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监管有效性分析
2015-07-24石梦
石梦
【摘 要】文章从分析银行监管有效性内涵入手,简要论述当前银行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银行;监管;有效性
近些年来,虽然银监会的监管作用有了明显的增强,并初步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银行监管框架,朝着更加专业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但是,从整体而言,银行监管的有效性并未同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发展保持在同一个步调上,仍存在着一定问题。下面,笔者就银行监管有效性问题展开具体分析。
一、当前银行监管现状分析
1.监管环境不完善
完善的银行监管环境,应该是一个社会中大部分经济主体都能本着诚实守信价值取向经营,市场体系与法制健全,宏观经济环境稳定等,因为只有基于这种形势构建出的银行监管体系,才能真正发挥出其在防范系统系金融风险、确保金融体系稳定、维护存款人与投资者根本利益等各方面的效益,反之,仅仅是依靠监管部门当前实力或银行系统本身力量,是无法实现的。而上述各因素的存在虽然不是由银行监管当局可以控制的,却又直接影响到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实现。如减少不良贷款比例,就是近些年来我国银行监管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同时也关系到各大银行本身竞争力的提高,甚至决定着其后期的生存与发展。然而,当前我国社会信用环境却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时常出现企业逃脱债务,或是以兼并或破产之名逃脱债务的现象,这些都直接影响到银行日常经营的效益与银行监管的有效性。加之,当前,我国现有的监管法律因其覆盖范围比较小,已经无法迎合时代的发展需求了,及时部分监管法律得到了修正,但其执法环境与执行力度确实差强人意,以上种种,都影响着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发挥。
2.银行监管协调机制不完善
从某种意义上说,分业监管模式本应更加有利于各监管部门在集中监管各自负责监管对象,以从各方面提升银行监管的工作水平与效率,但是,我国当前并没有形成完善的监管协调机制,并不能充分发挥出分业监管模式的效果。首先,在监管主体方面还存在问题,如“一行三会”间就缺乏具有制度性的监管协调机制。伴随金融控股企业的发展和外资银行的进驻,本身系统就很薄弱的银行监管根本无法实现有效监管,极易被那些被监管对象“钻空子”,引发各种违规情况,大大增加了银行经营风险,削弱了监管有效性,使得众多监管措施难以实施;其次,监管主体同被监管对象的不协调,因我国银行监管工作起步较晚,对银行业各金融机构还未形成完善的评价机制,使得金融机构有机可乘,加之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准确识别金融机构风险,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金融风险的蔓延。而且部分监管机构内部各个监管职能部门间的横向协调也不是很完成。如人民银行中心支行,虽然除了会计科、货币信贷科与监管外科、统计科等,均具备一定监管职能,可代表中央银行对相关金融机构进行相应检查与处罚,但是各职能部门监管任务却是自上而下安排的,缺乏横向协调。
二、银行监管有效性实现措施分析
1.完善银行监管环境
在宏观经济环境稳定的情况下,除了法律制度环境外,银行监管环境更多的是指社会信用环境与政治环境。首先,对于社会信用环境的完善,需做到:第一,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化,不断提升其信用程度。各级政府及其相应部门必须做好榜样,诚实守信,严格落实出台的各项政策,兑现许下的诺言,制定地区信用等级评级体系指标,并将其同干部人事制度有机结合在一起,用以衡量该区域的经济发展环境与发展前景,同时将该地区信用等级作为其党政领导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严厉惩罚弄虚作假的干部;第二,健全企业信用机制。通过构建企业征信系统与信用信息查询系统、相关奖惩机制,使守信企业能够获得利益最大化,并通过构建企业信用“黑名单”机制,杜绝企业不诚信现象发生;第三,增强个人的信用意识。逐步强化公民的道德建设,积极展开信用教育,引导广大公民树立诚实守信的品格,并形成个人信用档案,使之成为一个公民在经济方面的身份证;其次,对于政治环境的完善,需要实行国有银行产权多元化的原则,适当降低国有控股比例,控制好国有银行同央行间的地位,同时逐步完善金融机构关于市场推出的法律机制,一旦监管成本超出社会利益,银行监管有权对该金融机构采取依法接管、兼并或拍卖处理。
2.形成完善的银行监管协调机制
因银行监管需要涉及较多部门,且操作起来也比较复杂,故监管者需培养自身的团队意识,互相配合,互相协调,以此来最大限度避免真空监管或是重复监管情况的出现。如在外部协调方面,就需做好各监管机构间、监管机构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间的积极配合与协调,而内部协调就是要做好银行监管机构本身内部各职能部门间的有机协调。同时,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形势下,母国监管当局也需不断强化同其它各国监管当局的配合和协调,互相交流经验,签订双边谅解备忘录,构建诸如技术合作、信息提供等内容的机制与渠道,并充分发挥出各类国际组织与区域在国际金融监管协调中的作用。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文章在分析当前我国银行监管工作存在相关问题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对策,然而,想要从整体上提升我国银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从方面着手,但可以预见,在我国银行业不断改革发展的形势下,银行监管部门若能逐步完善其监管体系与机制,必将引领我国银行监管工作迈上更高台阶。
参考文献:
[1]赖志坚.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如何提高银行监管的有效性[J].中国农村金融,2012(16):66-69.
[2]李航.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有效性分析[J].法制博览,2014(8):273-273.endprint