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二维费”的收与不收
2015-07-25新产经赵斌
文|《新产经》记者 赵斌
《新产经》记者 马良 摄
早在2011年就已经三令五申取消的二级检测维护费在现实中却只是“换了个马甲”。
2011年1月30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从当年2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营运车辆二级检测维护费。
2011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再次联合发出《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重申“此前规定取消的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有关地方仍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的,应一律取消”。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三令五申取消的二级检测维护费只是“换了个马甲”,由原来运管部门或其下属企事业单位的事业性收费变成了一些私营企业正常的市场经营行为收费而继续收取。这些企业还被一些营运车主诟病为和运管部门或相关人员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取消不掉的二级维护检测收费到底是该收还是不该收呢?
“取不消”的二级检测维护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修正本)》第三十条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灯、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车辆二级维护前应进行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其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由此看来,营运车辆的二级维护检测是国家以“条例”形式明确规定强制进行的项目,这足可以说明要求营运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检测的法律依据。
记者在采访山西省大同县运管所书记时,他也如此表示,营运车辆的二级检测维护是国家强制执行的,现在收费的是有相关资质的私营检测站,他们作为主管部门已经取消这项收费了,企业进行经营服务收取费用是市场行为,和他们没有关系。他们只负责监管,没有按时通过二级检测维护的车辆不予发放“营运证”。
然而,《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此前规定取消的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有关地方仍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的,应一律取消。”
“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收取的,应一律取消”这句话应该是非常明确地指出了这项费用到底该不该收,作为私营企业的监测站市场行为的收费也是“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范畴,那为什么运管部门却理解为由企业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收费不违反规定呢?
大同县车管所书记说,国家规定营运货车进行二级维护检测是强制项目,作为私营企业的监测站对车辆进行检测维护是有成本的,不可能免费。
这个解释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中还明确规定了“取消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妥善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确保其工作正常开展”。
由此可以看出,规定的是费用取消后涉及相关支出“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通知”中并未提及由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继续收取这笔费用,那么大同县运管部门现在实施的由检测站自行收取费用是否合法呢?为什么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取不消”呢?
检测操作与收费内幕
记者于2014年11月20日就来到大同县泰茂汽车监测有限公司,以参加验车货车车主的身份进行了暗访。在现场看到有几辆车停在地沟上,在车头前竖立着读取运营卡(车辆身份证)白色塑板,上面有监控摄像头,有三位目测年龄在60岁左右的老人在现场操作。在攀谈中了解到,“因这几天有检查的,我们才出来看看车辆的灯光亮不亮。监控摄像是联网的,运管所都能看到,说检查呢你们连个人也不出来,这哪行?车辆来了以后只要在地沟上停45分钟,把卡卡上,交710元就行”。在问及做什么维护保养项目时,他们说道:“没有,想做到外面另外花钱做去”,记者在现场并没有看到其他检修维护的工作人员。记者向几位货车的司机了解到,“这家企业一直是运管所指定的全县唯一的车辆二级维护检测点,以前是个小修理厂,两三年前增加了现在使用的这些设施,听说国家取消了这个费用,可是我们这里这些费用反而年年涨,从以前的每辆车每次480元到现在710元,什么也不做,就是收钱,也不出发票,再破的车也能过。”记者问:“没有发票怎么办手续。”这位车主回答:“有盖了章的检测单,拿到运管营运大厅添花(贴营运证的年检标识),就完成了。”
据运管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大同县运营车辆总数10100辆,具体没分类,在大同县具有开展营运车辆二级维护资质的也只有大同县泰茂汽车监测有限公司这一家,并不是运管部门指定的。按照这个数据进行推算的话,这个二级检测站每年的收费可是一笔不菲的巨款。那么为什么当地就只有这一家企业有资质进行二级维护检测。真相到底是不是像一些车主说的,检测企业和某些单位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落实。
国家出台政策来取消一些收费,目的是减轻群众负担,既是民心所向的好政策又是有利于国家经济发展的得力措施,这些措施能否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能否达到预设的效果不是某一个部门或单位以一己之力就可解决的。从发文的单位来看,其中就包括“财政部、发改委”,费用取消后财政部门的相关预算也要跟得上才行,否则就难以避免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换个马甲”继续收取的现象再度发生,甚至是一再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