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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依百顺就是忠诚吗?

2015-08-08陈良

月读 2015年8期
关键词:开方文帝齐桓公

陈良

周襄王七年(前645),齐国政治家管仲身患重病,国君齐桓公前往探视。齐桓公拉着管仲的手,询问自己的三位宠臣易牙、竖刁、开方能否接替他的相位,管仲一一予以否决,并忠告齐桓公应疏远他们。最后管仲向他推荐为人忠厚、不耻下问、居家不忘公事的隰朋。

管仲为什么不同意易牙、竖刁、开方继任为相?我们不妨追溯这三人是如何取得齐桓公的信任的。

易牙原是齐桓公的宫廷厨师,只因齐桓公一句“唯独没有吃过人肉”的戏言,就把自己年仅四岁的小儿杀了,以其肉烹制一道汤菜,送给齐桓公品尝;竖刁是齐桓公身边的侍臣,为表忠心,对自己施以宫刑;开方曾是卫国的公子,到齐国后对齐桓公俯首帖耳,15年没有回卫国,父母去世,也不回家奔丧。

在齐桓公眼里,易牙、竖刁、开方之所以值得信任,主要是他们对自己极为忠诚。而在管仲看来,他们表现得过于忠诚,甚至不合乎天性人情。易牙三人为获得信任,不惜杀害亲子、毁坏自身、背叛亲情,如此伤天害理的事情都能做出来,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管仲意识到,他们醉翁之意不在酒,讨好齐桓公,意在谋取权力,故而劝告齐桓公,不仅不能重用他们,还要敬而远之。

遗憾的是,齐桓公未能接受他的劝告。管仲、隰朋相继去世后,齐桓公便重用易牙、竖刁、开方,让他们执掌齐国朝政。齐桓公身体健康时,三人对他言听计从,等到齐桓公身患重病,便纷纷摘下忠诚的面具,合伙将齐桓公囚禁于密室,筑高墙不准任何人出入,硬是将他活活饿死。曾经“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国君,因听信谗臣,落得个悲惨的结局。

综观历史,痴迷于权力的,岂止易牙、竖刁、开方三人?尤其是帝制时代,总有外戚、宦官、奸臣之类聚集在皇帝身边,他们为追逐权力,会使出卑劣残酷的招数,一旦得势,更是肆无忌惮地弄权、血淋淋地杀戮。所有这些惨剧之所以频繁上演,都是权力惹

的祸。

权力何以为祸因?因为它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利国利民,用不好则祸国殃民。中国古代为“家天下”模式,权力归帝王个人私有,试图由帝王赏赐一份权力,就成为臣民最高的追求,“学好文武艺,货与帝王家”一般被视为实现人生的正途。既然帝王好恶即可决定一切,像易牙、竖刁、开方之类角色便层出不穷;此类小人之所以能倍受君王信赖,关键是他们善于伪装,穷尽一切手段,表现得无比忠诚。

作为一国之君,所用之人必须有利于江山社稷。很多君主往往以个人好恶选人用人,尤其偏好重用对自己特别忠诚的人。而“特别忠诚”的人,大都是“伪忠”,亦即大奸似忠。当君主对他们有利的时候,他们会不择手段讨好于他;一旦君主失去利用价值,他们会迅速变脸背叛,甚至落井下石。

任用忠诚之人原本没有错,问题在于,什么才是真正的忠诚。孟子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由此看来,真正的忠诚依次是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君主,只有将对三者的忠诚统一起来,才是真正的忠诚。遗憾的是,平庸的君主并不懂得这个道理,错把小人的“伪忠”视为忠诚,而把那些为了百姓和国家而敢于犯颜直谏的诤臣视为大逆不道,以至于忠奸不分,危害国家,也祸及自身。

在当代,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为民所赋。毫无疑义,我们的官员必须忠于人民,忠于党和国家。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官员讲究“跟对人”,即对个别领导极为忠诚,唯其马首是瞻;而某些领导也热衷于拉帮结派,组成利益共同体。这不仅违反党的纪律,而且有悖于公正原则。实际上,凡是以谋求私利而搞小圈子的人,很难得到自己想要的忠诚,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忠诚,利益均沾的时候,也许皆大欢喜、额手相庆;如果摊上事情或情况变化,很可能相互拆台甚至构陷出卖。权力这东西,得好生使用,否则坑人害己。

(作者单位:湖北黄梅县委党校)

邓忠强

古代封建专制社会里,皇帝以为自己干什么都不能受到约束,任何人想挑战皇帝的意志,就必须准备付出生命的代价。《资治通鉴》卷一七八记述赵绰“舍生求法”的故事,就深刻反映了封建“人治”背景下法官忠于法律、对抗君权的一场生死博弈。

隋开皇十七年(597)六月,隋文帝杨坚下令逮捕了大臣辛亶(dǎn)。辛亶官居刑部侍郎,堂堂一位“中央副部级干部”,为何被抓起来呢?不为别的,就因为他“尝衣绯裈(kūn)”,曾经穿过红色的裤子。当时,民间习俗说穿红裤子可以得到功名利禄,保证官运亨通。(其实二者之间毫无关联。)大概这位辛侍郎尚嫌纱帽小,又欲加官进爵,便偏信所谓“利官”的说法,“衣”起“绯裈”来,做着黄粱梦。对于一个高级干部来说,这就显得很无聊很无知。虽说不过是一个生活小节,却也透露出辛亶的为官意识和心理观念出了偏差。

那么辛亶被抓之后,隋文帝作何处理呢?“上以为厌蛊(巫术惑众),将斩之。”文帝认为辛亶是在用邪术蛊惑人心,不能宽恕,立刻下诏给大理寺,要将辛亶处死。可叹这个辛大人,原以为穿“红裤子”可以“利官”,谁知竟是一梦南柯,不但“吉利”没讨得,转瞬间就要丧命。这时,大理寺少卿赵绰果断地向文帝上奏说:“法不当死,臣不敢奉诏。”赵绰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辛亶不应当判处死刑,所以不能奉行这个诏令。他据法抗争,语气斩钉截铁,掷地有声,显示了一个法官公正执法的凛然气概。

文帝见赵绰不肯接诏,并且还拿法来说事,顿时震怒至极,遂迁怒于赵绰,向赵绰“亮剑”了:“你顾惜辛亶的性命,难道不爱惜自己的性命吗?”说罢,立刻下令将赵绰推出斩首,赵绰依旧从容地谏诤道:“陛下可以处死我,但不能处死辛亶。”赵绰被解下衣冠,正准备处斩时,文帝忽又派内侍对他说:“竟何如?”言下之意是,你现在该知道抗命不遵的下场了吧,你打算怎么办?此话无异于“最后通牒”,但也是软硬兼施,想使赵绰回心转意,俯首听命。

然而,赵绰毫不退缩,他说:“执法一心,不敢惜命!”也就是说,我一心一意坚持公正执法,不敢吝惜自己的生命!内侍回来复奏赵绰的话,文帝听了,愤然拂衣回到后宫,过了很长时间才醒悟过来,传令释放赵绰。第二天,文帝向赵绰道歉,并且嘉勉他的忠贞,给了丰厚的赏赐,而辛亶也因赵绰的冒死抗争而捡回了一条命。

用现在的话说,赵绰为了法律的公正,不惜以身殉法,真够拼的!当时,朝廷严禁民间使用“恶钱”(劣质钱币)。有两个人在集市上用劣钱兑换好钱,武士抓获他们,并报告了朝廷,文帝下令将他们一律斩首,赵绰进谏说:“他们所犯的罪应当判处杖刑,‘杀之非法,处死他们就违背了律令。”文帝说:“这不关你的事。”赵绰说:“陛下不因为我愚昧无知,把我安置在大理寺的职位上,现在陛下想胡乱杀人,怎能说不关我的事!”赵绰认为,捍卫法律的严肃性是执法者的重大责任,皇帝“欲妄杀人”就是在随意地破坏司法公正,自己身为执法官,职责所系,怎么可以听之任之,袖手旁观呢?

赵绰的一番劝谏,晓之以理,导之以法,使得文帝无话可说,无奈之际,文帝只得搬出皇权来企图压倒对方。文帝说:“你想撼动大树,大树岿然不动,你就该知难而退。”赵绰回答:“我希望自己的一片忠心能感动苍天,更不用说摇动树木了。”文帝又说:“喝汤的人,汤热就放下,天子的权威,你也想挫折它吗?”赵绰再次跪拜后又向前靠近,文帝厉声呵斥他,赵绰还是不肯退避,文帝见他忠贞不屈,便起身回后宫。这时,治书侍御史柳彧(yù)又上奏恳切劝谏,文帝方才收回成命,不再坚持将那两人处死。

这些陈年古事发生在一千多年前以皇权为核心的封建专制时代,赵绰始终不屈不挠,坚决抵制君主强权的任性,不惜舍生取义,以死捍法,这样的强项令,令人钦佩;隋文帝尚能顾全大局,最终能做到“法大于权”,也是难能可贵的。但是,并不是封建社会所有的法官和君主都能够做到这些,因为毕竟在封建君主专制统治下,法治举步维艰,君权睥睨一切,可以说,“人治”之下难有真正的“法治”。即便是在现代社会,在权力失去监督的情况下,也仍可看到权力干预法律的现象,出现以权代法、以权压法、权大于法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看,赵绰“执法一心,不敢惜死”的精神,至今仍焕发出法律至高无上的

光彩。

(作者单位:湖北武汉长江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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