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投资困境、成因与对策
2015-07-29刘变叶
刘变叶
[摘 要] 民间资本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近年来,民间资本投资遇到困境,其原因在于民间游资行为对市场秩序造成冲击,民间资本投资的不规范、供求不均衡。究其深层次原因则是我国民间资本投资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我国民间资本投资活动的监督不严,缺乏有效的投资渠道。完善我国民间资本投资环境,应加快建立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健全完善的相关监管制度,规范民间投资,加大政府引导和扶持力度。
[关键词] 民间资本;投资困境;成因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 F832 [文献标识码] B
毋庸置疑,民间资本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2012年至2014年,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值(亿元)分别为223982、274794、321576,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增长值(亿元),分别为24.8%、23.1%、18.1%,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分别为61.4%、62.3%,64.1%,由此可见,民间投资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民间投资飞速发展的同时,凸显的投资问题也应该引起社会的重视。
一、民间资本投资困境
民间资本是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当前民间资本作为发展经济的中坚力量得不到更好地释放。一方面,急需融资的主体找不到合理有效的融资途径;另一方面,由民间资本所引发的问题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一)民间游资行为对市场秩序造成冲击
随着民间资本的迅速膨胀,投资需求自然十分强烈,民间资本本身具有的逐利性,致使投机性行为的出现。“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民间资本天然具有很高的利益嗅觉,哪里有收益,就会蜂拥而至;哪里没有收益,就会迅速抽离资金。“炒煤热”,“炒房热”,“炒金热”这些都是民间游资行为的表现。民间资本处于这种散兵游勇的状态,对于资本本身以及整个市场秩序都将是一种威胁。民间资本自身具有逐利性、灵活性和追求效率性突出特点,也正是由于这些强烈的属性,导致民资缺乏合理有效的长期规划,使民间资本的投资具有随机性、盲目性和投机性。
(二)民间资本投资的不规范
我国民间资本的发展在各个领域,都具有重大的作用。但是,到目前为止巨额的民间资本,并未完全纳入国家整体发展规划之中。处于游离状态的民间资本所形成的强烈危害性,与民间资本所应该发挥的正面效应,形成了极大的落差。当前民间资本市场鱼龙混杂,金融机构除了正规银行外,还有大大小小的贷款公司、投资机构、担保公司、典当行,以及各色各样处于监管外的“地下钱庄”,再加上民间资本运作具有的隐蔽性,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等因素,一系列民间资本危机事件相继出现,比如,“温州跑路潮”,“吴英案”,“鄂尔多斯经济崩盘”等。
(三)民间资本供求不均衡
资源配置的所呈现的两极扭曲现象是民间资本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一极是大量的民间资本“闲置”或“游离”实体经济,处于投资困境之中。据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达44.76万亿元,加上持有的现金、股票、基金、债券、保险以及金融机构各种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总规模超过60万亿元。
另一极则是对融资需求有强烈欲望的中小企业得不到民间资本的投资。资金缺乏、融资难是现阶段我国数千万中小企业生存的瓶颈,制约着企业的发展。因我国中小企业规模达不到上市融资的要求,发行企业债券更是要接受严格的审核,因此只能依靠内源融资和向银行贷款。商业银行更青睐于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将大部分中小企业拒之门外,而民间资本也无更畅通的渠道投资于中小企业。
图3 2012年浦发银行对公贷款的对象结构
资料来源:《浦发银行2012年年报》
二、民间资本投资困境的成因
民间游资行为对市场秩序造成冲击,民间资本投资的不规范以及民间资本供求不均衡的种种投资困境表象是有更深层次原因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国民间资本投资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由于民间资本在我国起步晚,到现在还未明确地提出和颁布其有关法律规章制度。由于非法集资和合法的民间借贷之间的界限不清晰,因此在民间资本的许多方面都无法可依。拿民间借贷来说,我国民间借贷具有自发性和随意性、自由性和高收益性等特点,促使越来越多的民间资本从传统的金融体系转移到民间借贷当中。但其借贷行为建立在一种非制度化的信任之上的,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来保护借贷资产,借贷条件也没有明确的标准规定,通常仅依靠口头协议向投资者承诺条件,由于没有担保,借贷行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在高利率的紧逼下,一旦无法到期还清欠款,债台高筑,借贷人考虑逃避债务,极易发生法律纠纷。
(二)我国民间资本投资活动的监督不严
对于民间资本自身来说,投机不是最好的选择。投机行为充满了诸多风险。一是政策风险。当民间资本投机行为导致一些社会问题的出现时,政府为了规范市场经济运行,会一些政策的出台,严厉打压投机资本。二是自然风险,比如“非法集资,高利贷”等,让民间资本受到了社会舆论的批判,降低了民间资本社会地位。民间金融点多、面广、量少,这本身对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就是一种挑战。再加上有关法律的缺失,民间资本投资特别是民间信贷行为一直都不敢公开的出现在市场上。同时,对于这种由资金供求双方直接买卖资金的民间资本融资方式,国家很难监管,另外也不能确保其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相适应,使其实质上成为一种游离于宏观调控之外的经济活动。
(三)民间资本缺乏有效的投资渠道
民间资本有强烈的投资需求。我国巨额的居民年末存款余额暗示着我国大量民间资本没有找到有效的投资渠道。将资金存入银行以期获取利息收入相对于其他投资方式而言是收益率最低的投资方式,通常在没有较好的投资渠道时,人们才会将闲散资金形成银行存款。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存款数量必将持续增加,在通货膨胀的压力下,投资需求自然会趋于强烈,投机性必会显现。因此,民间资本寻找资本快速增值渠道。受到利益的驱使,融资主体往往只看到当前的利益,不看重市场发展规律,采取不合理的融资渠道,选择盲目投资。但“投资无门”的客观事实,还有当前中小企业不容乐观的融资环境,为非法集资创造了生存环境。endprint
三、完善我国民间资本投资环境的建议和对策
(一)建立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民间资本投资提供了畅通的渠道。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与之相适应的信用体系建设却呈现滞后状态。由此带来的潜在信用风险和监管问题也在集聚。主要表现在因内控缺位导致个别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布虚假的资金供求信息来骗取客户投资资金;因平台对客户监管不力或没有实行注册实名制会出现一些客户打着借款的幌子提供虚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平台建设缺位导致资金支付或借贷环节存在安全隐患而无法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等方面,这需要建立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来保障民间资本适合的投资环境。
(二)健全完善的相关监管制度,规范民间投资
完善现有的监管体系,以弥补现有监管制度在覆盖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空白与不足,是破解民间资本投资困境的关键。在现有的法律基础上,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有关监管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一是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统计调查和风险分析。比如加大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日常风险监管力度,对风险进行预警分析,定期检查并消除潜在的风险,对有关的机构及时提示和纠正,以避免由小及大,由点及面的区域金融风险。二是根据各类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经营特点,针对具体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制定监管制度。对待网络银行,可以结合传统的商业银行监管方式,构造符合当下网络银行特征的风险监管体系,建立CA安全认证系统,对每个客户端身份进行验证,监控电子货币发行和流通,打击网络金融犯罪活动。
(三)加大政府引导和扶持力度
政府引导和扶持是民间资本投资困境解决的关键。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信息公开化。政府通过建设和完善信息公布平台,定期发布与项目投资、前沿技术相关的产业政策,向民间投资者发布经济新动态,市场准入限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发展动向、市场调研结果、最前沿的科技创新、合作项目、人力资源供求等信息,引导民间投资者正确判断投资形势,合理投资;二是建立企业征信平台。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授权和监管,成立市场化决策运营公司,构建企业征信体系、制定评级制度以及建立失信惩罚机制、企业诚信档案,更新保管好数据库,为贷款的银行和社会公众提供长期以来企业的征信信息;三是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资格认定、业务委托、奖励等方式,鼓励引导建立以商会、自律性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中介服务组织为中心,面对民间投资的人才培养计划、技术信息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咨询、法律服务、政策解读等智力支持的社会性服务体系。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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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玉梅]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