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业在跨境传播与新兴猪病时代的责任
2015-08-12志强
志 强 译
养猪业在跨境传播与新兴猪病时代的责任
志强译
在以前,养猪业跨境传播猪病与新兴猪病的威胁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迫在眉睫。养猪业集约化、全球化及其对环境危害的 “完美风暴”已对全球养猪业造成了巨大影响。许多从事养猪业的人士对这些问题都有一定的了解,但大多数只是关注局部地区,未能放眼全球来全面关注养猪业。考虑到养猪业必须为当地消费者做好服务的需求,这是可以理解的。但随着PEDV在北美地区和ASF在东欧的蔓延,人们的态度也在发生转变。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做?谁来负起责任?本文的目的就是要在那些存在争议的方面,提出改变,这些方面主要是全球的跨境传播猪病和新兴猪病的传播。我不认为我们防止下一次灾难性猪病的到来,但我相信如果我们积极负起责任(表1),就能够我们能够降低灾难性猪病造成的损失,但在这方面没有简单的解决方案。以我的观点来看,当前我们养猪的方式会直接导致出现跨境传播猪病和新兴猪病。我们进行的一次调查问卷显示,许多人都认为养猪业的可持续发展取决于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如何对养猪做出根本性改变。
表1养猪业在跨境传播与新兴猪病时代的责任
政府承担第一份责任:制定应对措施
从理论上来说,发达国家的政府会对OIE列出的外来疾病或对贸易有重大影响的疾病做出积极应对。对OIE列出的跨境传播疾病(不会影响贸易)的应对措施,则只能依靠其他辖区或养猪业,因为在加拿大和美国的暴发的PEDV就是这样,但我怀疑这些疾病会被完全忽略。对一个国家养猪业来说需要回答的最重要问题就是:如果下一个灾难性跨境传播猪病是FMD、CSF、ASF或其他外来OIE列出的疾病,那么我们的政府会对养猪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我毫不怀疑,这些措施会比PEDV传入北美洲后所采取的措施更加严厉,但这些措施是否具有凝聚力或及时性就是另一个问题了。因此,我认为我们的政府负有第一份责任:明确表明在下一次传入任何外来OIE列出的疾病时会采取何种措施。没有什么能够比一份详尽的措施计划更能让人接受了,而且,无论何时传入了新的疾病,都应说到做到,并要有凝聚力和及时性。
行业承担第二份责任:执行政府制定的措施
这就给我们的养猪业赋予了第二份责任:对于政府在应对暴发OIE列表外来疾病时采取的措施,我们必须抱有切实可行的预期,并期望在发生非外来跨境猪病时政府不要操之过急或过多插手。例如,USDA最近做出的关于在2014年年底强制上报PEDV的决定。存在非外来跨境传播猪病地区的养猪业表明,需要养猪业来找出解决方案。无论我们认为这一点是对是错都无所谓,但令人尴尬的现实是,纳税人不会同意,也不应该同意政府投资解决这些。
兽医承担第三份责任:提供客观的技术支撑
这就又给我带来了一份关于养猪业的责任,涉及会影响行业发展的行业专业人才、大学教师和兽医人员。在过去的20年里,在管理人员、预算人员和下季度投资回报的驱动下,猪肉生产已经成为大规模、低成本、遍及全球的行业。实际上,我们都是在从事食品生产业务,这就是说质量和安全都是最重要的。无论是在一家养猪场,还是养猪生产流中,我们都是在处理一个复杂生态系统中相互影响的多个生物系统。作为兽医,我们了解宿主-病原的相互作用,沿用柯赫氏法则,而没有认真考虑疾病因果关系的替代理论,并以一种“跟随领导者”的心态,横跨多种非传统学科进行工作。我们的兽医服务都是利益驱使的情况下进行的,我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通常会更多地受兽医产品的影响,而不是诊断依据。因此,第三份责任是专门针对猪兽医的,无论我们的职业生涯和所擅长的专业如何:我们都需要提供更多的技术来解决当今复杂的问题。我们需要独立积极地思考,跨学科合作,不插手我们不擅长的学科,并在提高猪只健康和福利水平方面切切实实给自己充电。我们需要根据兽药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来使用兽药,而不是受利益驱使。我们需要从全球的角度来考虑,并让养猪业也放眼全球。
生产者承担第四份责任:维护行业长远发展
第四份责任是针对养猪场的所有者和管理人员:建设更具可持续和以质量为基础的养猪业,这会在防止发生下一次灾难性猪病中起到重要作用。以我和许多其他人的观点来看,这需要重新构建养猪业来减少或停止大陆间以及洲际活猪运输。根据这些过去应对疯牛病的经验,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传染病的传播速度,如FMD。然而,在最近数十年来了解到这些后,工业化养猪业(尤其是在北美和欧洲)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活动物的跨大陆运猪。这既不具有可持续性,也不利于动物福利。我们需要考虑的不是下一次灾难性疾病能否发生,而是何时会发生。我们必须重新思考当前的多地点养猪和将育成猪向原料产区和具备屠宰能力地区运输的生产模式。我们必须加大两个养猪场之间的距离,而不是增加养猪场密度成为所谓的地域性主产区,这会造成病原通过空气和粪便传播。我必须帮助养猪业阻止致病性病毒在种间的传播,这要通过不再在靠近其他畜禽、人、野生动物或鸟类的地区养猪来完成。在进行上述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必须考虑到世界各地文化差异、对自给型农业的依赖性,以及对优质肉类蛋白的需求。下一次灾难性猪病终将会到来,无论这是来自世界其他地区的跨境传播病原,还是起源于种间或种内进化而出现的新型病原,只有积极提高质量和可持续性的养猪场才能平安度过。
饲料业承担第五份责任:保障饲料原料安全
在北美,饲料业已经让我们失望了,因为没有保持保证猪只健康所必需的质量标准。在加拿大,PED在安大略省暴发的流行病学数据和之后由加拿大食品检验局进行的检测表明,被污染的血浆蛋白是PEDV的潜在传染源。尽管血浆蛋白生产商对此坚决否认且坚持认为其产品没有问题,但证据非常明确。我和许多其他人都坚决认为,必须在全球彻底禁止饲喂猪只猪肉加工的各种副产品。因此第五份责任是针对全球的饲料业:停止进口用于畜禽饲料或宠物食品的动物源性蛋白,并寻找适用于保育仔猪的替代蛋白源。同时,政府在这方面发挥一定作用,因此第六份责任是针对各个国家的政府:制定相关规定禁止饲喂猪只猪肉加工中的各种副产品。
各国政府承担第六份责任:制定法规切断传播路径
全球活猪贸易是一项极具争议性的问题,因为如果禁止跨国活猪贸易,对出口国和进口国的养猪业及其国民经济都会造成一定影响。彻底禁止会对依靠出口断奶仔猪或育肥猪国家的养猪业产生巨大影响,如加拿大和丹麦。但我认为,除非禁止活猪和鲜精贸易或通过严格健康检测程序大幅减少上述贸易,才能彻底消除非外来跨境传播猪病和新兴猪病。当然不可能简单地一禁了之,但我们能够在这方面继续努力。例如,进口冻精而不是鲜精,这一点各国政府均可随时做出规定,包括强制等待期和检测养猪业关注的病原。这可能存在一定困难,但对养猪业的影响会很小,因为精液可以冷冻。其次,胚胎移植可以替代以育种为目的的活猪贸易。虽然以现在的技术来说不太可行,开发商业可行的低温冷藏技术和胚胎移植液会让胚胎移植在将来变得非常简便。讽刺的是,我的一项旨在开发胚胎及精液低温冷藏技术被相关部门否决了,理由是该技术与养猪业无关。
政府和行业承担第七份责任:合作设立贸易壁垒
因此,第七份责任是针对养猪业和各国政府:禁止用于育种目的的鲜精和活猪贸易,并对取得进展的胚胎和精液低温冷藏技术研究提供资助。另外,还要严格禁止用于饲养目的的活猪进口,其主要目标是防止跨境病原从疫区向非疫区或无该病的国家传播。但有人会问,为何在这个环节加以禁止?这是因为尽管不可能完全终止贸易,但可以对来自跨境传播猪病疫区的副产品进口进行强制性严格监管和(或)选择性贸易限制。
研究机构承担第八份责任:合作建立长远解决方案
在暴发PED之前,在北美本应该争取实质性研究资助用于PEDV研究。但不幸的是,大多数资助机构均主要关注他们各自的问题。但这种资助策略必须做出改变,因为,下一种在种内传播的新病原,可能正在当今全球养猪业中循环,下一种种间传播的新病原、跨境传播或外来猪病可能已经在最近的国际机场、港口和进口的产品或原料中伺机而动了。对国外动物疾病的研究成本非常高且要求在达到生物安全3级(BSL3)的研究机构呃逆进行。研究新兴疾病也非常困难,而且经常会无果而终。在此方面,需要通力合作的多学科跨国团队才能做出实质性进展。而且,在这些复杂课题方面取得研究进展在多年后才能得到验证,故需要多年的资助计划,而不是仅有6~12个月的资助。因此,第8份责任是针对研究资助机构:与世界上其他机构通力合作,为跨学科国际研究团队(专注于寻找威胁当地或国外的跨境传播猪病、国外猪病和新兴猪病的长期解决方案)提供多年(3~5年)的资助。
各国养猪业承担第九份责任:与政府合作建立预警机制
很明显,需要各个地区和国家加强监督。对这一点的限制有很多,包括缺乏协调与资助和不同信息技术(IT)系统之间的兼容情况,最重要的是各级政府与养猪场之间缺乏透明度或不愿意保持透明。在国际上,来自政治方面的监督必不可少,且也存在现实和想象中的贸易风险(首先宣布发现新兴跨境传播猪病会导致该国贸易受阻)。话虽这样说,但第9份责任是针对各国的养猪业:应与各国政府通力合作,建立健全且有意义的监督系统,整合预警机制,以尽早发现和遏制跨境传播猪病和新兴猪病。各国在这种系统在设计方面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但均应整合综合征和实验室数据,配备兼容性好的信息系统,能够快速向相关部门上报有关信息,具有强制性和透明性。
未禁用AGP国家养猪业承担第十份责任:停用AGP减少耐药菌产生
用于提高生长速度和效率的抗生素类生长促进剂(AGP)已无法为社会公众所接受。无论你是否认为抗生素类生长促进剂会导致细菌产生耐药性(AMR)都不再是问题,关键在于这只是问题的一部分,使用抗生素类生长促进剂除了会影响我们人类健康外,我们还要为消除这一影响而采取措施。有人认为我们正返回到发现抗生素之前的年代,虽然这是媒体想要博得读者眼球的伎俩,但在人医和兽医多重耐药菌(MDR)的数量确实是在一直增加。实际上,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和多重耐药的猪痢疾短螺旋体,都是由欧洲、南美洲和亚洲(值得注意的是,并非出自北美洲)的同行们在养猪生产中产生的。即使从未证明抗生素类生长促进剂会导致细菌产生耐药性,但以我的观点来看,养猪业也必须为他们采取的措施没有为减少耐药菌出现做出贡献而负责。我觉得欧洲的各国政府做得很好,因为他们大多已经禁止在饲料中添加抗生素类生长促进剂,但我希望禁用的同时,能够保持考虑动物福利水平。因此第10份责任是针对全球的养猪业:如果政府尚未强制停用抗生素,应通过自愿停用抗生素类生长促进剂来建立信誉。如果我们提前做到了这些,就不会使公众和人医专业人士有所误解,这些人对畜牧业知之甚少。
小结
综上所述,应对下一次灾难性猪病,需要全球各个方面共同进行应对,并改变我们养猪的方式,这需要各级政府和养猪业积极投入。但跨境传播猪病和新兴猪病从根本上来说仍是一个行业问题,全球化、当前的产业结构和常见养猪方式都会导致这一问题的出现。尽管我们欢迎政府的支持,但不应完全依靠政府,政府应在全球疫病防控领导和防控中负起责任。我们需要做出艰难的决定、放宽视野和说服政府和资助机构的艺术,某些意见会得到采纳并获得成功,某些只会存在于行业中,其他则会被摈弃。考虑到培训和经验的宽广度,以及对知识贪得无厌的胃口,没有谁比猪兽医更适合担当此任务,面对跨境传播猪病与新兴猪病威胁中养猪业,你准备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