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仓”满之患
2015-08-13
从诞生开始,中储粮这个国家的“大粮仓”就一直执行国家托市收购政策。达到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增产、保障粮食安全的政策目标之后,面对已经发生变化的市场现实,中储粮却陷入尴尬。
政府每年要花掉巨额的财政补贴,但现实却是,国内粮价越托越高,中储粮粮满为患,粮食市场难以自发形成价格信号调节生产。随着国家层面开始对粮油收储进行改革,中储粮何去何从?
南方周末记者 张霞
发自北京、安徽
南方周末实习生 刘冲 刘慧敏
作为粮食市场的“巨无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在成立15年之际坏消息不断。
2015年6月28日,国家审计署公布说中储粮在财务支出、政策粮收储、内部管理上存在多个漏洞。三个月前,央视曝光了吉林、辽宁中储粮委托的租赁仓库存在“陈粮顶新”事件。7月14日,中储粮又被爆出收购粮食“打白条”的新闻。
中储粮原本是为了“粮食安全”的目的而生。从2000年诞生始,这个国家的“大粮仓”就一直执行国家托市收购政策,负责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和储备,收储国家战略储备粮以及用于调节粮食市场的托市收购粮、临时储备粮。
每年,中储粮以托市价从农民手中收购粮食,留下战略储备粮之后,再将剩余部分以市场价格销售给各类粮食企业,粮企再向市场销售。
实行多年的托市收购政策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了粮食增产。但在持续多年之后,面对已经发生变化的市场,中储粮陷入尴尬。
中储粮官网数据显示,这家公司2014年资产达7000多亿元,销售收入2200亿元,直属库346个,员工4.48万人。
为了这个“巨无霸”,政府财政花了多少钱?据2014年财政部公开的政府财政决算报告,2014年的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39.75亿元。这仅仅是一年的数字。
不仅如此,国内粮食市场目前的现实却是粮价越托越高,中储粮粮满为患,粮食市场难以自发形成价格信号,以指导生产者的计划。
2014年,国务院取消了棉花和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并对新疆(含兵团)棉花和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的大豆实行目标价格改革试点。这意味着国家层面开始对粮油收储进行改革。
日前,农业部公布了一份《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480号建议答复摘要》,其中提到,其他几类品种也要“发挥市场形成价格的决定性作用”。
这样的变化中,中储粮该何去何从?
库存压顶
“全世界最庞大的库存已经建立起来了。”
8月,距离国家粮食托市收购截止日期还有一个多月,在安徽亳州这样的粮食主产区,国有粮库门口却没了排队的卖粮卡车队。
2015年,安徽夏粮总产量达到1414.7万吨,同比增长1.1%,实现“十二连增”。中国社科院曾发布《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显示,2015年中国粮食总产将以“十二连增”达到6.1亿吨。而在粮食产量逐年稳增的同时,国家每年收购的粮食也在增加,由此带来巨大库存量。
中国到底有多少粮食库存,没有公开信息披露。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曾公开称,“全世界最庞大的库存已经建立起来了。”
据多位粮食专家估计,中国库存消费比高达近50%,而这远远高于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的17%-18%的粮食安全标准。“即便是我们人口多,30%就够了。”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孔祥智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中储粮建立如此庞大的库存,缘起于粮食管理体制。
自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备灾、备战而实行多年储备粮制度之后,1990年9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建立起历史上数量最大、管理严格、调得动、用得上的粮食储备体系。
当年成立了国家粮食储备局,但这时粮食都由地方粮站收储,使得储备粮经营很容易受地方利益影响。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中央决定建立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1998年,新一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开始。此次粮改的原则是“四分开一完善”,即政企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新老财务账目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主要实行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
2000年,国务院决定对粮食流通体制进一步改革,并成立了中储粮。
“中储粮只是一个政策执行的主体。”多位接受采访的专家说,它只负责收储国家所需的粮食,但具体到收多少、何时收、何时轮换、轮换多少等,由发改委、粮食局等部门共同商议,并最终报国务院拍板。
中储粮成立之时,将1990年代初期建造的一批粮库上收;而此时的仓容是为了“国家专项储备”而建。在2004年,国家为了解决农民“卖粮难”等问题,实行托市收购政策。此后,随着粮食产量的逐年递增,收购量也逐年递增。
中储粮官网数据显示,2005-2014年,中储粮累计完成最低收购价和临储粮收购近6亿吨,相当于2014年国内一整年粮食的产量。仅2014年,中储粮购销粮食达到2.6亿吨,管理的政策性粮食占全社会库存的70%,仓容罐容8000万吨,资产7000多亿元。
如此巨大的收储量,仅仅靠中储粮一家企业肯定是完不成的。中储粮官网显示,目前,87%的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粮油分散储存在11000多个地方和民营企业。中储粮自己的直属库仅有346个,委托收储库点数量是中储粮直属库数量的三十多倍,委托代储的政策性粮食比例80%以上。
面对这1万多的委托承储库,监管并非易事。“这几次出事都是中储粮委托或者租赁的库点出事,并不是中储粮自己有问题。”一位中储粮内部人士说。
但从2012年河南中储粮周口直属库主任乔建军卷款潜逃一案开始,在中储粮和承储企业之间就存在着各种潜在的“问题”。而“转圈粮”“以陈顶新”“打白条”问题暴露了中储粮的监管不力。
解决问题的方案,是国家支持中储粮“自建仓库”。2015年6月1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三部委联合发布了《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简称“粮安工程”)。其中规定,到2015年底,国内新增新建仓容5000万吨,维修改造“危仓老库”比例达到60%。
中储粮相关负责人对南方周末记者称,今年投资100亿元于新建仓容,这是中储粮成立以来建设规模最大的一年。
卖不掉的粮食
托市价格连年攀升已逼近市场价格后,收储的粮食从入库到出库难以形成一个循环的体系。
中储粮多年执行托市政策之后,渐渐陷入一个粮食补贴越来越高、库存周转不灵的新困境。
“托市”,顾名思义,即把粮食价格“托”起来,稳定粮食价格。国家往往会在每年农民种粮之前公布一个价格,即最低收购价。粮食成熟后,如果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即会启动“托市收购”,从而保证农民“卖得出去”粮食。托市收购的执行主体是中储粮。
在2004年之前,为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国家一直采取最低保护价收购。2004年,托市收购政策替代了最低保护价收购(其实两者并无本质区别),但当年并未真正启动。2005年,国家开始对水稻实行托市收购,2006年对小麦也开始托市收购。此后的每一年基本上都在安徽、山东、河南等粮食主产区实行托市收购。
托市收购主要是针对水稻和小麦。在2008年之后,对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等大宗农产品,在一些主产区实行临时收储。临时收储与最低收购价收购类似,均可划分至托市收购范围。
每年,除了发改委、粮食局会要求中储粮收储新粮作为国家战略储备粮之外,还往往会在一些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的地区启动“托市收购”。由于托市价格高于市场价,大部分农民和粮贩子就更愿意将粮食卖给国家粮库,粮食便源源不断地进入了中储粮体系。
从2006年开始,三级小麦托市收购价格为0.72元/斤;到2014年三级小麦的托市价格上升至1.18元/斤,每年保持10%左右的稳定增长。2015年,三级小麦的托市价格仍然是1.18元/斤,未再上涨。
由于有“托市价格”存在,农民不用担心粮食卖不出去。而随着最低收购价的逐年提升,也保证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粮食连年增产。
今年小麦、水稻的最低收购价都与去年持平。“当时有关部门讨论得非常激烈,农业部门认为要涨,即使涨一分钱也得涨,要给农民一个积极的信号,但是价格部门坚持不涨,最后给出的理由是石油价格下降了,所以导致生产资料价格下降了,所以不涨价。”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孔祥智估计,虽然今年没涨,但明年可能就会涨,因为劳动力等成本还在上涨。
但每存储一斤粮食,财政都是要拿钱的,因此造成存储费用过大。每年,中储粮收购由农发行提供贷款,存储、轮换以及贷款产生的利息都会有国家财政进行补贴。
安徽亳州一家替中储粮代储的面粉厂老板宋红兵说,现在中储粮收储粮食,如果存放一年,收购费用、入仓费用、存储补贴等一系列费用加起来大概是175元/吨。这意味着,储存的粮食越多,时间越长,中储粮获得的国家补贴也就越多。
何时收储、何时拍卖都是由国家发改委、粮食局等部门报批国务院才能决定,也就是说,粮权并不属于中储粮,更不属于中储粮的代储企业。
但高额的补贴利益之下,就会产生市场主体利益寻租的空间。“有些企业为了寻求利益就会在存储量上做文章。”孔祥智2013年曾在黑龙江等地调研发现这个问题。
“一般地方国有粮库与中储粮是委托关系,这些粮库存储粮食每年也会拿到国家相应的补贴。一旦这个地方粮库的粮食在粮食交易市场被拍卖出去之后,他们往往会想尽各种办法,不让买粮食的这些面粉厂把粮食拉走,从而延长存储时间,赚取国家的仓储补贴。”上述面粉厂老板宋红兵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其他面粉厂老板及市场人士、专家普遍认为,这是“出库难”的主要原因。“中储粮直属库还好一点,往往是地方粮库存在这种情况。”宋红兵说,“因此,在各地拍卖粮食都有一个潜规则:如果想要拍那些粮库的粮食,必须私下提前加价。双方私下里达成一致后,才能在交易网站上去拍这批粮食。否则,很难在粮食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全部拉完粮食。”
以前,一些面粉企业宁愿“给好处费”还愿意去拍政策粮,“因为计算下来,以前托市收购上来的这批粮食在交易的时候,即使执行顺价销售,再加上这些隐性成本,还是会低于小麦的市场价格。”赵军说。
但是在托市价格节节攀升的同时,政策粮“顺价销售”价格也不断上升,不断逼近市场价。“2014年是基本持平,起拍价是1.235元/斤,市场价是1.27/斤。而今年的小麦市场价格是1.15元/斤,今年的托市收购价就已经达到了1.18元/斤(三等麦),所以大家都不愿意去拍政策性粮食了。”宋红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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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托市政策渐渐造成了粮食“出库难”。目前的现实下,在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看来,托市政策的最主要弊端在于,收储的粮食从入库到出库不能形成一个循环的体系,“周转不灵”。
“托”出来的市场
在扭曲的市场上,商品流通部分的粮食也进了中储粮的粮库。
现在的情况下,一方面,托市价格导致了库存居高不下,政策粮顺价销售困难;另一方面,托市收购也造成了当前扭曲的市场价格。
托市价格不断上涨,使得国内粮食价格只增不减,但国际市场粮食价格持续走低,因此造成国内外价格倒挂。“影响就是,国内价格高的粮食品种,在国际市场就可以找到替代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说,“如玉米,国内外平均差价在600-700元/吨,最高可达1000元/吨。”
由于国内外粮食价格倒挂,因此导致国内粮食进口量持续上升,甚至走私进来,而国内的粮食库存却很大。
在孔祥智看来,当前的托市政策干扰市场,使价格不能反映价值。“最初制定最低收购价,是因为市场价格比较低,为了防止谷贱伤农而制定,但这个价格说是最低收购价,从一开始执行就成为了市场的最高收购价,这实际上是把价格拉起来了。”
“虽然这样调节了市场,但是已经没有市场了。”孔祥智说,现在只有一些大型加工企业还有能力收购,托市价造成市场价格扭曲。
“我们现在的政策目标,是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保障农产品的有效供给。说得直白一点,就是为了保证农产品的增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分析。
但增产后的粮食,一方面价格不断走高,另一方面,市场主体都不收了,只有中储粮来收。“后果就是严重扭曲了市场,商品流通部分的粮食也进了中储粮的粮库。”
在中央的主导下,中储粮执行“顺价销售”,现实情况是,“根本顺不出去”。
作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单位,中储粮主要承担政策性功能,“是国家战略储备,不是以经营为目标,但不仅要自负盈亏,而且还要进行经营业绩考核,这长远下去肯定会出问题。”东方艾格农产品分析师马文峰说。
“托市收购,不应该完全由中储粮来承担。中储粮仅负责国家战略储备即可,其他的事情交由市场而定,这样就不会有那么多问题。”马文峰说。
退出托市政策?
除了战略性的储备,其他的就放给市场去收购。
业内对于托市收购政策的讨论非常多。2012年,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锡文在接受《经济日报》专访时就提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使所有农产品流通纳入市场化运行的轨道。
而在2015年2月,陈锡文在一个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解决农产品价格高企、粮食拍卖成交率不高等问题,需要实现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目前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实行目标价格改革。以目标价格取代过去的临时收储、最低收购价势在必行。
高库存带来的财政高补贴压力,让财政部也开始“发声”。2015年4月,财政部长楼继伟在公开场合称,目前英国减少对粮食的全方位补贴,鼓励农产品进口。他认为,目前应鼓励农产品进口,才能进一步转移农村的劳动力,弥补制造业、服务业的劳动力短缺,使工资增速低于生产率的增速。
国家层面的改革也在进行。2014年,国务院取消了棉花和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并对新疆(含兵团)棉花和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的大豆实行目标价格改革试点。
目标价格改革直补的方式是,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根据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对试点地区生产者给予补贴;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不发放补贴。目标价格补贴与种植面积、产量或销售量挂钩。
“农产品价格的天花板并非钢板一块,这个天花板是可以调控的,可以降下来的,现在棉花天花板降下来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在《农民日报》公开评论道。
因为才正式实施一年,多位专家均认为,“目前效果还不好评价”。今年的“一号文件”,并未将试点范围扩大。
目标价格补贴,是从国外引进来的。据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介绍,在国外,一般会由种植者在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保证这个价格是多少,一旦低于这个价格,保险公司就会赔付。这种属于政策性保险,由农民出钱买,国家出钱补贴。“但这种模式,在国外比较好操作,他们都是一个个大农场,而我国还都是小规模的农户种植为主。”
李国祥说,“当前,可以从储备制度入手进行改革。除了战略性的储备,其他的就放给市场去收购。长远来看,需要改革,但改革有风险。”
但不管怎样,“当前要完善农产品价格体制机制,退出目前的这一套托市政策,这是最根本的。不管用什么政策,都要退出这个政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说。
(应采访对象要求,赵军、宋红兵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