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废名诗论
2015-08-15胡美娜吴晓娟
李 毅 胡美娜 吴晓娟
(南昌工学院,江西 南昌 330108)
“在缪斯的版图上,废名是寂寞的,生前如此,死后依然。”①正如罗振亚所言,无论是作为小说家还是诗人,废名都远离人群和社会,他宁在静思中陶醉也不入世消沉。他与周作人关系密切,受到周作人“为人生而艺术”的影响,但究其根本,他对自身境遇的冥思以及对禅宗美学的领悟才是他作品带有某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诗意美的来源。
废名的诗歌创作从20 世纪20年代开始,一直延续到解放后。20 世纪30年代不仅是他诗歌创作的高产期,也是其诗歌理论的形成期,从他的诗集《天马集》与《新诗讲稿》中即可详见。废名在《新诗讲稿》中共选取了17 位诗人作为讲授对象,按编写顺序分别是胡适、沈尹默、刘半农、鲁迅、周作人、康白情、湖畔诗人(四位)、冰心、郭沫若、卞之琳、林庚、朱英诞、冯至、废名。这与《新文学大系》的选取对象有很大区别,姜涛认为,此举充分体现了废名更新新诗历史形象的设想。综观他的讲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其对于新诗的评介角度和标准。
一、诗的内容:已完全的一首诗
谈到新诗,废名始终强调对新诗标准的理解要建立在对旧诗的分析学习上。他赞同胡适“做新诗的文法,根本上就是做一切诗的文法”的观点,同时又认为旧诗的氛围和文法是息息相关的。胡适认为只要解放了诗体形式,用白话写诗便是自由的诗,便是新诗。但在废名看来,许多诗人在进行新诗创作时并没有突破旧诗的束缚,依然延用旧诗的文法创造出旧诗的氛围和“调子”。
因此,废名认为新诗之所以区别于旧诗,正在于它的内容是诗的内容。旧诗的内容是散文的,却用诗的语言来表达,譬如说“夜半钟声到客船”实际上是表达散文的内容,只是文法不同,因为用的是诗的语言,“所以常常使我们一念起来就觉得这件事情同我们隔得很远,把我们带到旧诗境界去了”。②在废名看来,旧诗是用诗的语言、诗的文法来表达散文的内容。而新诗要突破这种旧诗的束缚,不仅仅要像胡适说的“有什么题目,做什么诗;诗该怎么做,就怎么做”,还要在内容上突破散文叙事的倾向,表达作者自己内心的一种诗情。这就要求做诗的人要有诗人的气质,心中蕴含的是诗的内容,在表达的时候,即使没有形式也是诗了。正如他在谈胡适的《蝴蝶》时所说:“旧诗的内容是散文的内容,新诗是诗的内容。因为蝴蝶飞,把他的诗的情绪触动了,在这一刻以前,他是没有料到他要写这一首诗的,等到他觉得他有一首诗要写,这首诗便不写亦已成功了,因为这个诗的情绪已自己完成。”③在第十二章里他又说道:“旧诗是情生文文生情的,新诗则是用文来写出当下便已完成的一首诗。”这也表明废名主张诗歌是诗人内心一瞬间的诗情的外泄。他自己也曾宣称自己的诗“不写也即是诗”。
废名作诗速度很快,往往几分钟便吟成,他前期的诗作多是随心而发。他在《小诗》中交代:“久不作诗,五分钟内吟成两首,所以催眠也。”这个时候的诗也就是在心中已有的诗,和他的瞬间的诗情不无相关,这正契合了他自己的观点。
诗的形式:自由的
对于诗的形式,废名曾说“新诗的诗的形式并没有”,④在《新诗应该是自由诗》里,废名指出:“新诗应该是自由诗,只要有诗的内容,然后诗该怎么做就怎样做,不怕旁人说我们不是诗了。”他说:“新诗要用散文的句法写诗……至于用韵不用韵都没有关系,用韵也要句子是散文的句子,不用韵也要句子是散文的句子,新诗所用的文字其唯一条件乃是散文的文法,其余的事件只能算是诗人作诗的自由了。”⑤虽然这里废名表示新诗不注重其音乐性,然而也“不排斥新诗的音乐性”。⑥
虽然中国自古诗与歌不分,但在废名看来,新诗要突破旧诗的束缚,就必然要以自由的形式来挣脱音乐的束缚。这一点,从废名自己的创作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废名在20年代的诗歌创作中,多采用散文的形式来写诗的内容。他的《杂诗》就是以散文的笔调来写日常的生活,多描写一个场景,但这场景又并不是叙事的,而是生活中的诗意在作者内心的充溢。像“忽然两个在荡旁游戏的赤脚的孩子叫道:‘先生!这边跳!’”,诗句在孩子们天真无邪的话语中戛然而止,初读未免要觉得这样的叙事过于直白,但这种直白当中,孩子们的天真和生活的谐趣无不体现其中,无需押韵,无需过多的技巧,这种自由的形式更能将一种立体的诗情表达出来。
二、诗的情感:真挚的
废名认为,诗情源于诗人内心的真挚情感。他的诗歌观念同晚明时的童心说和化工说有异曲同工之处。在论述中国古典诗歌的元白一派和温李一派时,他也更加倾向于后一派的诗歌创作,认为他们是用诗的语言来写诗,于新诗是十分相宜的。在评述温词时他说“温庭筠的词不能说是情生文文生情的,他是整个的想象,大凡自由的表现,正是表现着一个完全的东西”。⑦这里的完全的东西正是存在于诗人心中的诗情,是出于诗人对美的幻想,是和诗人内心与个性品质息息相关的。
废名强调,对诗歌内在的情感因素起决定性作用的是诗人本身。诗歌的情感是真实的,是无所为而为的,他批评“徐志摩那一派的人是虚张声势,在白话新诗发展的路上,他们走的是一条岔路”。废名在提倡诗要表达完全的感情同时,也表明了这种感情或者诗的情绪应该是一种主体的情感。废名在评价林庚的《沪之雨夜》时说“这首诗真是写得太好,我很早就向作者表示我的赞美的。它真是写得太自然,太真切,因之最见作者的性情了”。
诚然,以小说闻名于世的废名似乎只是将诗歌创作作为消遣,他的诗更像是写给自己的,是自己生命体验的一种外化。他的诗歌理论在某些方面或许也有偏颇之处,但在新诗理论发展史上,其视角的深刻性和前瞻性值得赞赏,至今仍不容忽视。
注解:
①罗振亚:《迷人而难启的“黑箱”——评废名的诗》,《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9年,第2 期
②废名:《新诗讲稿·新诗应该是自由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3 页
③废名:《新诗讲稿·<尝试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5 页
④废名:《新诗讲稿·新诗问答》,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 页 该文原载1934年11月5日《人间世》第15 期,在朱英诞汇编的废名讲稿中,被列为第一篇。
⑤废名:《新诗讲稿·沈尹默的新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9 页
⑥潘颂德:《中国现代新诗理论批评史》,学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563 页
⑦废名:《新诗讲稿·以往的诗文学与新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