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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健律师应询大学操场玩漂移撞残女生一案

2015-08-15雄文

台声 2015年20期
关键词:孙某公共安全操场

9月21日,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应《京华时报》记者询,对孙某在山东建筑大学校内飙车致学生受伤案件给予法律说明。

9月18日晚9时40分,山东建筑大学一名大一新生在操场散步时,被一辆玩“漂移”的失控轿车撞伤。当晚,女孩被送到山东省立医院接受治疗,连夜手术后,医生表示,其左腿确认截肢,右腿开放性骨折,后期还要进行几次手术。案发后,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民警当即赶赴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抓获。经查,孙某今年27岁,刚拿驾照一个月,新车挂牌才3天。当晚孙某驾驶私家车在山东建筑大学老操场玩“漂移”,当车辆行驶至操场北侧直道与南侧弯道拐弯处时,车辆失控,将正在操场南侧台阶处的18岁大一女学生宋某撞伤,伤情严重。19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孙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姜健律师向《京华时报》记者说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对事件的解决提供了参考意见。姜律师表示,本起事件中,孙某在人员密集的校园内,实施具有高度危险的飙车行为,危害了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安全,侵犯了社会的公共安全,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本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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