关于哲学本身的形而上学重构,但并不仅仅是本体论及认识论的,更重要地是方法论的、反思的;我们要从复杂性思想、过程哲学、现象学、解释学,从接受后现代主义的批评,接受别的理性因素(型式)中,在对哲学理性范式历史反思的基础上重构哲学理性。

5 结 语

如瓦托夫斯基所指出的,在哲学自身建构和反思的双重意义上,“哲学如果不致力于寻求首尾一贯性,不致力于把我们在这一领域的知识与其他领域的知识综合起来,那它就无存在的必要了”[6]13。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人类的理性是多样性的,哲学理性不可偏于一隅,使自己在人类多样性理性的漩涡中或隐或现,飘忽不定。当代哲学想要担当起如此使命,想要克服自身的合理性缺陷,想要走出自身的合法性危机,想要走出自身的自恰性困境,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整合人类的各种文化理性,寻求各种理性共性价值诉求的维度,以及学术诸文化能够相互融通的学术范式,从而积极谋求自身符合时代的自恰性。

[1]韩彩英.文化的视域和结构:关于西方的哲学-科学理性的历史反思[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8(3):26-32.

[2][美]阿尔弗莱德·怀特海.思想方式[M].韩东辉,李红,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3][美]理查德·罗蒂.中文本作者再版序[G]∥哲学和自然之镜.李幼蒸,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4]韩彩英.关于西方哲学-科学之形式逻辑范式的理性批判[J].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2013(2):8-13.

[5]Jay Schulkin.The Pursuit of Inquiry[M].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2.

[6][美]M.W.瓦托夫斯基.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科学哲学导论[M].范岱年,等译.北京:求实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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