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护教育对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影响
2015-08-13但国艳陈东梅
但国艳 陈东梅
【摘 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和社会对于儿童的健康成长越来越重视,安全教育逐渐走入了人们的视野。尤其是国务院关于《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文中简称《纲要》)出台以后,儿童自护教育在社区、家庭、学校当中逐渐开展起来。本文通过对观察儿童在参加自护宣讲以及相关形式的活动以后,在消防、安全及救护意识和相关知识方面的变化的数据分析,以期探索出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良好途径和方法。
【关键词】儿童 自护教育 自我保护 影响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概述
笔者以重庆市北部新区R街道W社区的56名儿童作为观察对象,在社区进行自护教育的过程中,根据自编前测、后测问卷及访谈记录,了解儿童在参加自护宣讲以及相关形式的活动以后,在消防、安全及救护意识和相关知识方面的变化,以期探索出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良好途径和方法。本次调查的对象是重庆市北部新区人和街万寿山社区的儿童(4-8岁),总人数56人,有效问卷数52,问卷回收率为92.86%。被观察者由15名男性儿童及37名女性儿童构成,其中留守儿童数量为6人,均为女性。自编封闭式问卷,问卷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信息,共3个项目;第二个部分为正式问卷,共20个题目,包括消防知识、救护知识、安全知识和自然灾害四个维度。问卷均采用单项选择题形式。
二、调查结果分析
(一)数据统计分析
由表1可知,在本次自护教育前后的消防知识、安全知识和救护知识教育三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表现为经过自护教育宣讲和相关活动的开展后,儿童在消防、安全和救护知识方面有明显提高,安全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增强;而在自然灾害方面没有显著差异,说明此次调查的被试儿童中预防自然灾害的知识储备较多。
由表2可知,自护教育总分在性别上不存在显著差异,表现为在自护教育过程中男生和女生的效果无明显变化。在本次调查中可能因为被试男女比例不协调,导致结果误差。
由表3可知,W社区儿童的消防意识在前后测上存在显著的差异,表现在前测的分数低于后测,即此次自护教育的宣讲有效果。
由表4可知,W社区儿童的消防意识在前后测上存在显著差异,表现为前测的分数低于后测,即此次自护教育的宣传有效果。
由表5可知,W社区儿童的救护意识在前后测上存在显著差异,表现为前测的分数低于后测,即此次自护教育的宣传有效果。
由表6可知,W社区儿童的自然灾害意识在前后测上存在显著差异。
由图1可知,在消防知识维度的调查中,第三题关于消防灭火措施题目的正确率明显低于其余四个题目,表明这道题目对于儿童偏难。在之后的教育过程可以增加对于消防应急措施的知识教育。
(二)数据分析的结论
由以上数据结果可以看出,开展自护教育宣讲和有关的活动,对社区儿童的自护意识有所影响。大部分社区儿童在接受自护教育后,在消防意识、安全意识、救护意识及自然灾害意识等方面都得到了比较显著地提升,同时也发现了被观察者在安全知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完善自护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提供依据。
三、加强儿童自护教育的思考
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救助的能力在个人的健康成长和自身的发展当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也至关重要。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健康发展更是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和繁荣,所以在儿童当中开展自护教育势在必行。
(一)完善儿童自护教育机制
首先,加快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方面的制度建设。在《纲要》的指导下,制定适合各个地区的实施方案。对于学校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来说,可以多部门联合制定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各个部门在方案的指引下,各负其责,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预案、事后有评估和报告,真正地防御,干预无漏洞。
其次,加大对于自护教育的资金投入。加大社区公共安全设施的投入,避免因为安全隐患带来的儿童伤害事故。在自护教育活动和课程设置上,提供充足的活动经费,保证社区和学校在开展相关活动的时候无后顾之忧。
再次,在监督机制方面,完善现有的行政监督机制,保证国家关于安全教育的方针政策能够很好地贯彻落实。同时也可以设想启动“第三方”监督模式,可以是自发的民间组织或者是由行政机关委托进行安全教育的机构完成。
(二)创新儿童自护教育方法
学校是除了家庭之外儿童成长的重要场所。学校教育对于儿童系统地学习相关知识,并形成一定的规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有着重要的作用。不管是在幼儿园还是在小学,儿童都相对集中的地方,安全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同伴之间的示范作用对学生的影响也是非常明显的。
首先,确定适合学生年龄层次的自护教育内容。笔者认为应当包括儿童安全意识的培养、儿童对事物安全度的判断,以及在发生突发事故时,儿童力所能及的应急处理方式和自救方式等多个方面。
其次,把课堂教学和第二课堂相结合,创新自护教育形式。在学校的课程设置中,开设安全教育相关课程。同时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特点,找好切入点,采用适当的方式,比如图文并茂的解说、小品相声的演绎、模拟演习、文艺晚会、讲座等方式,让他们在耳濡目染中,通过听、看、亲身参与的方式,寓学于玩,逐渐引导儿童将精力专注其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危机的能力。
(三)发挥家庭在自护教育中的作用
家庭作为儿童成长的重要空间,在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发展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安全教育和自护教育的过程中,应当发挥家庭在自护教育中的作用。
首先,由于儿童年纪比较小,心智还不成熟,同时又没有足够的社会阅历和生活常识,还不完全具备对事物的安全性的判断,所以父母需要在日常生活当中,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救助常识及技能方面的教育。
其次,培养儿童自主解决问题和应对问题的能力。目前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独生子女成为家庭的中心、隔代抚养的现象较为普遍,家长对孩子的溺爱比较严重,让孩子失去了很多锻炼的机会。所以家长在培养孩子的过程中,应注意让孩子独立地去面对困难,自主地解决问题,提高孩子的自理能力。
最后,通过适当的体育锻炼,提高孩子的身体素质。家长应当注重在各项体育活动当中锻炼孩子的身体协调能力和肢体的灵活性,从而有效地避免意外伤害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国务院.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1-08/05/content_6549.htm,2011-08-05.
[2]黄翼.论生命化中小学体育课堂的建构[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社科版),2010(5).
[3]林金芳.“自护教育”也是一种生命教育[EB/OL].中青网,2007-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