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台湾子女如何办理大陆房产继承?

2015-08-15杨春岭

台声 2015年8期
关键词:证明书继承人公证

■台商咨询问题摘要

友人父亲在大陆买了一间房屋,现父母均已过世,其台湾的子女如何办理继承?如若干子女中由其中一位代办相关事宜,应如何处理?

■台商张老师解答

台湾地区居民在大陆购屋,法律上本无问题,买受人的房产证如以自己名义取得(买受人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同一人),嗣后本人过世,则有继承的问题。

依现行大陆《继承法》第 10 条继承人的顺序,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同列为第一顺序,换言之,如依大陆《继承法》的规定,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法定继承的份额是均等的。但与台湾地区相关继承规定并不相同,配偶固然有继承权,子女则是第一顺位,并且与配偶,每人依平均份额继承,父母则属第二顺位。如配偶在死者过世前已死亡,自无继承权可言。如在死者过世后才去世,则仍有其继承权,其继承份额将再由其去世时的子女等予以继承。两岸相关条例比较而论,大陆的规定较为简单。

究应适用台湾地区的规定,抑或适用大陆的规定呢?依台湾地区的两岸条例第 60 条规定,仅于被继承人是大陆居民,遗产也在大陆,才适用大陆的《继承法》,否则,仍应适用台湾的规定。不过,本件如配偶在死者过世后才过世,且无其他配偶及其他子女等继承人时,两岸继承规定适用的结果,会是一致的,也就是说,三位子女是唯一的3位继承人。

办理继承的程序,首先须在台湾地区申办户籍誊本(全户),死亡证明书,并予公证,再携往大陆当地的公证机关及人民法院办理继承,然后再到民政单位、房产登记单位,申办产权变更的手续。

如由一位代理办理,也没有什么问题,请另外二位子女签立授权书(也须公证),并同公证过的身份资料及死亡证明书,携往大陆即可办理。

总之,台湾地区居民在大陆的合法继承权,与居住在大陆居民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台湾地区居民继承大陆的遗产,只要携带经过台湾地区公证机关公证过的身份证明文件、亲属关系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有遗嘱的并携带遗嘱原本,前去大陆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及人民法院办理。通常大陆人民法院会先查明被继承人自然状况、遗产范围、价值大小等等情况。经人民法院查证无误之后,由人民法院发给其准许继承的证明书,申请人可凭该准许继承证明书办理具体的继承事宜,如果自己不能亲自前往办理,也可以委托亲友或当地律师代为办理。

猜你喜欢

证明书继承人公证
Stitching together a glorious career
特殊的失物招领
子女虐待父母,情节严重的,还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分得遗产吗
浅谈公证遗嘱的撤销
屠城罪证尘封60余载 中国人“大屠杀目击记”原件首次走出档案馆——《程瑞芳日记》、《日军罪行证明书》在第二个“国家公祭日”前出版
阅读理解填词分级演练
哪些公证事项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李世石“天才”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