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家认同的三个维度
2015-08-15杨洪远
杨洪远
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整个世界出现了两种看似完全不同的路径。一是随着全球化的到来,世界各地的联系日渐频仍,越来越像一个地球村,居住在这个世界的各个不同地区的人们之间的相似性越来越多,人员、资金、信息等资源跨国流动的速度愈来愈快,主权国家的边界越来越模糊,类似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超国家组织越来越发达,越来越有话语权,整个世界看起来也越来越同质化。而另一条路径趋向则使得一个主权国家的不同民族的分离和隔阂越来越严重,全球化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原来主权国家的传统功能,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将民族分离主义视为国家的最大威胁。如何应对全球化而来的这种挑战,增强民众对国家认同的归属感,这是摆在所有国家的最大课题,我国同样也不例外。
本文认为国家是一个具有制度管理以及文化归属以及民族认同的统一体,这就需要从政治(制度)认同、文化认同和民族认同的三个维度来分析国家认同的本质,从而更好的增强民众对国家的认同意识。
一、政治认同是国家认同的基础
所谓政治认同,就是人们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归属感情和意识上的承认,具体表现就是人们对国家制度的认可,对社会发展道路的认同以及对国家指定的方针政策的拥护。政治认同是国家认同的基础,只有人们具有高度的政治认同,政权的合法性才能存在,国家才不会风雨飘摇、动荡不安。“国家主要存在于它的人民的内心和头脑中;假如他们不相信它的存在,那么就没有逻辑练习会使它活起来。”[1]
作为国家最基本的公民的政治认同不会无缘无故产生,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而这个条件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否能得到国家的承认、保护和尊重。我们不能想象一个对公民财产权、自由权、生命权等都随意侵犯的国家,人民会对其有较高的政治认同。所以提高和加强人们对国家的政治认同,必须要切实保证人们的基本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当然要让国家的公民具有较高的政治认同,不仅保护公民的生命权、财产权等,还需要政府积极运作起来,能够让人民享受相应的健康权、就业权以及受教育的权利。这些权利的充分实现对于提升民众对国家的政治认同意义极大。因为国家一定要代表所有国民的利益,尤其是对于弱者的保护,这是能够深度激发国民对国家认可的基本措施。
除此以外,国家还要从制度上,主要是法治的角度上创造公平正义的政治环境,确保政治公平、权利公平、规则公平,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让国民的幸福感和满足感大大提升,即现阶段的人人共享改革成果,切实感受国家带来的福祉,整体民众有了这样的对国家的政治认同,那么对于国家的归属感和意识上的承认自然也理所应当了。
二、文化认同是国家认同的归属
文化认同是国家认同的有一个重要因素,归根到底,文化认同也是国家认同的归属。世界上每个人、每个民族都是生活在特定的文化空间里,也是在这个特定的文化空间里塑造了不一样的心理认同以及气质和精神,可以说,“只有当社会一体化从社会成员那里得到文化习惯的支持,而文化习惯又与他们互相交往的方式紧密相关,政治共同体的社会一体化才能取得成功。”[2]
作为建构国家的过程,主观构建的文化认同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如当代民族主义思想家安德森就当国家建构的过程比喻成“想象的共同体”,“因为是即使最小的民族的成员,也不可能认识他们大多数的同胞,和他们相遇,或者甚至听说过他们,然而,他们相互联络的意象却活在每一位成员的心中”,同时,“民族被想象为有限的,因为即使是最大的民族,就算他们或许涵盖了十亿个活生生的人,他们的边界,纵然是可变的,也还是有限的”。所以民族的想象是有其特定空间,它不会无限大,民族和民族之间的边界就是文化的差异。
正是由于此,在文化认同的国民塑造上,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是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认同要一致,如在地理范畴之内的自然景观、神话故事、象征符号等,要突出其与别的国家的不同之处,用客观事实与历史内容的结合来诉说文化塑造了我们这个伟大的民族,即我们有着共同的血脉纽带、共同的历史命运以及共同的理想和信念。这种深厚的文化认同会在很大程度上内化国家认同,能够从内心讲国民团结起来。
三、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有内在一致性
首先,要强化所有国民共属一体的,即共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观念。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组成的国家,作为组成部分的56个民族均有自身的民族文化,目前作为学者最需要的就是建构一种共属于各民族均能认同的中华民族的文化,要让所有公民都意识到自己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份子之后,才会有自己的民族身份的意识。中华文化是56个民族共有的文化,也是每个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同样每个民族对中华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也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因此要积极培育中华文化共同体的意识,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原有的民族文化的同一精神价值,另一方面要结合改革开放以来的时代精神,积极建构新时代的中华文化的新特点。两者之间的融合、创新、发展,这才能强化所有国民共属一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体的观念。
其次,要积极鼓励各民族之间相互交流、相互融合。
从历史上看,中华民族本身就是一个多民族共同融合在一起的文化共同体,所以民族之间正常的交往、交流、交融对国家的安全稳定和繁荣富强是有着正面的积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人口大规模的有序流动在我国是不可避免的,一方面鼓励内地汉族人口迁居到边疆地区去,能够给边疆带去先进的科学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另一面也鼓励边疆少数民族积极迁居到内地汉族地区,学习汉族地区的先进创业和就业模式。在这种正常的人口有序流动,处于封闭保守的落后地区的人们在眼界、观念以及所接受的知识水平均会有大大提升,这对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积极作用,同样是积极应对民族分离的有效措施。在民族之间的这种相互交流和相互交融中,能够形成非常有利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民族之间互相离不开的良好局面,而这种局面的发展又能够积极促进民族共属一体的文化共同体观念。
四、不能将民族问题与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问题混淆在一起
民族地区很多矛盾纠纷问题,表面上特别容易混同为民族问题,但实际上是公共权力的滥用导致公民权利的受损行为。对于这些问题,应该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去积极应对,而不是由于涉及到了某些少数民族的部分群众就畏首畏尾,认为会在民族问题上犯错误。其实作为公民,不论其民族或者种族,在法律上都应该是平等的,即意味着平等的享有法律和宪法规定的权利,平等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应尽责任。作为公民的族群特性应该在国家法律的“权利---框架”下解决,而不应该依据其族群身份,因为相比起族群认同,国家认同应处于首要地位。同样在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中,一方面要强调民族因素,更应该强调其地域因素,尤其是随着民族混居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的支持应投向自然条件艰苦,群众生活困难的地区,而不是过分的强调其民族因素。
五、结语
高度的国家认同在世界全球化的今天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作为国 家的公民只有高度的国家认同才不会为各种纷繁的分离主义文化所侵扰。本文认为国家认同的三个维度,政治认同、文化认同和民族认同共同发展才能撑起国家认同的大厦。
[1]Strayer J R,Tilly C,Jordan W C.On the medieval origins of the modern state[J].Northern Forum,2005.
[2](德)阿克塞尔·霍耐特著.为承认而斗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