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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矛盾视角下中西方死亡观差异与死亡教育研究

2015-07-28王正等

中国民族民间医药·下半月 2015年6期

王正等

【摘 要】 医患矛盾越演越烈,已成为现今社会不可回避的热点问题。医闹事件频发的背后折射出当代中国人对生命伦理与死亡观念的认知与态度。文中通过对以儒道思想为主导的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和以基督教思想为主导的西方文化两者的生死观内涵比较,反映中西文化对生命教育、死亡教育的认知与态度差异,论述医患矛盾与我国传统思想影响下生死伦理文化观的关系,提出普及大众死亡教育的重要性。

【关键词】 中西文化思想;死亡观;死亡教育

【中图分类号】R-0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7-8517(2015)12-0156-03

近几年医疗纠纷频发,“温岭伤医事件“湘潭产妇死亡事件”等恶性事件层出不穷,医疗界纷纷从医疗体制、监管机制、法律规范、供求关系、医德医风、医护人员沟通、新闻舆论等方面对医患冲突的成因与改善办法进行深入探讨。然而卫生行业内在分析医患关系紧张的问题上往往只从自身责任角度出发,甚少从患者责任的角度窥探“医闹”事件的原因。本文从患者的生死观角度出发,通过对比中西文化的生死观念与死亡教育的差异,指出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频发与人们文化思想中对生命、死亡的认知、态度息息相关,改善医患关系需要普及大众死亡教育,树立正确的生死观念。

1 死亡教育涵义及其发展现况

死亡教育起源于美国。1977年美国《死亡教育》杂志创刊,将死亡教育定义为“向社会大众传达适当的死亡相关知识,并因此造成人们在态度和行为上有所转变的一种持续的过程”。具象而言,死亡教育就是通过探讨死亡本质以促进人们深思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全面、客观地认识死亡,克服对死亡的恐惧与焦虑,活出生命意义的教育。美国把死亡教育视为一门学科,在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以及医院、社会服务机构等均开设了死亡教育课程。幼儿园、中小学阶段以正式或非正式的方式实施死亡教育课程;在高等教育阶段,普遍开设死亡教育课,部分院校甚至设立了相关的硕士学位与专门的死亡学院系[1]。德国从小学生阶段就让孩子在游戏中接触有关死亡的内容并获得教育,并组织中学生参观殡仪馆,让青年人直面人生的终点。英国、日本、法国、荷兰等许多发达国家也把死亡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取得良好效果。同时,各国积极出版相关教科书与死亡教育类书籍,对大众进行正确的生死观引导,受到民众认可与欢迎[2]。

相比之下,国内的死亡教育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大多集中在医学院校的死亡学研究与临终关怀研究,部分高校开设了与死亡观相关的选修课,如南昌大学的“生死哲学”课程、武汉大学的“死亡哲学”课程,但对大众的死亡教育可谓是少之又少[3]。在中国“重生避死”的传统观念影响下,死亡观教育发展举步维艰。我国的生死观教育偏重于对“生”的教育,教导大众重视生命、珍惜生命,却忽视了直面死亡规律、坦然接受死亡的“死”的教育。

2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死观

2.1 儒家文化与生死观 几千年来,儒家思想在中国社会占据主导地位,左右着人们的思想行为。在生死观上,儒家核心思想是重生、轻死。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4]。其意为活着应当关注现实感性生命的愉悦,把精力集中于对生命社会价值的追寻,无需思考死亡及死后世界的问题。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论语》中的“巧言令色,鲜矣仁[4]”“人而不仁,如礼何? 人而不仁,如乐何? [4]”等等,表明仁德是生命的主要特质,是为人之道德底线。儒家学说教导世人如何践行仁德,强调生命的意义在于修身立德与社会贡献。“生”的意义与生命的道德价值贯穿于整个儒家文化的发展过程中,然而过分强调“生”的意义导致忽视了对死亡意义的探索。儒家文化中的死亡观是恶死、讳死、慎死、哀死的[5]。孔子曰“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6]”,孟子曰“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7]”,儒家文化中把生与死分明对立,生是实现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途径,死是对生的否定与终结,因此认为“死”是极恶之事。再是,中国传统文化把死亡当作讳忌的事情避而不谈,《论语》中谈到“子不语怪、力、乱、神[8]”。而儒家文化更是把死亡问题排斥在生命视野之外的现实主义生存哲学,是中华民族强烈的忌讳死亡、恐惧死亡的文化根源之一[9]。儒家思想中珍惜生命,看重生命,注重生之进取,慎重面对死亡有其积极意义的一面,但把死亡看作是无德行为促使的结果,造成了中国人内心深处对死亡的否定,特别是对非正常性死亡的否定,实质是违反自然科学规律与死亡规律的行为。过分强调道德与“生”的重要性,忽视了死亡的本质规律性与生死统一性,导致中国人内心恐惧死亡、逃避死亡、无法正视死亡的心理。

2.2 道家文化与生死观 与儒家以社会伦理道德为基础的生命观不同,道家的生命观立足于与自然的融合上。“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0]”是万物运行的根本原则,道家生死观以宇宙自然为基进行探索,从自然主义道论出发,认识到万物间存在的共同特点是变化,万物与人的关系是“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11]”,人之生命是“方生方死,方死方生[11]”。道家认为生死是一体的,“生死齐一”的思想使道家比儒家注重了对死亡的探讨。老庄时期,“喜生恶死”的思想已经深入民心,道家思想的出现促使人们从关注生命的社会属性转变到生命的自然属性。老子认为生死规律不逆变,“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庄子认识到“生”之短暂和“死”之必然:人生不过天地一瞬,有如白驹过隙、清晨露水,死亡是“油然寥然,莫不入焉”,人“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12]”。对于死亡庄子的态度是顺应与阔达,《庄子·外篇》道:“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悬解。”,蕴含着顺应天命,超越死亡的境界。道家的生死观是不悦死也不恶死,比儒家多分直面死亡的理性[13]。然而,中华文化长期以来以儒家主导的传统思想地位并未改变,且后人庸俗地把道家超越死亡的“長生”境界视为追求肉体上的“长生不老”[12],积极延长性命,逐渐淡忘“安时处顺”的自然生死观。

3 西方文化中的死亡观

西方人的生死观是以死观生的过程,能正确的认识死亡、直面死亡,反观生命的意义,从而更加珍惜生命,完成生的使命。西方原始的死亡观产生于古希腊,当时人们崇尚个人的民主和自由,在古希腊,死亡被认为是个体不可替代的事件。赫拉克利特曾经说过,“我们身上的生和死、醒和梦、少和老始终是同一的。”到了中世纪,西方文化与基督教思想紧密相连,通过追求以上帝为精神象征的终极价值它所催生出来的死亡观必定是个体性的西方基督教在面对死亡的时候看到“死亡之门”以外的东西,就是我们看到的[14]。首先,基督教的生命观建立在对人的尊重上,承认生命的神圣,讴歌与赞美生命。其次基督教认为死亡仅是人生的一个过程,并不意味着人生的完结,人们通过积善作福赎罪,盼求死亡后能到达现实世界之外的彼岸世界,即上帝创造的美好天堂,因死亡得永生[15]。因此西方人面对死亡时并不像中国人般讳忌与恐惧。现代的西方生死观念已从对神的信仰和对死后天堂的向往转移到对人自身的认识和对现实世界的探索,但以基督教为主的宗教文化主导的死亡观仍在人们心中深深扎根,人们遵循着教义以乐观积极的生存态度、以宽容、博爱的仁爱之心去对待生命。同时,强大的宗教信仰教導人们积极乐观地直面生死,使人们在面对生死决难之际能从容、欣然地面对生命的无常、人生的变故、亲友的离世。

4 死亡观念差异与医患矛盾

综上所述,中西方的死亡观念存在明显差异,西方的生死观更为科学与理性,中国传统的生死观过度重视生存的意义,缺少谈论死亡、直面死亡的勇气与机会。当这种生死观念折射到医患关系与医疗冲突上,使国人面对死亡时无法像西方人一样坦然。当医疗结果无法达到合理的预期甚至发生伤亡事故时,人们的反应变得异常激烈与无法接受,甚至出现“医闹”事件,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在分析医患关系中患方责任时,往往只讨论患者对医疗专业知识的缺乏,对临床疗效期望过高而引起心理落差、情绪失控[16],而忽视了患者及患者家属的心理及背后折射出文化观念。笔者认为更深层次的原因应为大众传统文化信仰中对“生”的过度追求与对“死”的过度恐惧。当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发生时,人们本能地认定为医生与医院的责任,把医疗简单地看作挽救死亡的工具,忽视了医学的局限性与不确定性和死亡的突发性与必然性,其实质是对疾病、对死亡的不正确认知。儒道思想皆推崇自然性死亡(舍生取义思想除外),即所谓的“老死”“善终”,导致国人排斥甚至拒绝承认因突发疾病或其他突发事件而导致的死亡,无法接受程度之深甚至到了违背疾病规律与生命自然常理的地步。生死本为一体,然而长期地把生死割裂看待的传统生死观根深蒂固,面对越发紧张的医患关系,开展正确的死亡观念教育,重塑和谐医患关系显得尤为迫切。

5 大众死亡教育开展

5.1 政府应高度重视 医患冲突不仅仅是医疗问题,还是社会性问题,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医患冲突背后折射出的国人心理缺陷也不仅是医疗层面的问题,还关乎国民心理与社会安定发展的头等大事。国家和政府需要采取政策干预,运用行政法制的力量推行生命教育、死亡教育,摆脱传统守旧观念束缚,在全社会倡导理性的疾病观、生命伦理观,对待医患冲突与“医闹”问题时,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立法,制定科学的、尊重医学规律的责任标准与赔偿标准,保障医护人员权益;依法严惩“医闹”人员与相关恶性事件人员,加大处罚力度,保障医护人员的人生安全,还医疗行业一份安宁与平静。

5.2 青少年教育开展 借鉴国外死亡教育方法,从中小学阶段开展教育工作,让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生命伦理观。在中小学阶段,利用游戏教学与课堂教学结合的形式,让学生对生死有初步了解与正面认知,减少对死亡的过度恐惧之心;在大学阶段,通过学术讲座、选修课程、甚至是开展死亡学专业与学系等引导青年人理性看待死亡、无惧死亡、乐观直面死亡,坦然接受生命中的突然其来。

5.3 大众教育普及 大众教育需依靠政府强有力的宣传导向,各级宣传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公共交通、公共活动场所及社区宣传栏,政府网络平台,配合宣传片段、宣传画册等在社会舆论中进行死亡教育。社区医疗机构、非营利性组织要作为宣传主体开展相关宣传活动。社区医疗机构可定期举办医学伦理学、心理学讲座以及医学知识讲座,宣传科学医疗知识与生死观念,教育大众应如何理性看待亲人离世、看待医疗事故、突发性医疗事件等问题。非营利性机构可通过教育讲坛、宣传入户、亲子互动等打破死亡禁忌[1],让大众谈论死亡、直面生死。树立正确的、理性的、科学的疾病观、生命观、死亡观,才能在对待医疗事故上多一分理性与谅解,在对待生命与死亡上多一分敬畏与尊重医学规律,有利于改善现时紧张的医患关系,建立和谐的医疗环境与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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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张燕婴译注.论语[M].北京:中华书局,2006:95.

[9]宋晔.中西方文化中的生死观[EB/OL].http://culture.ifeng.com/jieri/ special/2011qingmingjie/detail_2011_03/28/5407287_1.shtml,凤凰网,2011-03-28/2014-08-18.

[10](魏)王弼注,楼宇烈校释.老子道德经注校释 [M].北京:中华书局,2008:64.

[11]孙通海译注.庄子[M].北京:中华书局,20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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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5.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