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放黑车”:以身试法 欲壑难填
2015-08-15文/同纪
支部建设 2015年1期
文/同 纪
诗/德 芙
最近,大同市纪委监察局再出重拳,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煤运公司)下属的聚西煤焦管理站、马圈庠煤焦管理站、马头关煤焦管理站、作兴煤焦销售营业站“收黑钱放黑车”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经查,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上述四个煤焦站利用稽查处罚无票煤炭的职权,违规放行无票证运煤车辆,共计非法收取放车款3544.94万元。其中,聚西煤焦管理站非法收取243.8万元,马圈庠煤焦管理站非法收取1245.17万元,马头关煤焦管理站非法收取1506.7万元,作兴煤焦销售营业站非法收取549.27万元,影响十分恶劣。大同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聚西煤焦管理站站长王洪、马圈庠煤焦管理站站长赵志勇、马头关煤焦管理站站长管亮、作兴煤焦销售营业站负责人徐一志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大同煤运公司党委委员、分管副经理陈福平、昝军、郭义生,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对煤焦站“收黑钱放黑车”问题长期失察,大同市纪委、晋能集团党委对三人进行了严肃追究。给予陈福平留党察看一年、撤销副经理职务处分,给予昝军撤销党内职务、撤销副经理职务处分,给予郭义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免去副经理职务。
据悉,2013年以来,大同市纪委监察局共查处煤运系统腐败案件6起,涉案人员77人,给予52人党政纪处分,大同煤运公司原总经理张宽礼、京大高速路煤焦管理站原站长李树军等1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来肩负着为国家征收税款的使命
却因利益驱使而以身试法
收黑钱放黑车
中饱私囊
终因欲壑难填
落得个悔不当初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