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计算中的“理”
2015-08-11徐继健
徐继健
数学上有许多的规定和要求,这些规定和要求有时候看上去是强硬的,需要被承认和反复强化并要求记住。实际上,这些规定和要求都是有道理的,而且这些道理都非常有意义,有它的知识来源。如果我们数学教师用适当的方法让学生体会这种道理,知道这些道理的来源,学生就会真正喜欢上数学,爱上数学。本文就以个人所经历的笔算除法的竖式教学为例,来探讨数学计算中的“理”。
“笔算除法,曾经我是这样教的”
师:为庆祝六一儿童节,同学们布置庆祝活动的场地,先搬15盆花,每组摆5盆,可以摆几组?
师:解决这个问题,怎么列式呢?
生:15÷5=3(组)。(教师相机板书)
师:你们是怎么算的?
生:因为5乘3等于15,所以15÷5=3。
师:对了,这是以前我们学的用乘法口诀在横式上求商。
师:我们已经学过用竖式计算加法、减法、乘法,今天我们来学习用竖式计算除法。
……
“‘自以为是的反思”
在学生的脑海里,起初还没有除法竖式的表象,只有加法、减法及乘法竖式的印象,而加法、减法及乘法竖式又是一种模式。当学生一开始学习用竖式计算除法时,自然地把学过的“旧知”类推到新知上去。虽然学生得出来的结论有时是错误的,但这是学生探究新知的“火种”,说明学生具有较强的模仿和类推能力。作为教师,此时千万不能挫伤、打击甚至讥讽学生的天真幼稚的想象,而是应保护出现错误的学生,尤其是要正确、巧妙地引导学生。此案例中,当学生提出:“我列的竖式与你的不一样”时,老师表现出极大的耐心,叫学生把自己的竖式写在黑板上展示出来,这样处理,既没有影响学生探究知识的积极性,又能发现发生错误的原因。如果教师不耐烦地说“下去!下去!”这“下去!下去!”的背后将是什么,大家可以想象,是一种扼杀、霸道和权威,哪谈得上平等、参与、交流呢?又怎能促进学生的主体性和个性发展呢?面对学生在课堂中出现的错误,作为教师,必须从学生错误暴露和呈现开始,不要急于用自己的思想去“同化”学生的错误观点、错误认识,而应站在学生的立场上“顺应”他们的认识,摸清其错误的源头,掌握其错误思想的轨迹,对症下药,找到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案例中我对学生的大胆发言给予了肯定和鼓励后将错就错,出示例2“23÷5”让学生做一做,学生动手做后发现这样列式不好写,此时,老师指出:“这几天我们要学习另外一种列竖式计算的方法”,提出解决问题的好办法,真可谓水到渠成。
“学生的话点醒了我”
笔者经常教学笔算除法,每一批学生都会出现上述的问题,在向学生解释理由时,我要么如上解释,要么以规定来阐述。可是,又一次,一位学生喊了一句:“规定也要讲理呀”!
这一喊,我也警醒:是呀!这样的规定有道理吗?如果有道理,那么道理在哪里?难道数学规定都是不讲道理的吗?况且用“有余数的除法算式”来解释并不是合情合理呀,孩子总是在我的看似有道理的解释下服从“规定”,用有余数的除法来引导必须用规定的竖式真的是“水到渠成”吗?
在学生的眼里,老师的板书或者说书上的规定提供的样式,比较复杂,干嘛要有两个15呢?为什么不和加法、减法、乘法一样书写呢?
“再度反思”
两次不同的教法,第一种教法,教师直接告知学生除法竖式的写法,通过强化练习使学生掌握知识,这样的课堂效率较高,基本上排除了“学生的想法”,即使是出于对学生自尊心的保护,简单地以有余数的除法算式进行搪塞,那只是“自欺欺人”。第二种教法,教师以生为本,呈现“学生的想法”,让学生在比较中体验竖式对运算的记录意义,从而理解并掌握了除法竖式,它基于学生的想法并提升学生的想法。
从时间使用来看,曾经的教法基本上10分钟左右就可以完成任务,剩下的时间进行巩固练习;而后种教法基本上需要30分钟来完成教学任务,练习时间很短。
从学生的体验来看,曾经的教法将学生的想法排除在外,久而久之,学生就服从数学上所谓的规定,也不会有什么想法,反正一个态度:有什么好想的,记牢就行,这就是规定。试看这就是我们现在绝大多数的课堂,为什么我们的学生没有创新精神?后种教法从“学生的想法”开始,到发现想法的不足,再到接受一种更合理的方法,久而久之,学生会自然思考并探究自己想法的合理性。这样所谓“以生为本”的课堂才能真正实现。
【作者单位:句容市郭庄镇中心小学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