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双主体”办学运行模式的探索与研究
2015-08-05张健
张健
【摘 要】在深入开展校企合作的背景下,高职学院对“双主体”办学的实践与研究愈演愈烈,本文阐述了双主体办学的内涵和意义,提出了双主体办学的实践方法和措施。
【关键词】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
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模式最初来源于德国的“双元制”、美国的“合作教育”和英国的“三明治制度”模式,其目的是为了使职业教育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求。但是,严格说,国外并没有校企合作“双主体”这个概念,校企合作“双主体”这个概念是国内学者对我国职业教育中“校企合作”的方式进行研究以后提出的一种说法,它指在校企合作办学中,企业和学校分别是合作中的两个主体。这也就是说,在校企合作办学的过程中,学校和企业双方都是主人,都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包括对人才市场需求状况的分析、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课程内容的确定、教学资源的开发、“双师型”教学团队的建设、培训与实训基地的建设、教学质量的评估、学生技能(设计、作品)竞赛的评比和对学生就业的指导等。当然,在上述各合作领域,校企双方的作用也不可能是完全一样的,校企双方都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
企业和学校是校企合作的两个主体,二者结合即“双主体”。“双主体”对帮助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走出困境,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双主体”使校企合作中校企主体关系理论研究推向深入。校企合作中,学校和企业的关系一直是困扰高职教育发展的重要理论问题。“双主体”更多地是从学校和企业这两种分属于不同的活动领域中的两个主体,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基础上提出的,也是对政府主体或学校主体的有益补充。一方面,它承认学校主体和企业主体并不是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关系;另一方面,它更强调学校主体和企业主体在发展过程中的协调与统一,在两者相互作用中,学校发展促进了企业发展,企业发展也带动了学校发展,双方互利互补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双主体”在强调发挥学校和企业主体作用的前提下,并不排斥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撬动作用,也不排斥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相反,在其作用下能促进政府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促进政府缺失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纠正,使封闭办学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双主体”对突破目前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瓶颈具有现实意义。
“双主体”有助于改变校企合作中企业积极性不高的现状。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是其利益得不到保障。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个体,营利性是其本质特征,是否能盈利是其是否参与校企合作的根木因素。一方面,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得不到国家任何优惠政策,反而增加了麻烦和负担;另一方面,由于我国高职教育的校企合作还处于推部分企业把参与职业教育看作损失是直接的,而得到的利益却是间接的,这就很难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双主体在撬动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保护企业经济利益前提下,鼓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对破解校企合作中企业积极性不高的现状,具有实践价值。
“双主体”主要体现在:办学目标结合校企双方的诉求,以提高毕业生质量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出发点;办学理既尊重各自个性特征发展,又相互结合促进提高,以寻求利益共同点的效益最大化为落脚点。通过教育对接产业、学校对接企业、学生对接岗位、教学过程对接生产过程,形成课程体系共建、师资队伍共建、教学过程共管、评价标准共定、教育资源共享、校企文化共融的校企一体人才培养模式。
1校企对接共同设置专业核心课程
根据企业确定岗位的职业能力设定工作项目,以工作项目为轴心整合课程内容,形成课程单元与职业能力相对应,形成“理论教学+认识实习+教师导学+校内实训+岗位实践”的课程教学体系。
2以岗位技能为核心开发新课程
以岗位技能为中心,以现场模拟与实际操作为载体组织课堂教学,课程内容围绕企业的职业能力为核心,组成理论教学与现场教学的结合,校内实训与企业实操的结合。
3以“双证融通”为目標组织教学过程
构建以职业能力为主线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环节,将“双证书”教育融入教学全过程,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4实岗育人——教室与岗位合二为一
学生利用学生与学徒双重身份,通过教室与岗位的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这种螺旋式学习实训实岗育人机制,让学生经过教师、师傅的联合传授知识与技能,在毕业后更好更快地进入与胜任相应的职业岗位。
最后,高职院校坚持基于校企“双主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加深了学校与行业、企业之间的联系,实现了行业、企业、学校、学生多赢,有效地促进了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参考文献:
[1]张利痒,庞连义.职业教育制度变迁中的校企合作[J].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9(12):20.
[2]曾陇生,倪丽华.教育双主体论[J].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学报,1995(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