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自治理念下“学生足球裁判员”的培养初探
2015-08-08王启俊
王启俊
摘 要:根据“儿童自治”的原则,对普通小学的“学生足球裁判员”培养问题进行探究,从校情、学情追溯校园“学生足球裁判员”的产生,以及如何展开“学生足球裁判员”的具体培训,重点阐述如何开展自治实践,充分发挥“学生足球裁判员”的作用。而这一切,始终都着眼于学生的自主发展。
关键词:校园足球;学生裁判员;儿童自治
中图分类号:G633.9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2410(2015)07-0063-02
一、基于校情,酝酿“学生足球裁判员”的产生
20世纪,陶行知先生提出“小先生制”,发表了《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认为小孩不小,可以自我教育,甚至可以自主和自治。而今,在新课程和南京教育“新三基”背景下,我校秉承“赋能”理念实行小班化教学,在学习上强调学生自主,在管理上实施学生自治。作为区足球传统名校和南京市“青奥示范学校”,我校开展了“快乐足球大课间”和多样化的足球教学活动,取得了市内外同行的一致认可。在此基础上,笔者从学生自主和自治的原则出发,提出了培养“小足球学生裁判员”的设想,并尝试付诸实施。
“学生足球裁判员”的产生,源自我校的足球文化:基于小班,人人参与;植根传统,样貌多彩;挖掘潜能,彰显智慧;多元融通,开放求新。作为市级足球特色学校,我们实施足球普及教育,着眼于每一个孩子的发展。同时又实施分层教学,让有潜力的孩子脱颖而出,除选拔校队队员之外,在足球训练、比赛和日常管理中,发展小足球裁判员,鼓励学生参与自治,让他们在实践中认识足球,喜欢足球,提升能力,发展特长。
在校园足球活动中,让儿童自己当裁判员,实施学生自治,意味着对孩子的高度信任。从积极心理学看,能让孩子产生一种内在的控制感、效能感、力量感。教师真诚地赞扬、呵护与放手,不仅能让孩子学会自主地控制自己的行为,还促使他积极地参与到足球集体活动中来。
二、内外兼修,展开“学生足球裁判员”的培训
1.仔细观察,精心选材
对儿童裁判来说,球不一定要踢得很好,但能力要相对全面:奔跑能力强,头脑反应快,善于沟通,具备一定的观察力、理解力及表现力。最主要的是,对足球知识、技能、文化都表现出强烈的好奇心、求知欲。这样的学生,才是“学生足球裁判员”的培养对象。作为教师,平时在足球教学活动中应该仔细观察,用心留意这些学生,把他们集中起来进行培养训练。学生裁判员的人数可以根据学校的足球联赛规模设定,覆盖到每个班级,一般每班三四人,男、女生都要培养,有条件的话可以更多一些。
2.成立社团,系统培训
培养对象选定后,为了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严格的理论与实践培训,我们成立了“学生足球裁判社团”,固定地点,把每周三下午设定为培训时间,制订了培训计划,保证培训师资,进行有组织的系统学习。初期是本校教练进行理论培训:利用书籍、网络等,进行专业的足球裁判理论知识的教学,内容包括足球比赛规则、足球裁判手势、旗语、跑位……鼓励孩子多看、多练、多讨论,不断复习巩固,达到熟练、内化。中期是建立制度,在掌握了足球理论和比赛规则的基础上,学生共同讨论,制定规则,草拟、颁布我校学生裁判员的规则和条例,做到自主“立法”,有法可依。后期请专职足球裁判员进入校园,言传身教,进行更专业的指导。这个时期主要是专题化培训,如:如何运用体态语言辅助执法,如何利用哨声调控比赛等,并进一步巩固和规范。
为孩子配备裁判用的器材,例如漂亮的裁判服、裁判哨、旗子、红黄牌……既显得规范,又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为上场执法做好准备。
3.重视德育,关注心理
将德育有机渗透到“学生裁判员”的培养中,提倡正能量,杜绝不良因素。提倡自治,不意味着可以乱用权力。“学生足球裁判员”是一张白纸,我们格外重视对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树立和强化“我是绿茵场上公正、严明的黑衣法官”的意识,要求他们做到执法公平、公正,保持操守,遵循规则,杜绝一切不利于比赛公正的判罚,不吹“黑哨”。
心理教育也是系统培训的一个内容。我们不断给予积极的心理暗示,让学生裁判的自信心大大提高。考虑到他们在临场执法过程中,面对同龄的熟悉的孩子会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我们在教程中教给一些对策,以应对在比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利因素。如:怎么应对运动员的拉拢、指责甚至侮辱,怎么疏导双方队员的激进情绪,怎样自我疏导、减压,调节自我情绪。进而提升心理素质,使其执裁时能排除外界干扰,保持心理稳定,应对各种面临的困境。
4.模拟比赛,临场执裁
有针对性地组织小组足球赛,班级教学赛,校足球队教学比赛,让学生裁判临场执裁,在实践中检验他们的水平及实际裁判能力,一方面可以得到改进与提高,另一方面积累现场裁判的经验,学以致用。同时让他们做好角色体验,在心理上适应足球裁判员的角色,为小足球比赛的正式裁判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过这样的内外兼修,“学生足球裁判员”的培训工作已经初见成效。
三、开展自治,发挥“学生足球裁判员”的作用
1.足球课上,带领小组成员自治训练
足球是我校的校本课程,每周每班都有小足球课。由于我校为小班,每班不超过28人,我们在足球课上,把一个班划成几个小组,教师通过对学生的观察了解,将学生按性别、个性、能力等合理分组,每组由一个“学生裁判”担任组长,为自己的小组命名,并带领学生自治开展足球训练。
学生自治,不是自由行动,而是共同治理;不是打消规则,而是共守规则;不是放任,而是深度合作。我们将权力下放给掌握了足球理论和规则的“学生裁判”,让其带领小组成员群策群力,制定小组训练规则及奖惩标准。同时实行“小先生制”,对一些足球理论、比赛规则,还有不少操作性的动作,都由学生裁判给小组成员示范讲解,负责矫正、练习。教师协助指导,高标准,严要求,从荣誉、爱心、协作、刻苦等方面激励学生,促进小组彼此间形成梯度,良性竞争。
2.持“证”上岗,开展校园小足球联赛
校园足球联赛需要一定数量的、有一定专业水平的足球裁判。由于工作量很大,参加比赛的年级、班级众多,体育教师或足球教练人手显得捉襟见肘。
此时,一批训练有素的学生裁判员参与到校园足球联赛中,就可以弥补这一不足,既能有效开展比赛,又在不知不觉中增添了许多未知的惊喜,符合足球运动不可预知的、精彩的特点。
我们在升旗仪式之“校园足球联赛启动仪式”上,由校领导给在“学生足球裁判社团”中经过系统学习成绩合格的孩子,隆重颁发“学生足球裁判员”证书和聘书,使他们带着自豪感宣誓,持证上岗。当身着专业裁判服,具有专业足球水准的他们,用标准的裁判手势做出精准的判罚,执法正规的校园足球联赛,甚至执法一些校际小足球邀请赛、交流赛时,孩子自己、队员、家长和观众都兴奋不已。这些既带有威严、自信,又不失孩子气的“学生足球裁判”,无疑是校园足球活动中的最大亮点!
3.多边沟通,实现师生、学校的互动管理
组织校园足球联赛,需要做许多细致烦琐的准备工作,学生裁判员的加入,会取得省时省力的良好效果。例如,报名方式、规程的制定,规则的修改,结果评估等,“学生足球裁判员”可以收集整理学生的意见,反映给校方。教师、教练也可以把想法与要求通过他们,与参赛学生进行沟通,及时做出合理、有效的调整,将各环节的准备及组织、总结工作做得更细致,确保比赛正常有序地开展,大大减轻教师及教练的工作量。
学生裁判,成了联系学校、班级、师生、家长的一根纽带,实现了校园足球管理效益的最大化。
4.知行结合,充分展现自我治理能力
“学生足球裁判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足球裁判员的专业理论,以及很强的实践能力。通过理论的学习,可以使小学生了解到更多的足球知识,这些是体育课上难以达到的高度。而通过执场足球比赛的实践,可以让他们的自信心、观察力、预判力、耐挫力、抗压力、跑位能力、沟通能力、组织能力等得到有效提升。通过足球比赛的组织,学生的综合能力得以很好的展示,让一项校园足球活动达到了全面育人的效果。
在初步实现成效的基础上,我们大胆放权,尝试让高年级“学生足球裁判”轮流组织班级联赛。将三个年级12个班分为上下片区,32名学生裁判8人一组,组织联赛的男女生各场比赛,依次担任当值裁判,其余监督。如此自治,取消了以往的被动比赛,整散结合,分工有序,每名学生裁判都有组织活动的机会,发挥自己的最大能量,大大提高了活动成效。
如何评价自治管理足球比赛的成效呢?一看是否严格执行裁判员的规则条文。二是球赛组织得是否有序、平稳。三是是否得到大家首肯,其他区是否有举报。四是有对组员和队员执法的详细记录。五是有解决赛场突发事件的能力。明确的评价指标,也提高了学生的自我评价能力。
我们还注重及时总结,表扬激励。建立“学生裁判员”博客,记录一路走过的历程,组织自主评价,进行阶段性小结。第斯多惠说:“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和鼓舞。”在学生足球裁判员的培养中,教师的作用更多的是引领和鼓励,对学生的认可与赞扬,让每个学生裁判员更加珍惜自己手中的权力,严格要求自己,创建更大的自治空间和自我展现舞台。
学生自治,调动学生的主人翁精神和协作能力,让“足球从娃娃抓起”真正落到了实处。虽然“学生足球裁判员”的培养仍处于尝试阶段,但空间巨大,做实、做好这个工作,不仅能促进校园足球的有效开展,也会让学生终身受益,让中国足球的基础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不再是空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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