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划6条“红线”严禁教师收受学生礼品礼金
2015-08-08
广西教育·D版 2015年8期
教育部近日发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划定6条“红线”严禁教师收受学生礼品礼金: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